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基本原则
•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规范、安全招生,招生信息全公开。
• 尊重考生自愿,让考生按意愿选学校。
• 落实“指标到校”、择优录取政策。
• 实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同步报名、录取、注册学籍。
重点任务
• “指标到校”:廊坊一中、七中、八中、管道局中学、开发区新世纪中学、十二中6所省级示范性高中80%招生计划分配到主城区初中,二中艺术生及部分民办高中不实行。
• 建设招生网络平台:完善“廊坊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做到“四统一”规范招生。
招生计划编报与管理
• 学校根据多种情况编制上报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审核,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公布。
报考资格
• 特长生:有体艺科技等特长或特色班考生,经学校测试达标获报考资格。
• 统招生:应届初中毕业生都有资格。
• 指标生:有主城区初中3年学籍或无转学记录(部分特殊子女按政策),经审核公示的应届毕业生可参与“指标到校”。
批次设置
• 提前批:特长生及特色班招生,不超总计划5%(部分学校不受限),单志愿报1所。
• 统招A批:占总计划15%或20%,单志愿报1所,省示范高中有控制线,民办不受限。
• 指标批:省示范高中80%指标生计划,单志愿报1所,未完成计划归统招B批。
• 统招B批:公办未完成计划和民办招生,8个平行志愿,按分数和志愿录取。
招生录取
• 录取规则:前一批次录取后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同批次同志愿成绩相同依次比各科成绩;多志愿批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录取。
• 公办普通高中:
• 招生范围:二中艺术生、八中外语生全市招,其他未经审批不跨区。
• 指标生分配:按初中中考报名人数比例分配,市属全主城,区属50%本区50%主城。
• 分数线:全市有最低控制线;统招A批有控制线;指标到校基准分数线依统招A批结果定,城区降60分、农村降80分录取。
• 民办普通高中:
• 招生范围与数量:不跨地市,驻县招生不少于70%。
• 报考与招生:提前批、统招A批、统招B批招生,统招A批驻地招,统招B批可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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