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本文内容来自《姚洋说》节目,由今日头条「头条深一度」整理发布)
“我国的户籍制度已经实施近70年,即便到了今天,经过十年的改革,户籍仍然和二十多项权利相关联,其中,户籍与教育的关联最大。
教育最重要的是高考。如今,高考移民的问题迟迟未决,我认为,父母在哪里缴税,子女就可以在哪里参加高考,并结合常驻地的要求,以此实现权利与义务对等。”

2014年后,国内开始实行异地高考改革,各个省市大致分为三类情况。
第一类,在高考竞争比较激烈的省市,对于异地高考基本放开;第二类,表面上对于异地高考是放开的,实则存在各种各样的限制,比如需要三年学籍;第三类,完全没有放开,主要是北京、上海、天津这三大直辖市,以及一些高考洼地,诸如青海、宁夏、广西等高考比较轻松的省市。因为一旦放开后,大家会蜂拥而至争夺资源。
因此,我们看到异地高考仅占全部高考人数的比例低于2%,改革许久并未解决问题。
我国是一个单一制的国家,理应在全国推行统一的政策和法律,但是现实没有做到,权利给到了地方。同时现在部分地方在某种程度上承认双重户籍,比如说在打工的地方,如果高考相对比较轻松,就让孩子在这里参加高考。如果不行,就让孩子回到原籍去参加高考,这样也给户籍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改革是必要的,让人们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流动,这是公民权利和身份的体现。
目前,高考名额的划定,按照户籍人口数量和教育水平进行综合评估。比如广东的人口数量为1.27亿,无论是人口规模还是GDP均与俄罗斯相当,但是清华北大在广东只招收300人,在北京则是600人,陕西省的人口数量为3952万人,清华北大在陕西招收300人。
对于广东来说,名额相对并不合理。陕西高中毕业生的天才比例,不一定高于广东,至少天才的比例,在人口中应该是均匀分布的。其实,陕西是教育大省,西安拥有众多好大学,给本省很多招生名额,并不公平。
我认为应该以常住人口的数量,来确定985、211高校的招生名额。跨省招生,好学校应该按照常住人口来分配指标,所谓按照教育质量来分配指标,并不合理。如果一时半会无法实现,也应该有一个过渡的过程。
陕西省的高中毕业生里的天才比例,不一定就比广东省高。陕西省也没有几个院士,至少天才的比例,在人口中应该是均匀分布的。其实陕西省是教育大省,西安的好大学特别多,给的招生名额多,很不公平。我觉得要按照常住人口来分配大学的招生指标,但如果一时半会做不到,也应该有一个过渡。
这正如过去十几年我一直所讲的,异地高考统一招生,就能解决高考移民的问题。父母在哪里缴税,子女就在哪参加高考,并结合常驻地的要求,以此实现权利与义务对等,此举也防止了所谓的双重户籍带来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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