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上半年邢台市破获多起寻衅滋事案件
犯罪团伙手持砍刀,两次冲进医院伤人
一、青少年为“爱”约架,40多人聚众斗殴

为报仇,……这些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影响极为恶劣。
十六七岁的高中生,血气方刚,乱讲哥们义气,在所谓“义气”下为同学“出头”斗殴,不仅害人也耽误学业害了自己。近日,达活泉派出所办案民警向记者讲述了一起中学生聚众斗殴的案件。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2月24日晚,16岁的路某峰在桥东区一同学家借住。这位同学家和路某峰前女友胡某某家恰是楼上楼下的邻居。
当晚路某峰手机没电了,他到楼下胡某某家借充电器,期间路某峰言语轻佻,引起胡某某不满。
2月25日,胡某某现男朋友王某明得知此事后,与路某峰在QQ上发生激烈争吵、互相辱骂,导致矛盾升级,二人“约架”一较高下。
当日,王某明打电话纠集30多名同学,手持木棍、砍刀、钢管等器械,来到约架地点。路某峰一方纠集的10余人,见对方人多势众,掉头就跑。王某明一方边追赶边打,该案共造成两人受伤。
群众报警后,达活泉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几天后将该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控制住。经讯问,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明、路某峰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律链接:
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
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
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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