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姐妹们,今天想和大家聊聊最近让我又气又心疼的一件事——上周,邻居王姐红着眼眶来找我,说女儿原本在一家舞蹈机构学跳舞,因为和几个同学合不来,就转去了另一家机构。本来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可原机构的老师知道后,居然在家长群里阴阳怪气:“某些孩子转学是活该,没家教!”更过分的是,还传谣言说“王姐女儿是因为偷东西被开除的”,现在全小区家长都在议论,孩子哭着说“不想再跳舞了”……

这种事儿,哪个当妈的能咽下这口气? 我当时就拍着桌子跟王姐说:“别怕!法律就是咱们的‘护娃盾牌’,今天我就手把手教你,怎么用法律让这种老师付出代价!”
第一步:先“锁证据”,把“脏水”装进法律瓶子里
很多人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是找老师理论,结果对方要么删聊天记录,要么死不承认。
正确做法:先冷静,把所有证据“钉死”——
家长群的聊天记录、朋友圈截图(别删原内容,直接截图保存,时间、头像都要清晰);
如果有其他家长听到谣言,可以请他们作证(比如微信问:“李阿姨,那天您也听到张老师说XX偷东西了吧?”);
孩子因为谣言情绪低落、失眠的证明(比如医院诊断书、老师反馈孩子上课走神的记录)。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明确规定,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老师传谣“偷东西”,已经涉嫌侵犯孩子名誉权。
举个例子:去年杭州有位妈妈,因为老师传谣“孩子打人”,直接起诉到法院,最后老师不仅公开道歉,还赔了5000块精神损失费。
第二步:找“负责人”,别跟老师硬碰硬
舞蹈机构的老师归机构管,别自己冲上去吵架,直接找机构负责人才是关键。
操作步骤:
带着证据去机构,要求见校长或负责人(别找涉事老师,容易激化矛盾);
把截图、证人联系方式交给对方,明确说:“老师的行为已经违法,如果24小时内不道歉、不澄清,我就报警+起诉”;
要求机构在家长群、公告栏发书面道歉声明(必须盖机构公章)。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规定,经营者(舞蹈机构)提供服务时,不得侮辱、诽谤消费者。机构有义务约束老师行为。
小技巧:沟通时别光说“老师骂我”,要说“老师散布谣言,导致我女儿名誉受损,机构必须负责”,这样负责人会更重视。
第三步:实在过分,直接“告到底”
如果机构推诿不管,或者老师继续传谣、辱骂,那就别客气,直接走法律程序。
操作步骤:
去派出所报案(传谣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比如罚款或拘留);
如果孩子因为谣言出现抑郁、焦虑(需要医院证明),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同步向教育局投诉(舞蹈机构归教育局管,一投诉一个准)。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真实案例:去年北京有位家长,因为老师传谣“孩子早恋”,起诉后法院判老师公开道歉,并赔偿8000元精神损失费。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
咱们送孩子去学跳舞,是希望她自信快乐,不是去受气的。老师的工作是教学,不是当“谣言制造机”。遇到这种事,别怕麻烦,更别觉得“孩子小,忍忍就过去了”——你越忍,对方越嚣张。
记住:法律不会偏袒谁,但会保护敢维权的家长和孩子。下次再遇到这种老师,先深呼吸,然后按照这三步走,保证让他知道“造谣是要付出代价的”!
(要是觉得有用,转发给身边的家长,咱们一起把“乱传谣的老师”治得服服帖帖!)
注意⚠️(以前的方法不一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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