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各乡镇(街道)、县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中小学: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考中招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中〔2020〕4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2〕5号)和《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部分达标高中面向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的通知》(宁教中〔201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我县初中、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招生
(一)今年全县小学毕业生3424人,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中。各乡镇(街道)必须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常住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就读,督促各中心小学于7月25日前将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三份,分别送所在乡镇(街道)、中学、县教育局各1份。各中心小学要将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和义务教育登记卡转给相关中学,严禁建立双重档案不按规定跨校就学。
(二)杉洋镇、鹤塘镇、吉巷乡、平湖镇政府要提前做好本乡镇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划片招生工作,既要考虑社会稳定又要兼顾事业发展。
(三)玉田中学、新城中学招生对象为青云社区、文河社区、新秀社区、前坂村(实验小学)、胜利社区、文安社区、文兴社区、电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之前,用抽签分组办法定校就读。
(四)城东街道除胜利社区,文安社区,文兴社区,电厂常住户籍外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古田七中就读。桃溪片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回九都中学就读。具体方案由城东街道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城西街道(含金泰社区、滨河社区)除青云社区、文河社区、新秀社区、前坂村(实验小学)常住户籍外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原划片招生规定升入古田六中、松吉中学就读。具体方案由城西街道制定并组织实施。
(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初中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城东、城西片区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分别安排在古田七中和古田六中、松吉中学就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学籍、收费、教学管理等各方面将与本籍学生享受同等的待遇。具体的方案由教育局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680人,具体分配数详见附件。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与录取工作
1.将古田一中高中招生计划数的50%(计350人)用于招收定向生,定向生招生方案另文通知。
2.有条件的达标高中学校继续实行招收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特长生。招生数控制在各校招生计划数的4%以内。古田一中招收特长生18人,特长生招生方案另文通知。
3.普通高中招生分四个批次录取,自主招生(含体艺类)作为提前批录取,省一级达标高中(古田一中)为第一批次录取,依次按统招生、定向生顺序进行。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古田三中、玉田中学、古田六中)为第二批次录取,依次按统招生顺序进行。非达标高中(古田二中、古田五中)为第三批次录取。各校不得擅自招生。
(1)古田一中统招生的录取条件和办法。
古田一中统招生的录取条件:
①具有古田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非古田县户籍在我县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且有九年级一年完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综合素质评定“良”以上(含“良”);
③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合格”;
④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和生物(含重考)考试等级成绩至少有5科达到B级(含B)以上,允许2科为C级;
古田一中统招生的录取办法:
在填报古田一中志愿且符合古田一中统招生的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古田一中统招生招生计划数的1∶1.02划定“录取总分”(语文、数学、英语3科原始总分+物理原始分×90%+化学原始分×60%+道德与法治原始分×20%+历史原始分×20%+地理原始分×20%+生物原始分×20%+体育与健康折算分(满分20分)+照顾分。下同)控制线。
在“控制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学生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③A等级学科多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⑤物理和化学换算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和数学总分高的考生;⑦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人数不足时,“录取总分”控制线下调10分,按上述办法依次录取。
(2)古田一中特长生、定向生按特长生、定向生招生方案招生。
(3)古田三中、玉田中学、古田六中统招生录取条件和办法。
古田三中、玉田中学、古田六中高中录取条件:
①初中应届毕业生或本县域内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
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
③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要求:“合格”;
④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和生物(含重考)等考试等级成绩不做要求;
录取办法参照第一批次学校(古田一中)录取办法。
(4)玉田中学特长生按特长生招生方案招生。
(5)非达标高中的录取条件与办法。
非达标高中的录取条件:
①初中应届毕业生或本县域内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
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
③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合格”;
④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和生物(含重考)等考试等级成绩不做要求;
非达标高中学校的录取办法:
在填报非达标高中志愿且符合非达标高中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非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02划定“录取总分”控制线。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据学生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③A等级学科多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⑤物理和化学换算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和数学总分高的考生;⑦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依以上录取办法录取不满的学校,将组织未被普高各批次录取且“录取总分”能上普高控制线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按上述办法进行补录取。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普高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
(三)职业学校招生
2020年中职教育计划招生1220人。其中古田职业中专计划招生620人,县外职业学校招生600人。全社会要重视职业教育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县职业中专学校招生的宣传,各校要采取有力措施,挖掘潜力,引导和动员更多的初中毕业生选择中等职业教育。古田职业中专学校要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加强招生宣传,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招生量,以促进我县普职协调发展。
(四)普通高中招生照顾政策
根据宁教综〔2019〕9号文件精神和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精神,2020年我县中考中招照顾政策如下:
(一)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可享受“录取总分”的加分政策:
1.烈士或见义勇为受省级(含)以上表彰奖励人员的子女加20分,见义勇为受市、县级表彰奖励人员的子女加7分,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3.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加10分。
4.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可以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福建省达标高中)就读。
5.报考民族中学或普通中学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加45分;报考其他普通中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由县级以上民族工作主管部门认定证明,录取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
6.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加5分。
7.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学、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现仍在农村的教职员工(含在农村离退休的教职员工和退养的民办教师)的子女加7分。
8.落户在我市的台资企业的台商子女加7分,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加20分。公安英模、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加10分。
10.烈士子女加20分;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和驻国家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加10分。
当考生一人同时享受多项加分时,取最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以下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荣誉称号者。
2.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
3.残疾但能独立生活的考生。
4.现役军人子女。
5.“五老”直系后代。
6. 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三)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可以任选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本文件规定的照顾政策如果与省、市新出台的照顾政策不符的,以省、市规定政策为准。
上述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身份由县级以上相关职能主管部门认定证明,录取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古田县招生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来源:古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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