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佚名
记得那回在老家阁楼翻到祖父的日记本,牛皮纸封面已经脆得掉渣。里面用钢笔写着1952年某月某日:“今日王会计被带走,街上贴满大字报。李家的二小子朝我吐唾沫,因我昨日未在批判会上举手。”最后一行小字洇开了墨迹:“我究竟在怕什么?怕他,还是怕变成他?”那个黄昏我坐在积灰的窗台上,忽然觉得纸页间藏着一只眼睛——不是祖父的,也不是那个时代的,而是某种亘古不变的东西,正透过岁月凝视着我。

我们这代人总以为“审判”是旧时代的产物,顶多出现在律政剧或宗教壁画里。可你看地铁里那个举着手机拍不文明行为的年轻人;论坛上因为一句失言就被追剿三个月的网红;家族群里因为政治立场不同突然反目的表亲……审判从未消失,它只是拆散了骨架,把碎片化进每个人的瞳孔里。以前需要火刑柱和批斗台完成的仪式,现在用一次转发、一个取消关注就能达成。那颗想评判对错、划清界限的心,从来都在人类胸膛里跳动着。
科技给这只眼睛装上了亿倍镜。过去邻里间的窃窃私语最多传三条巷子,现在一条热搜能让全球人同时举起道德望远镜。可奇怪的是,信息越多,视野反而越窄。算法推给我们的都是同类的声音,不同的都被滤光了。我们躲在同温层里审判外界,还以为自己站在全知视角。就像中世纪教堂彩窗,把神圣的光过滤成某种颜色,我们透过自己认知的彩色玻璃审判世界,却坚信那是光的本来面貌。
真正的审判之眼或许从不向外看。去年采访一位历经冤狱的老人,他平静地说:“关我的那些人都退休了,有的死了。我花了二十年才明白,他们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心里养着的那个狱卒——那个总在找理由证明自己活该受罪的自己。”这话让我脊背发凉。我们多么擅长在内心建造法庭:证据是过往的失误,陪审团是受伤的自尊,法官是那个永远不够好的自我镜像。这场审判没有休庭,辩方律师永远缺席。
但人最微妙之处在于,同一双眼睛既能审判也能悲悯。在云南边境见过一位支教老师,她收留的孩子里有个父亲是毒贩。镇上人人都说“毒贩的孩子将来也是祸害”,她却每晚握着那孩子做作业的手说:“你爸爸的选择不是你的功课,你的功课是成为想成为的人。”三年后孩子考上市重点中学,全镇人改口说“没想到歹竹出好笋”。你看,眼睛还是那些眼睛,看见的内容却变了——审判之眼与悲悯之眼,有时只是眼皮开合的角度差了几毫米。
或许我们需要练*的不是蒙上眼睛,而是调节瞳孔。像摄影师知道不同光线需要不同光圈,生活这场漫长的曝光也需要不断调整进光量。对那些无关宏旨的过错,不妨把光圈调小些,让画面柔和;对真正重要的原则,才需要大光圈下的清晰锐利。这不是是非不分,而是承认人类认知的景深有限——有些事离得太近反而失焦,有些真相需要站远些才能看清全貌。
最近常想起祖父日记的结尾。在最后泛黄的一页,他抄了《淮南子》里的话:“目见百步之外,不能自见其睫。”那只审判之眼啊,看遍世间对错荣辱,唯独看不见支撑眼球的眼眶,和睫毛投在瞳孔上的细小阴影。也许当我们学会在评判他人时,先摸摸自己眼眶的形状;在定论是非前,先吹开落在心镜上的尘埃——那只眼睛才会从刑具,变成真正的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