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石家庄市教育局于2014年底,出台《石家庄市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融合贯通试点工作方案》,拟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首批15所8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试点工作,重点加强普职融通课程建设,建立普职学生互转互通试点,鼓励普通高中学生转入职业学校就读,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选择接受普通高中教育,鼓励普职学校资源共享。目前,已有部分学生转换教育方式。
石家庄市首批普职融通试点学校名单
| 组号 | 试点普通高中 | 试点中职学校 |
| 1 | 石家庄市第二十一中学 | 石家庄市职业财会学校 |
| 2 | 石家庄市鹿泉区实验高级中学 | 鹿泉职教中心 |
| 3 | 石家庄市第十九中学 | 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 |
| 4 | 石家庄市二中西校区 | 石家庄市第二职业中专 |
| 5 | 石家庄市第十中学 | 石家庄市职教中心 |
| 6 | 赵县实验中学 | 赵县职教中心 |
| 7 | 石家庄市第十五中学 | 石家庄市第三职业中专 |
| 8 | 石家庄市第十一中学 |
普通高中学生转入职业学校工作流程

一、申报选拔。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普通高中提出申请,根据意愿选报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由普通高中汇总后报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审核。经所申报的中等职业学校面试,达到有关要求的,逐级报县(市)、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审核,经批准后录取。
二、注册学籍。中等职业学校统一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为录取学生办理有关手续,学生必须学*经历连续,学*成绩齐全,否则不予注册学籍。注册学籍后需及时到校报到入学,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相关政策。学生在普通高中一年级所修学分计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总学分。
三、费用问题。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注册的学生,其原普通高中学籍予以注销,不再缴纳原普通高中其他费用,其入学时一次性缴纳费用,根据剩余学期按比例退还。
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申请时间为5月20日-30日。
二、学校审核。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审核小组,对提出申请学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汇总上报。学校于6月10日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名单花名册及申请统一报所在县(市)、区试点普通高中,普通高中汇总、审核后,于6月15日前逐级报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分别报基础教育处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四、考试选拔。市教育局于6月下旬统一集中组织普通高中期末考试,考试科目为普通高中一年级所开科目。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考试成绩确定分数线及学生名单,并于7月中旬前统一公布,试点普通高中学校发放准许转入通知书及报到须知。9月初,学生转入现学校所在县(市)、区试点普通高中相应年级就读,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同时注销中等职业学校学籍。
五、费用问题。转入普通高中就读的,不再享受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相关政策;其在普通高中就读期间的学费,根据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按照相应学期收取。
“石家庄发布”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权威信息发布中心、历史文化传承基地、百万网友互动平台,欢迎订阅!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今日头条,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