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河南商报实*生 郝楠楠 记者 程亚龙
今年暑假,长垣县樊相镇孙女士正读大一的女儿回到家,带回了一张"高等学校学生和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称"调查表")",调查表是用于申请国家助学金,需学生填写信息之后,交由家庭所在民政部门盖章证明。
2014年孙女士和前夫离婚后,借钱盘下一个水果店,独自养育三个孩子,说起正在读大学的女儿,孙女士很骄傲,"闺女学*好,从来没让我操过心,这次申请助学金,也是为了减轻我的负担。"

但孙女士来到长垣县樊相镇民政所的时,却被告知,这个章盖不了。
【事件】
为盖民政部门一个章,跑"断"了腿
8月2日,孙女士拿着调查表和自己的离婚证来到了樊相镇民政所,希望民政所能在调查表上签章证明。
调查表是用于辅助女儿申请国家助学金,里面有关于单亲、家庭经济收入等相关证明,需要民政所签章,证明单亲及贫困等家庭情况属实。孙女士告诉记者,2014年她和前夫离婚,自己借钱盘了一家水果店,用来养活三个孩子,但是家里生活条件一直没上去。
"民政所的人看了调查表和离婚证书,告诉我这个章盖不了,说是只给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的子女盖章证明。"孙女士说。
"这只是用于女儿申请助学金,调查表里写的单亲等家庭情况和经济情况都属实,自己还带了离婚证过来,为什么还说证明不了呢?民政所不盖章,那我到底该去找谁证明?"孙女士提出了自己疑惑。
【回应】
居民家庭情况,到底该有谁来证明
孙女士告诉记者,调查表只是用来申请助学金,家里虽然不是贫困户和低保户,但她出示了离婚证,孩子单亲的情况属实,民政所证明不了、不给盖章的说法不成立。
民政所的章该不该盖?河南商报记者联系了长垣县民政局办公室李主任,李主任说"根据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的要求,民政所保障的是低保家庭及子女,只能给低保家庭盖章,证明家庭贫困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情况是由扶贫办掌握。"
李主任提到,如果孙女士所说的家庭贫困情况属实,她可以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需要。
随后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求证了该说法,救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只能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
"不在低保保障范围内的家庭,想要证明家庭情况属实,可以先到村民委员会证明,再到乡镇民政部门盖章。"李主任说。
8月3日上午,孙女士拿着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再次来到民政所,工作人员说该证明需要民政所所长签字。"刘所长不签,说这事儿不归民政管,如果要盖章,就让县民政局的领导给民政所电话通知。"孙女士说。
河南商报记者当日多次致电刘所长,但对方未接电话。
(编辑 戴晨曦 施尚景)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今日头条,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