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15 00:38作者:佚名
关于在西班牙获得永久居留的条件(即“长期居住卡”),必须澄清以下核心原则:首先,无论申请人进入西班牙的哪个法律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非营利性居住,金签证,工作居住,工作居住,家庭团聚或数字无家可归的签证),在适用于永久性的居住时间和四年的时间里,在四年中,在四年中的居住时间又是“公认”。被满足。该标准是西班牙《外国人法规》第150条和欧盟指令2003/109/EC的统一规定。其次,所有首次居住许可证(无论有效期为一年,首次续签两年或长期临时居住期的短期居留率如何)是法律性质的临时居住许可,其续签条件与最终永久居住地申请的续签要求基本不同。尤其重要的是要注意,尽管金签证持有人在续签签证时没有居住要求,如果他/她申请永久居住,但他/她仍然需要实际居住四年零两个月;即使主要申请人获得了永久居留地位,他/她也必须独立满足停留时间限制要求,然后才能申请永久居留。对于已将根源居住合法化的申请人来说,其非法保留期不包括在此停留时间中,并且必须从获得根生居住之日起重新计算五年期。此外,永久居住卡(Tarjeta de LargaDuracin)和临时居住卡之间的文档标记和法律效应存在显着差异,其有效期为五年。前者是无限期的住所(每五年更换证书,但不需要重新批准),而后者仍然需要根据规定的条件进行续签。应该特别澄清的是,在当前法律框架(包括投资签证)下,没有特殊的签证类别不受居住要求的豁免。打算通过归化获得西班牙国籍的申请人将需要更严格的十年居住期(西班牙裔公民为期两年),并通过宪法和文化检查。以上规定基于西班牙官方移民法规作为最终基础。任何中介机构声称的“快速永久居住”或“移民豁免”计划误导了宣传。 西班牙##西班牙移民##西班牙非营利Selina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