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佚名
老张给我发来那个词条的时候,我正在泡今年的第二泡茶。窗外的雨淅淅沥沥,电脑屏幕上“快播第四色”这五个字,像一块烧红的烙铁,烫得我眼神一晃。他问:“这玩意儿,还能写吗?会不会惹麻烦?”我没立刻回,端起杯子抿了一口,陈年普洱的醇厚压了压瞬间翻涌上来的、属于至少十年前的那种躁动。许多记忆,带着那个年代特有的、像素不高的模糊感,就这么被这几个字钩了出来。
那大概是我还在上大学尾巴的时候,智能手机还没现在这么“智能”,流量贵得吓人。男生宿舍的夜谈,除了游戏和姑娘,偶尔会压低声音,夹杂着心照不宣的笑,蹦出“快播”和“那个”的只言片语。它不像一个软件,更像一个暗号,一个通往某种“免费”且“丰富”资源的秘道。至于“第四色”,更是秘道深处一个只可意会的房间名。没人明说里面是什么,但每个人都好像知道。那种获取的便利和内容的直白,对当时青春躁动又囊中羞涩的我们,构成一种粗粝的、原始的吸引力。它不像现在的流媒体平台,光明正大地挂着海报,有着精美的分类和推荐算法。它更像是街角一家没有招牌的录像厅,帘子一掀,里面是另一个世界。
现在回头想想,快播所代表的,是一个特定技术过渡期的混沌产物。P2P技术让它具备了“工具”的合法性外壳,但用户和某些资源站却用它达成了心照不宣的共谋。它巧妙地(或者说危险地)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把监管和版权的难题,用技术的说辞暂时包裹起来。而“第四色”这样的称谓,不过是用户社群内部一种默契的命名,是那种混沌生态下自发生成的、带着隐秘趣味的黑话。它背后是海量的、未经审查的、盗版的、乃至非法的视频内容。便利是真的,但那份便利底下,是版权方无声的损失,是法律条文被架空的尴尬,也是对无数粗糙内容毫无防备的暴露。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那场轰动一时的审判,与其说是对一个软件的审判,不如说是给那个野蛮生长的草莽时代,画下了一个具象的、沉重的句号。技术无罪,但用技术搭建的宫殿里如果藏满了违禁品,那么拆毁宫殿,便成了必然。快播倒了,“第四色”这样的黑话也随之飘散。它消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现在的年轻人听到,大概会一脸茫然,就像我们当年听父辈讲粮票的故事。
我忽然觉得,老张这个问题,“还能写吗”,本身就有意思。写它,不是在怀念某个软件或某种内容,更像是在给一段已经逝去的、充满矛盾和张力的网络原生代“考古”。我们怀念的,或许是那种“发现秘道”的探险感,是资源相对匮乏时期那种“找到宝藏”的快乐。但这种快乐,是建立在沙滩上的城堡。如今,我们有了爱优腾,有了哔哩哔哩,看剧要付会员费,电影要买票,一切都在明晃晃的规则里运行。你可能会抱怨广告太长、会员太贵、好看的片子都要“单片付费”,但至少,你知道你走在一条结实、有路灯的路上,而不是一条危机四伏的暗巷。
时代终究是向前滚动的。快播和它的“第四色”,成了中国互联网发展史教材里注定会被提及,但细节已然模糊的一章。它是一面镜子,照见过人性的需求、技术的双刃剑、市场的无序,以及法治进程的必然。茶凉了,我给老张回了句话:“能写。就写写那时候的空气,和现在为什么呼吸起来虽然要钱,但至少干净。” 有些东西,就让它留在回忆的毛玻璃后面吧,模糊,才是它最好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