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根据山东省2025年的最新政策,全省(包括所有城市)执行统一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以下是具体信息:
根据《关于公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91号),2025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518元,下限为4504元-9。该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所有城市(包括济南、青岛、烟台、潍坊等),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最低缴纳标准”指按缴费基数下限(4504元/月)乘以个人缴费比例计算出的金额。具体因参保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异:
参保类型 | 缴费基数(月) | 个人缴费比例(约) | 个人月缴费(约) | 说明 |
企业职工(个人部分) | 4504元 | 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3% | 养老保险 4504×8% = 360.32元 |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实际比例以当地政策为准。 |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 4504元 | 养老保险20%(全部自担) | 4504×20% = 900.8元/月-16 |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4504‑22518元之间自主选择基数,多缴多得。 |
总的来说,山东省所有城市在2025年都使用相同的缴费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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