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18 19:37作者:佚名
不久前,富州的黄女士找到了一个机构来帮助她的孩子出国留学。但是孩子后来改变了主意,于是她去了一个机构终止合同,双方对退款问题有争议。
这个孩子想在国外留学,但他放弃了一半

黄女士告诉记者,该孩子想在加拿大学*,因此他找到了“ Xintong Education”,以提供用于出国学*的中介服务。合同表明,出国留学的服务费为28,000元,申请入学的服务费为23,000元,申请签证的服务费为5,000元。黄女士在“十一期”期间签订了一份合同,并享有优惠的价格,实际付款金额为20,449元。黄女士正在考虑将来更容易找到的专业。他提供的一所学校相对遥不可及,其次是我们不认识这个专业,所以我的孩子只是说他不想申请。
孩子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想法,因此黄女士向Xintong Education提议终止合同并退还钱,但双方未达成协议。
该机构拒绝退款,父母认为这是不合理的
黄女士认为,入学申请服务才刚刚开始,如果合同终止,将扣除全部服务费。根据机构提供的标准条款违反合同的协议是不合理的。该机构说,黄女士需要承担的责任是违反合同的责任。
机构:提供正常服务,父母应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
在面试现场,该机构的工作人员拿出了相应的书面材料,以证明该机构在签订合同后正在提供正常服务;黄女士说,学校不满意,也可以根据将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他们不明白,黄女士一旦来就要求全额退款。
如果谈判失败,可以寻求其他解决方案
在谈判过程中,该机构表示,他们仍然很高兴继续向黄女士提供相关服务。不幸的是,孩子坚持不想去国外,因此黄女士仍然希望尽可能多地增加退款的数量。工作人员说,签证申请服务费可以以优惠的比例退还,也可以退还教师的佣金,增加了这两个项目约为5,000元。在现场,双方未达成协议。
随后,黄女士向古鲁地区市场监督和行政局报告了这种情况。工作人员说,他们将与两党联系以协调。如果谈判失败,建议黄女士采取诉讼渠道来保护她的权利。在这方面,律师认为,当黄女士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时,她应该承担相应的违反合同责任,但该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中也存在不合理的方面。
律师Yang Yang合同生效后,它将在法律上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黄女士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并应承担相应的违反合同责任。在国外研究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受托人启动任何服务,校长单方面终止合同,也不合理地限制了另一方的主要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条款应无效。因此,该机构提供了一些留学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绩效期尚未到期。退款的金额应由双方根据合同的绩效决定并结合公平原则确定。如果谈判失败,则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
在演出之前,黄女士告诉记者,她和该机构仍在谈判退款的金额,另一方进一步增加了退款金额,但两党尚未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