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10月21日,全国各大报纸公布了恢复高考的消息,并透露本年度的高考将于1个月后在全国范围进行。江苏省当年招生文件规定,凡是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包括按政策留城而尚未分配工作的)、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均可报考。招生办法是“地、市初选,学校录取,省级批准”。

11月5日,江都县委召开常委会,研究招生工作。11月6日,江都县召开全县招生工作会议,紧急部署招生工作。8日至12日在全县进行宣传发动。报名从11月13日起,至15日截止。各公社、系统分别建立了高校、中专招生领导小组和报名站。11月中旬,县招生办公室对1万多名报考考生报名条件和报考志愿进行了审核。
11月下旬,按照上级部署,江都具体研究并组织了初考。全县共划分33个考区,135个高校初考考场、225个中专初考考场。11月28日、29日两天,报考考生进行初考。12月上旬,县招生办公室根据扬州地区要求,组织教师进行初考试卷的阅卷记分工作,并将初考成绩上报扬州地区。经过初考,全县共有400多名考生文化成绩合格,参加政审、体检。12月23日至25日,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全省统考。
1977年恢复高考,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必要的基础,也为大批在“文化大革命”中耽误了学*机会的学生圆了求学梦,成为许多人改变命运的一个转折点。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江都区委党史办 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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