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内部测试及培训结业考试不对外、不公布分数、不排名评星评等、不颁发证书,不得向公办及民办学校提供任何培训结果……
近日,阜新市举行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对此类机构明确提出了全面修订教学内容的要求。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开展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旨在发展素质教育,维护学生权益,切实减轻我市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
严禁无资质办学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由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及工商局联合开展,将着重治理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
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严禁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办整改。要严格办学资质审查,严禁“无证无照”“有照无证”“超范围”办学,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是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指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安置参加培训学生;对虽领取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办证,对不具备条件的责令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对取得办学许可证,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法人登记机关登记的,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性质分别到工商、民政部门登记。
严禁学前班抢跑
专项治理行动中,将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严禁包括艺术类、体育类等在内的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严禁开展参加培训学生有关升学情况的宣传,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且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等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坚决纠正此类机构举办语文、数学、奥数等知识教学类学前班。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此类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并面向社会公布。
严禁逼学生补课
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还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存在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行为,并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责任。坚决查处个别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课,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对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此类机构招生、教学或管理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二三里编辑 张流雷)
来源:阜新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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