更新时间:2023-02-18 18:10作者:佚名
美国团聚移民政策是一项为期五年的政策,旨在帮助家庭团聚。该政策于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首先向2013年9月30日申请美国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开放。根据该政策,获得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可以在获得该权利之前的五年内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申请移民资格。
这项政策是在2012年7月12日由前总统奥巴马颁布的《家庭团聚法案》(FamilyReunificationAct)中制定的。法案旨在修正2002年前总统布什颁布的《安全与合法化法案》(SecureandLegalizeAct),该法案规定,只有在获得永久居留权之后才能为配偶或子女申请移民资格。
根据这项新政策,只要申请人已获得永久居留权,就可以在获得该权利之前的五年内为配偶或子女申请移民资格。此外,如果申请人已递交了申请永久居留权的文件,但尚未获得批准,也可以在获得批准之前的五年内为配偶或子女申请移民资格。
这项新政策将使数以千计家庭团聚重新成为可能。此前,如果一名家庭成员已获得永久居留权,而另一名家庭成员尚未获得批准,则必须离开美国,直到所有家庭成员都获得了批准。这意味着数千名家庭成员将不得不分开生活、工作、上学、看医生、参加教会或其他重要生活事件。
然而,这项新政策并不是万能的。对于大多数人来说,5年内能够为配偶或子女申请到永久居留权是一个相当大的障碍。此外,如果一名家庭成员已递交了申请永久居留权的文件但尚未获得批准,则其整个家庭都必须在处理过程中“站在一旁”。这意味着数千名家庭成员将不得不分开生活、工作、上学、看医生、参加教会或其他重要生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