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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30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张晓峰为保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旭东为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孙煦暄为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鸣远为保定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墀为保定市体育局局长;
杨雪涛为保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二、决定免去:
徐润宽的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梁丽敏(女)的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罗鸣远的保定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刘登宽的保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30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武卫华为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侯萍(女)为保定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
武卫华的保定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侯萍(女)的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30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娟(女)的保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30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冯银霞(女)为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免去:
宋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军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晓光的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30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张会杰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免去:
付燕江的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聂红伟、岳江宁、贾栋、吴苗苗(女)的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建军、王钦的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于少杰的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菅子超的保定市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任命:
白倩(女)、陈颖(女)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婧(女)、贾红帅(女)、菅子超、王钦、李建军、于少杰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文举为保定市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岳江宁为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吴苗苗(女)为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郄君威为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四、批准:
崔争(女)辞去徐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贺啸剑辞去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决定,张会杰代理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特此公告。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2025年12月30日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庆品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庆品辞去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涞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30日涞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伟军同志为涞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贾辰浩同志为涞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刚同志为涞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马永富同志为涞水县林业局局长。
张新宇同志为涞水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决定免去:
马永富同志涞水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涞水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2月30日
涞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30日涞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慧霞同志为涞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为代理院长。
涞水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2月30日
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2月31日上午,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张力同志辞去蠡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尚文鑫同志为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院长的决定。
廊坊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30日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云飞为廊坊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邱峰的廊坊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30日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常军海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庭长;
杨心冰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韩静威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岑吉荣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欣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薛玉辉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苑朋良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郑江涛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副庭长;
苗雷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李石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志强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心冰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张欣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蔺迎春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苗雷的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30日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梦兰为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郭成山的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唐山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29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吕素青为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延杰为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树林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29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顾玉庆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沧州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梁英华辞去沧州市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梁英华辞去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一)
(2025年12月30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袁洪君的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职务。
二、任命:
张崇为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奕霖(女)为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二)
(2025年12月30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
段勇的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二、决定任命:
王庆昌为沧州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三)
(2025年12月30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张兆阳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艳华(女)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友僧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春利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长波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二、任命:
史明珠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冷树青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槐倩颖(女)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兰英(女)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常雪梅(女)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郭亚宁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郭彦妍(女)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张蕾(女)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辉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赵长波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春利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2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姜晓庆同志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魏岩同志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
尹冲同志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代理检察长;
张正晓同志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2月29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振勇辞去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李振勇同志请求辞去其担任的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沧州市运河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振勇同志辞去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沧州市运河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沧州市运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陈建胜辞去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陈建胜同志请求辞去其担任的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沧州市运河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建胜同志辞去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沧州市运河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沧州市运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栗保东代理运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运河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栗保东代理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院长。
沧州市运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王兴国代理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运河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兴国代理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邯郸
鸡泽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裴镇洪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鸡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鸡泽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裴镇洪同志辞去鸡泽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鸡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鸡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号)
鸡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任命:
黄兴冲为鸡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其为代理院长。
特此公告。
鸡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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