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重磅消息!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迎来新一轮调整,新标准已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这次调整不仅提高了工资标准,还优化了地区分类结构,将原四类地区精简为三类,覆盖全省88个县市区。

新标准具体怎么调?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和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的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
一类地区:22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22元二类地区:21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21.5元三类地区:20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21元其中,一类地区最低工资从去年的2020元/月调整至2200元/月,涨幅达180元,增长幅度约为8.9%。
你属于哪类地区?
一类地区(15个):嘉峪关市、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金川区、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白银区、崆峒区、西峰区、凉州区、兰州新区
二类地区(19个):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金塔县、瓜州县、永昌县、甘州区、安定区、平川区、秦州区、麦积区、华亭市、武都区、崇信县、华池县、合作市、临夏市
三类地区(54个):庆城县、宁县、环县、镇原县、合水县、正宁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山丹县、临泽县、高台县、民乐县、景泰县、靖远县、秦安县、甘谷县、清水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静宁县、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卓尼县、舟曲县、临潭县、迭部县、天祝藏族自治县、民勤县、古浪县、临洮县、岷县、陇西县、漳县、渭源县、通渭县、两当县、成县、徽县、西和县、康县、宕昌县、文县、礼县、康乐县、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广河县、东乡族自治县、会宁县
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包括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新标准意味着什么?
此次调整是甘肃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实施的。调整后的标准更加符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变化,有助于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
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这意味着工资"保底线"的提高,有助于改善生活品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需要及时调整薪酬结构,确保符合新的标准要求。
特别提醒
新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用人单位应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未按新标准执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话题讨论:你所在的地区属于哪一类?这次调整对你的收入有影响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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