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那晚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但她却在我腿上,坐了一辈子。
三十年的光阴,像村头那条被车轮碾了无数遍的土路,坑坑洼洼,尘土飞扬,当初再清晰的脚印,也被岁月磨平了。我娶了妻,生了子,从一个毛头小子变成了鬓角染霜的中年男人,生活把我打磨成了一个最普通的样子。
可每当夜深人静,或者在某个相似的夏夜,闻到空气中浮动的青草和泥土混合的气息时,那个1991年的夜晚,就会毫无征兆地浮现在我眼前。那个女孩的重量,她发梢淡淡的皂角香,还有那句在我耳边轻轻响起、却在我心里轰鸣了半生的话,都清晰得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现在,就让我回到那个起点,回到那个燥热、喧闹,却又无比纯粹的夏天。
第1章 幕布、晚风和橘子汽水
1991年的夏天,对于我们杏花村来说,最盛大的节日不是春节,而是放露天电影。
那年我十七岁,身体正像田里的苞米一样拔节疯长,心里也揣着一些无处安放、连自己都搞不清楚的躁动。白日里跟着父亲下地干活,晒得浑身黝黑,汗水浸透了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可一听说晚上要放电影,再累的骨头也能立刻活泛起来。
消息是村长用大喇叭喊出来的,声音在村子上空回荡,带着一种特有的、滋滋啦啦的电流声:“喂,喂!社员同志们注意啦,今晚七点半,大队部的场院上,县电影放映队下来放电影!是新片子,《庐山恋》!都自带小马扎,早点去占地方啊!”
整个村子瞬间就沸腾了。女人们匆匆忙忙地做晚饭,锅碗瓢盆的碰撞声都比平时清脆了许多;男人们则三三两两地蹲在自家门口,一边抽着旱烟,一边讨论着电影里的“新思想”;而我们这些半大的孩子,早就按捺不住,心里像揣了只兔子,砰砰直跳。
我叫陈默,人如其名,从小就不爱说话。在同龄人里,我总是那个站在角落,默默看着大家疯闹的角色。我的世界很小,小到只有家里的几亩薄田,和书包里那几本翻烂了的课本。对于外面的世界,所有的想象都来自于电影那块小小的、会发光的幕布。
那天傍晚,晚霞把西边的天空烧得通红。我娘张罗着一家人赶紧吃饭,嘴里不停地念叨:“默子,快吃,吃完给你哥占个好位置去。你哥在镇上中学念书,难得回来一趟,让他看清楚点。”
我哥陈岩比我大三岁,在镇上的高中住校,是我们家的骄傲。他戴着一副眼镜,说话斯斯文文的,每次回来都会给我讲很多学校里的新鲜事,比如什么是“迪斯科”,什么是“流行歌曲”。我对他既崇拜又有点小小的嫉妒。
我胡乱扒拉了两口饭,揣上我爹特意从兜里掏出来的五毛钱,扛着两条长板凳就往场院跑。夏日的晚风带着田野里庄稼的气息,吹在脸上暖洋洋的。场院上已经黑压压地聚了不少人,孩子们在幕布前后追逐嬉戏,大人们则摇着蒲扇,高声谈笑,空气中弥漫着汗味、烟味和一种节庆般的喧嚣。
我找了个靠中间的位置,把两条板凳稳稳放下,一条用我哥的旧书包占着,另一条自己坐下。放映员正在调试机器,发电机“突突突”地响着,像一头不知疲倦的老牛。我从兜里摸出那五毛钱,攥在手心都出了汗,犹豫了半天,还是跑到了场院边上卖零嘴的小摊。
“婶儿,来瓶橘子汽水。”我把钱递过去。
“好嘞!”卖东西的王婶麻利地用牙咬开瓶盖,递给我一瓶冒着白气的橘子汽水。那甜丝丝、凉飕飕的滋味顺着喉咙滑下去,驱散了不少暑气。我小心翼翼地喝着,舍不得一口气喝完,这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已经是顶级的享受了。
天色一点点暗下来,星星开始在深蓝色的天鹅绒上眨眼。我哥陈岩和他几个同学终于到了,他们勾肩搭背,一路高谈阔论,讨论着物理题和班上的女同学。我哥拍了拍我的肩膀,笑着说:“谢了啊,默子。”然后就把书包拿开,和他同学挤着坐下了。
我被他们挤到了板凳的最边上,半个屁股都悬在外面。我不在意,只是默默地听着他们聊天,感觉自己和他们之间隔着一层看不见的墙。他们聊的那些东西,我似懂非懂,只能抱着那瓶还剩一半的橘子汽水,把目光投向那块空白的、等待着被光影填满的幕布。
周围的人越来越多,空气也越来越燥热。邻居家的婶子、大互相传递着孩子,聊着东家长西家短。我爹和我娘也来了,他们没坐板凳,就铺了张草席坐在我们后面。我能闻到我爹身上浓浓的旱烟味,和我娘身上淡淡的皂角香,这些味道构成了我当时对“家”最具体的感知。
就在这时,发电机声音一变,一束光打在了幕布上,出现了“八一电影制片厂”几个大字。人群发出一阵欢呼,瞬间安静了下来。
电影开始了。
我看得入了迷,男女主角在美丽的庐山风光里相遇、相爱,他们穿着时髦的衣服,说着我听不太懂的情话。那是我从未接触过的世界,浪漫、新奇,又遥远。周围的嘈杂声似乎都消失了,我的整个心神都被那块发光的布给吸了进去。
场院里很黑,只有幕布反射过来的微光,勉强能勾勒出人头的轮廓。我看得正起劲,忽然感觉身边一沉,一个柔软的身体挨着我坐了下来,几乎是挤在了我的腿边。
我下意识地往旁边挪了挪,可已经没有空间了。那是一个女孩,我能感觉到她身体的温热和发丝传来的、和娘身上一样的皂角清香。在黑暗中,我看不清她的脸,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侧影。我以为是谁家的小孩没地方坐,挤过来的,也就没太在意。
可过了一会儿,她似乎觉得不舒服,在我身边动了动。我正想开口问她是不是要找她家人,一个轻柔的、带着点糯糯口音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她没有起身,反而转了个身,极其自然地,一下就坐到了我的大腿上。
我的身体瞬间僵住了,像被雷劈了一样。十七年来,我从没和任何一个女孩有过如此亲密的接触。我能清晰地感觉到她身体的重量,隔着薄薄的夏衣,那份柔软和温热像电流一样传遍我的全身。我的脸“刷”地一下就红了,幸好是在黑暗里,没人看得见。我的心跳得像擂鼓,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下意识地想推开她,手都抬起来了,却又僵在了半空。我怕我的举动太突兀,会吓到她,更怕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在那个年代的农村,这种行为要是被看见,足够我爹打断我的腿。
就在我手足无措、浑身僵硬的时候,她在我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脑袋微微靠在我的肩膀上,然后,用一种近乎梦呓般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话。
那句话是:“哥,这儿真舒服。”
第2章 皂角香和失重的夜
“哥,这儿真舒服。”
这六个字,像一颗小石子,精准地投进了我那片刚刚开始泛起涟漪的心湖,激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波澜。
“哥?”
我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是,她认错人了。我哥陈岩就坐在我旁边,也许她是想找我哥,或者她把我当成了她的亲哥哥。这个念头让我紧绷的神经稍微放松了一点,但身体的僵硬却丝毫没有缓解。
我不敢动,甚至连呼吸都刻意放轻了。她就那么安然地坐在我的腿上,重量不算沉,却像一座山,压得我动弹不得。她的头发很长,一些发丝垂下来,轻轻扫过我的脖颈,痒痒的,带着一股洗发后特有的、干净的皂角香味。那味道钻进我的鼻子里,混着夏夜的微风和橘子汽水的甜味,成了一种让我眩晕的、奇异的香气。
电影里在演什么,我已经完全不知道了。张瑜和郭凯敏在庐山的亭台楼阁间说着缠绵的情话,而我的世界里,只剩下银幕上闪烁变幻的光,和我腿上那个女孩温热的身体。我的双手尴尬地悬在身体两侧,不知道该放在哪里。是该扶着她防止她摔倒,还是该保持距离以示清白?
我甚至能感觉到她平稳的呼吸,每一次起伏都带动着她单薄的背脊,轻轻地贴着我的胸膛。我的心跳声大得吓人,我生怕她会听到。我悄悄地转过头,想在昏暗的光线下看清她的脸。
我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她梳着一条长长的麻花辫,辫梢垂在我的胳膊上。她的侧脸线条很柔和,鼻梁小巧,嘴唇微微嘟着,似乎看得十分专注。银幕的光偶尔在她脸上掠过,我能瞥见她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
她到底是谁?是我们村的吗?我把村里同龄的女孩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没有一个能对得上号。她的口音有点软,不像我们本地人那么生硬。是亲戚家来串门的孩子吗?
无数个念头在我脑子里翻滚,可我一个字也问不出口。我怕我一开口,就会打破这份奇异的、令人心慌意乱的宁静。也或许,是我潜意识里根本就不想打破它。
时间仿佛被拉长了。电影里的一分钟,于我而言,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我的腿开始发麻,从脚底板一路麻到大腿根,像是无数只蚂蚁在爬。可我一动也不敢动,我怕惊扰了她,就像怕惊扰一只停在我指尖的蝴蝶。
我哥和他的同学还在旁边小声地讨论着剧情,时不时发出一两声压抑的笑声。他们丝毫没有注意到我这边的异样。我爹娘坐在后面,也被电影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整个世界仿佛都默许了这场发生在黑暗中的、无声的邂arade。
渐渐地,最初的惊慌和无措,开始被一种奇妙的感觉所取代。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被全然信任的安稳感。她在我怀里是那么的放松,那么的自然,仿佛我就是她最亲近的、可以依靠的港湾。这种感觉让我这个一向自卑、沉默的少年,心里第一次生出一种莫名的、想要保护一个人的冲动。
我终于鼓起勇气,将那只一直悬着的、攥着橘子汽水瓶的手,轻轻地、试探性地放在了她的后背上。我的掌心隔着她薄薄的衬衫,能感觉到她脊骨的形状。她似乎没有察觉,或者说并不在意,身体只是微微动了一下,调整到一个更舒服的姿势,更深地靠进了我的怀里。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随即又疯狂地加速起来。我的手就那么僵硬地放在她的背上,掌心滚烫。我甚至能想象到,我的脸此刻一定红得像幕布上偶尔闪过的红旗。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像是拥有了全世界。场院里的喧嚣,我哥他们的谈笑,父母的期盼,学业的压力……所有的一切都退去了,变得遥远而不真实。真实的,只有我腿上的这份重量,鼻尖的这缕皂角香,和胸口那份快要满溢出来的、滚烫的情愫。
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不知道她家住哪里,甚至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可是在那个瞬间,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了。我们像是两个被世界遗忘在黑暗角落里的人,共享着一份无人知晓的亲密。
电影终于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
“哗啦”一声,场院边上的大灯被拉亮了,刺眼的白光瞬间驱散了黑暗,也驱散了我的梦。
我怀里一空,那个女孩在我腿上的重量消失了。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从我身边站起来,像一只受惊的小鹿,迅速地汇入了四散的人潮。她甚至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我愣在原地,腿上还残留着她的余温和那阵阵发麻的感觉。我手里还攥着那瓶没喝完的橘子汽水,瓶身已经不凉了,握在手里黏糊糊的。
“默子,发什么呆呢?回家了!”我娘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哥也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拍了拍我的肩膀:“电影不错吧?走,回家。”
我猛地回过神来,立刻站起身,目光焦急地在人群中搜索着。我试图寻找那条长长的麻花辫,那个穿着浅色衬衫的单薄身影。可是场院上人头攒动,大家都在收拾板凳,呼喊着自家的孩子,乱哄哄的一片。
我看到了邻家的二丫,看到了村长的孙女,看到了所有我认识的、不认识的女孩,但没有一个是她。
她就像一滴水融入了大海,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扛起板凳,失魂落魄地跟在家人身后。回家的路上,我哥还在兴奋地讨论着电影,我娘则在数落我爹又抽了多少烟。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满脑子都是那个女孩留下的那句话,和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
那一晚,我失眠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腿上的感觉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我一遍遍地回想那一个多小时的每一个细节,试图从记忆里勾勒出她的模样。可越是努力去想,她的脸就越是模糊,最后只剩下那个柔软的触感和那句轻轻的“哥”。
我甚至开始怀疑,这一切是不是只是我的一场幻觉?是夏夜的燥热和电影里的爱情故事,让我做了一场过于真实的梦?
可是,当我第二天早上,在我的蓝布褂子衣领上,闻到那一缕若有若无、不属于我的皂角香味时,我知道,那不是梦。
她来过。
第3章 杏花、寻觅与尘封的信
从那天起,我的世界好像被打开了一扇小小的窗,窗外是我以前从未见过的风景。
我开始变得不像以前那么沉默了,或者说,我的沉默里多了一些别的东西。我会在村里漫无目的地闲逛,尤其是在女孩子们聚集的地方,比如村口的大槐树下,或是河边的洗衣石旁。我假装路过,眼睛却像雷达一样,悄悄地扫过每一个身影,试图寻找那条熟悉的麻花辫。
可是,一无所获。
我甚至鼓起勇气,旁敲侧击地问我哥:“哥,你班上有没有一个说话口音有点软,梳长辫子的女同学?”
我哥正埋头做题,头也不抬地回我:“我们班上的女生我还没认全呢。再说了,你问这个干嘛?看上谁了?”
我脸一红,赶紧摆手:“没,没有,我就是随便问问。”
我又去问我娘,村里最近是不是有外地的亲戚来串门。我娘想了半天,摇了摇头:“没听说啊。你这孩子,最近怎么神神叨叨的?”
时间一天天过去,希望也一点点变得渺茫。那个女孩,就像一颗流星,划过我的夜空,绚烂了一瞬,然后就彻底消失在了茫茫人海。
那年秋天,我哥考上了地区的一所师范学校,成了我们村第一个正儿八经的大学生。家里摆了酒席,亲戚朋友都来祝贺。酒席上,我爹喝多了,拉着我的手,满眼期盼地说:“默子,你也要争气,跟你哥学,考出去!别像我,一辈子跟黄土打交道。”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从那一刻起,我心里那份朦胧的情愫,被一种更具体、更强大的力量所取代——我要读书,我要考出去。
也许,只有走出了这个小小的杏花村,我才有机会,再遇到她。
这个念头,像一粒种子,在我心里生了根。它成了我学*最大的动力。接下来的两年,我像变了个人。我不再去村里闲逛,不再发呆,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课本上。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背书,晚上点着煤油灯做题到深夜。村里人都说,陈家的二小子,这是要追他哥去呢。
只有我自己知道,在我厚厚的*题册下面,压着一张小小的纸条。那是我偷偷写的,上面只有一句话:“哥,这儿真舒服。”我不敢让任何人看见,那是我一个人的秘密,是我在无数个疲惫的深夜里,支撑我坚持下去的一点微光。
1993年夏天,我参加了高考。当成绩出来的那一刻,我爹激动得手都抖了。我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学,虽然不是什么名牌,但也足以让我在村里挺起胸膛。
离开家的那天,全村的人都来送我。我背着一个简单的行囊,里面装着几件换洗的衣服,和我娘连夜给我烙的饼。我回头望了一眼这个我生活了十九年的小村庄,心里百感交集。这里有我的童年,有我的亲人,也埋藏着我最深的秘密。
大学生活是新奇而陌生的。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高楼大厦,第一次坐公交车,第一次在食堂里用饭票吃饭。我和来自天南海北的同学住在一个宿舍,他们说着我听不懂的方言,讨论着我从未接触过的话题。我依然沉默寡言,努力地适应着这个全新的世界。
我没有忘记我的初衷。在课余时间,我会有意无意地在校园里寻找。我看着来来往往的女生,看她们的背影,听她们的口音,希望能找到那个熟悉的影子。可大学太大了,人也太多了,我的寻找,如大海捞针。
大二那年,我认识了张岚。她是我的同班同学,一个来自城里的姑娘,性格开朗,像个小太阳。是她主动接近我的。她似乎对我的沉默和土气毫不在意,总是拉着我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去食堂,给我讲城里的趣事。
说实话,我对张岚并没有那种触电般的感觉。她很好,像一汪清澈的泉水,温和、舒服,但我心里总觉得缺了点什么。我知道缺的是什么,是那种让我心跳加速、让我手足无措的悸动,是那种只属于1991年那个夏夜的、独一无二的感觉。
我和张岚的关系,就那么不咸不淡地处着。直到有一天,我们一起去看电影。那是我第一次走进真正的电影院,有柔软的红色座椅,有巨大的银幕和环绕立体声。电影院里灯光暗下来的时候,我的心猛地一抽。
太像了,那黑暗的氛围,太像那个放露天电影的夜晚了。
我下意识地转头看向身边的张岚。在银幕微光的映照下,她的侧脸很安静。她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目光,转过头来,对我笑了笑,然后自然地把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那一刻,我浑身一僵。
同样是黑暗,同样是依靠,可感觉却完全不同。张岚的靠近,是理所当然的,是温情的,却没有了当年那种偷来的、禁忌般的刺激。我甚至能清晰地闻到她头发上洗发水的香味,是那种工业化的、浓郁的花香,而不是那缕清淡、质朴的皂角香。
我的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出那个女孩的脸,那个我从未看清过的、模糊的脸。我感到一阵强烈的愧疚,对身边的张岚,也对记忆里的那个她。我像一个背叛者,同时背叛了我的现实和我的梦。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决定。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对张岚不公平。
第二天,我约张岚出来,想跟她谈谈。我们走到学校的湖边,我酝酿了很久,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张岚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她先开了口:“陈默,你是不是有心事?”
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她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心里好像一直藏着个人。你总是在发呆,看着一个地方,眼神很远。我不知道她是谁,但我能感觉到。”
我震惊地看着她,没想到她如此敏感。
“我不想逼你,”她继续说,“我只是想告诉你,过去的人,不管是美好的还是遗憾的,都只是过去。人总要往前看。如果你觉得和我在一起,让你为难,你可以告诉我。”
看着她真诚的眼睛,我心里的防线彻底崩溃了。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对别人说出了那个埋藏多年的秘密。我没有说得太详细,只说在我很小的时候,遇到过一个女孩,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一直在找她。
张岚静静地听着,没有打断我。等我说完,她沉默了很久,然后轻轻地说:“我有点嫉妒她。她什么都没做,就占了你心里那么重要的位置这么多年。”
她顿了顿,又说:“但是陈默,你找的可能不是那个人,你找的只是你自己的一个梦。一个你永远也抓不住的梦。你有没有想过,也许她早就结婚生子,过着自己的生活,甚至早就不记得你了?”
张岚的话,像一把锥子,狠狠地扎进了我的心里。是啊,我到底在执着什么?三十年了,我连她的名字和长相都不知道,我所拥有的,只是一个虚无缥缈的、被我无限美化了的记忆。
那天之后,我和张岚的关系反而更近了一步。我开始试着放下过去,学着珍惜眼前人。毕业后,我们留在了省城,我进了一家国企,做技术员,张岚成了一名中学老师。我们结了婚,买了房,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生活就像一条平缓的河流,载着我们往前走。我努力做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我把那个秘密,连同那张写着字的纸条,一起锁进了一个旧铁盒里,放在了衣柜的最深处,再也没有打开过。
我以为,那个女孩,那段记忆,就会这样,被我永远地尘封起来。
第4章 回忆的锚点:那个夏夜的全部
我以为我可以。我以为时间是最好的解药,足以冲淡一切。可我错了。那个夜晚,就像一个深深的锚点,抛在了我记忆的海洋里,无论我的船开出多远,总有一根看不见的线,将我牢牢地拴在那个原点。
婚后的生活是琐碎而真实的。我和张岚会为柴米油盐争吵,会为女儿的教育问题彻夜长谈,也会在某个疲惫的下班后,相拥着在沙发上睡着。张岚是个好妻子,她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对我父母孝顺,对女儿尽心尽力。我打心底里感激她,也爱她。
但这是一种被生活磨砺出来的、混杂着亲情和责任的爱。它温润、厚重,却缺少了那种让我灵魂战栗的激情。
女儿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组织了一次“亲子露天电影节”,就在学校的操场上。张岚因为要备课,让我带着女儿去。
当我带着女儿,拿着小马扎,走进那个熟悉的、喧闹的场地时,我的心跳瞬间失序了。操场上挂着巨大的幕布,周围是攒动的人头,空气中飘着爆米花的甜香。一切都和那个遥远的夏夜如此相似,仿佛时光倒流。
女儿兴奋地在人群里跑来跑去,我找了个位置坐下,脑子里却不受控制地开始回放。
我清晰地记得,那天我坐在板凳的最边上,屁股底下是粗糙的木头纹理。我哥他们高声谈笑,我插不进话,只能低头小口地喝着那瓶橘子汽水,汽水里的气泡争先恐后地往上冒,就像我当时心里那些无处安放的青春期躁动。
当那个女孩坐到我腿上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惊吓。我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像一张拉满的弓。我能闻到她身上那股干净的味道,那不是城里女孩用的香水,也不是我娘身上那种常年劳作后混着汗味的皂角香,而是一种刚刚洗过、带着阳光味道的、纯粹的清香。
她的头发蹭着我的下巴,软软的,痒痒的。我甚至能感觉到她衣服的布料,是一种有点粗的棉布,洗过很多次,已经很柔软了。她的身体很轻,但对我来说,却重如千钧。
当她说出“哥,这儿真舒服”时,我的大脑有那么几秒钟是停止运转的。那声音不大,软软糯糯的,像含着一块糖。它不是对着所有人说的,而是只对着我一个人说的悄悄话。在那个嘈杂的环境里,那句话像一道微弱却清晰的电流,瞬间击中了我。
我为什么没有推开她?
现在想来,除了害怕和羞涩,更多的,是一种虚荣和窃喜。我是陈默,是那个在人群中永远不起眼的、沉默的陈默。我*惯了被忽视,*惯了做我哥的陪衬。可是那一刻,有一个女孩,在那么多人里,选择了我。她信任我,依靠我,把我当成了她的“哥”。
这种感觉,对于一个十七岁的、内心自卑的少年来说,是致命的。
我的腿很快就麻了,像有千万只蚂蚁在啃噬。我忍着,一动不动,我怕我一动,她就会离开。我甚至开始在心里祈祷,祈祷电影永远不要结束,祈祷这黑暗可以一直持续下去。
我试着去看清她的脸,但幕布的光线太不稳定了,忽明忽暗。我只记得她的皮肤似乎很白,在黑暗中像一块温润的玉。她的辫子很长,垂下来的时候,辫梢的红头绳碰到了我的手背。
我放在她背上的那只手,其实一直在微微发抖。我能感觉到她均匀的呼吸,感觉到她因为剧情而偶尔发生的轻微身体起伏。我甚至在想,她是不是睡着了?还是和我一样,也在享受这份无人知晓的静谧?
我脑子里闪过无数个念头。我想问她叫什么名字,想问她家住哪里。可话到嘴边,又都咽了回去。我怕我一开口,就会暴露我的紧张和不堪。我更怕,她会告诉我,她真的认错人了。我宁愿她就这样“错”下去,让我拥有这一个多小时的、不属于我的温柔。
当灯亮起的那一刻,我的心也跟着沉了下去。她站起来得那么快,那么决绝,没有一丝留恋。我甚至没来得及看她一眼,她就消失了。
我坐在那里,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空洞。腿上的麻木感和心里巨大的失落感交织在一起,让我几乎喘不过气来。我看着周围一张张熟悉或陌生的脸,第一次感到如此深刻的孤独。
“爸爸,爸爸,你怎么了?”女儿的声音将我从深不见底的回忆中拉了回来。
我回过神,看到女儿正仰着小脸,满眼担忧地看着我。我这才发现,我的眼角,竟然有些湿润。
“没事,爸爸没事,”我赶紧挤出一个笑容,揉了揉她的头,“就是……风太大,迷了眼睛。”
女儿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把手里的爆米花递到我嘴边:“爸爸吃,这个可甜了。”
我张开嘴,吃了一颗。那股甜腻的味道在嘴里化开,却怎么也甜不到心里去。
那晚的电影放的是什么动画片,我一点也没看进去。我只是抱着女儿,感受着她在我怀里小小的、温热的身体。她看得咯咯直笑,时不时地回过头来跟我分享。我努力地回应她,心里却是一片荒芜。
我看着眼前这张天真无邪的脸,又想起了张岚。我突然意识到,在过去的这些年里,我究竟对她们做了什么。我人在这里,陪着她们,爱着她们,可我的心里,却始终为另一个人留着一个位置。一个虚幻的、连面容都模糊不清的影子。
我是一个窃贼。我偷走了属于张岚和女儿的、一份完整的爱。
那天晚上回到家,张岚已经睡了。我轻手轻脚地走进卧室,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看着她熟睡的脸。她的眼角已经有了细细的纹路,那是岁月和操劳留下的痕지。这些年,她为这个家付出了太多。而我呢?我给了她什么?
我走到衣柜前,鬼使神差地,打开了那个尘封已久的铁盒子。
盒子已经有些生锈了。里面静静地躺着那张泛黄的纸条,上面的字迹已经有些模糊。
“哥,这儿真舒服。”
我看着这行字,看了很久很久。它不再是甜蜜的慰藉,而像一句无声的拷问,拷问着我这三十年的执念与荒唐。
我到底在坚持什么?也许张岚说得对,我爱的不是那个人,而是那个夜晚本身,是那个夜晚所代表的、我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和我对爱情最初的、最纯粹的幻想。
我把纸条拿出来,走到阳台上,用打火机点燃了它。火苗舔舐着纸张,将那行字一点点吞噬,最后化为一小撮灰烬,被夜风吹散。
做完这一切,我并没有感到解脱,反而是一种更深的空虚。
我知道,烧掉的只是一张纸,烧不掉的,是刻在我心里的记忆。这个结,还没有解开。
第5章 老酒、兄弟与说不出口的秘密
日子继续不紧不慢地过着。烧掉纸条的举动,像一场自我安慰的仪式,并没有真正改变什么。那个心结,像一根扎进肉里的刺,平时感觉不到,但一不小心碰到,还是会隐隐作痛。
转眼又过了几年,我快五十岁了。女儿考上了外地的大学,家里一下子冷清了许多。我和张岚也进入了中年夫妻典型的状态,话越来越少,更多的是一种默契和*惯。
就在那年冬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我发小李伟打来的。李伟是我们村里少数几个和我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他没考上大学,早早地就出去打工,后来在县城做了点小生意,混得还不错。
“默子,干嘛呢?”电话那头,李伟的声音还是那么咋咋乎乎。
“没干嘛,刚下班。怎么了?”
“过两天我爹过七十大寿,你得回来啊!咱哥俩好久没见了,必须好好喝一个!”
我犹豫了一下。自从父母去世后,我已经很少回老家了。那个曾经生我养我的村庄,对我来说,更多的是一份遥远的念想。
“怎么?大老板当久了,看不起我们这些穷亲戚了?”李伟在那头激我。
“胡说什么呢!”我笑了,“行,我一定回去。”
挂了电话,我跟张岚说了这事。她正在织毛衣,头也不抬地说:“回去看看也好,顺便给你爹妈上个坟。你一个人回去吧,我懒得动了,家里也得有人看着。”
我知道,她是不想去应付那些复杂的农村人情世故。我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
周末,我开着车回了老家。县城变化很大,高楼林立,几乎认不出来了。但车子一开上通往村里的土路,那种熟悉的感觉就回来了。路两边还是那些熟悉的白杨树,只是更粗壮了。田野在冬日里显得有些萧瑟,但空气中那股泥土的味道,还是一下子就把我拉回了过去。
李伟家的寿宴办得很热闹,院子里摆了七八桌。我见到了很多儿时的玩伴,他们大多都和我一样,两鬓斑白,脸上刻满了生活的沧桑。大家聚在一起,说着生疏的客套话,抽着烟,聊着各自的孩子和营生。
酒过三巡,气氛热络起来。李伟把我拉到一边,单独开了一瓶好酒,非要跟我“走一个”。
几杯白酒下肚,话匣子就打开了。我们聊起了小时候一起偷西瓜、下河摸鱼的糗事,聊起了村里这些年的变化,谁家盖了新房,谁家的孩子出息了,谁又不在了。
“默子,你还记得不?那时候咱村里放露天电影,好家伙,跟过年一样!”李伟喝得满脸通红,大着舌头说。
我的心猛地一跳,端着酒杯的手,不易察觉地抖了一下。
“怎么不记得。”我故作平静地说。
“我记得有一次,放那个……那个叫啥来着,哦,《庐山恋》!啧啧,里头的女主角,真带劲!把咱村里的小伙子们迷得五迷三道的。”李伟嘿嘿地笑着,“你小子那时候最老实,看完电影脸都红了,是不是也想找个那样的对象?”
我没说话,只是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大口。辛辣的液体灼烧着我的喉咙,也烧得我心里那点尘封的往事开始发烫。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也许是压抑了太久,我突然有了一种倾诉的欲望。这个秘密,我藏了三十多年,连我最亲密的妻子都只是知道一个模糊的轮廓。今天,对着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我突然想把它说出来。
“伟子,”我看着他,声音有些沙哑,“我跟你说个事,你别笑话我。”
“啥事?咱俩谁跟谁啊,你说!”李伟拍着胸脯。
我深吸了一口气,把那个晚上的事,原原本本地,一字不落地,全都说了出来。从那个女孩怎么坐到我腿上,到她说了什么,再到我这些年是如何地念念不忘。
我说得很慢,像是在讲述一个别人的故事。李伟脸上的醉意渐渐退去,他瞪大了眼睛,专注地听着,连烟灰掉在了裤子上都浑然不觉。
等我说完,院子里只剩下远处传来的麻将声和人们的喧哗。李伟沉默了很久,他拿起酒瓶,给我和他都满上。
“默子,”他端起酒杯,和我碰了一下,一饮而尽,“我一直以为你小子是个书呆子,不开窍,没想到……你心里还藏着这么一档子事儿。”
他咂了咂嘴,像是在回味什么,然后突然一拍大腿:“哎呀!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
我心里一紧,急切地问:“你想起什么了?”
“你说的那个女孩,梳个大辫子,说话口音软软的……是不是姓林?”
“姓林?”我脑子里飞快地搜索着,这个姓氏对我来说很陌生。
“对!我想起来了!”李伟显得很兴奋,“那年夏天,村西头的老林家,就是以前当过赤脚医生的那个林大爷,他家来了个远房亲戚,好像是从南方来的,就带着一个闺女。那闺女就叫……叫什么来着……哦,林晚秋!对,林晚秋!”
林晚秋。
这个名字像一道闪电,劈开了我记忆的混沌。我反复咀嚼着这三个字,感觉既陌生又熟悉。
“她人长得白白净净的,不怎么爱说话,就喜欢一个人在村口那棵杏花树下看书。我们这些皮猴子还老去逗她,她也不生气,就冲我们笑。”李伟继续回忆着,“后来听说,她家里出了点事,才到咱们这儿来住一阵子。好像……好像她脑子有点……有点那个……”
李伟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比划了一下。
我的心,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
“什么意思?”我追问。
“也不是说傻,”李伟挠了挠头,似乎在寻找合适的词,“就是……反应比别人慢半拍,心思特别单纯,跟个小孩子一样。她见谁都叫哥叫姐的,特别有礼貌。林大爷看得可紧了,平时都不怎么让她出门。”
“那……那天晚上放电影……”
“那天晚上人多啊,估计是林大爷没看住,让她自个儿跑出来了。她肯定是看你老实巴交的,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就把你当成木头桩子了呗!她说‘这儿真舒服’,估计就是觉得你大腿比那硬板凳坐着舒服,没别的意思!”
李伟说完,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我说默子啊,你可真是……哈哈哈,就为这么一句话,你惦记了三十年!你小子,真是个情种!”
他的笑声像一把重锤,一下一下地砸在我的心上。
我没有笑。我只是呆呆地坐着,手里捏着那个小小的酒杯,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原来是这样。
原来,我珍藏了半生的、那份独一无二的、充满着浪漫与暧昧的奇遇,真相竟然是如此的……简单,甚至有些残酷。
没有认错人,也没有暗许的情愫。
她只是一个心思单纯的、有点特殊的女孩,在黑暗中,找了一个她认为最舒服、最安稳的地方坐了下来。
那句让我魂牵梦绕了三十年的“哥,这儿真舒服”,不是一句悄悄话,不是一句情话,只是一句最直白的、毫无杂质的陈述。
就像一个孩子说,“妈妈,这个糖好甜”。
我像一个傻瓜,一个天大的傻瓜。我用自己青春期的幻想,为这个简单的举动,构建了一座空中楼阁。我在这座楼阁里住了三十年,为它添砖加瓦,为它描金绘彩,把它当成了我人生最宝贵的财富。
而现在,李伟几句不经意的话,就让这座我精心构建了半生的城堡,轰然倒塌。
第6章 杏花树下,无声的和解
李伟还在旁边说着什么,但我已经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了。我的耳朵里嗡嗡作响,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百感交集。有种被欺骗的感觉,但骗我的不是别人,是我自己。
寿宴什么时候散的,我怎么回的县城宾馆,我都记不清了。那一晚,我再次失眠。但这一次,不是因为悸动和思念,而是因为一种巨大的荒诞感和失落感。
我像一个虔诚的信徒,守护着一个神圣的秘密,到头来却发现,我所朝拜的,不过是**泥塑的偶像。
第二天,我没有直接开车回省城。我鬼使神差地,又把车开回了杏花村。
冬日的村庄很安静。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村里只剩下一些老人和孩子。我把车停在村口,下了车。
村口那棵老槐树还在,只是叶子都掉光了,光秃秃的树枝伸向灰蒙蒙的天空。我顺着记忆里的路,往村西头走。那条路已经被修成了水泥路,路边的房子也大多翻新成了二层小楼,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
我凭着模糊的记忆,找到了林大爷家的旧址。那是一座很破败的老院子,土坯墙已经塌了一半,院子里长满了荒草。门上挂着一把生锈的大锁,显然已经很久没人住了。
我站在院子门口,呆呆地看了很久。我想象着,三十多年前,一个叫林晚秋的女孩,就住在这里面。她是不是也曾站在这门口,好奇地看着外面陌生的世界?
“小伙子,你找人啊?”一个苍老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
我回过头,看到一个拄着拐杖、满脸皱纹的老奶奶。我认出她了,是村里的王婆婆,她就住林大爷家隔壁。
“王奶奶,是我,陈默。”
“陈默?陈家的二小子?”王婆婆眯着眼睛看了我半天,才认出来,“哎呦,都长这么大了!出息了,开小汽车回来的。”
我们寒暄了几句。我指着那座破院子,状似不经意地问:“奶奶,这家人呢?我记得以前住着一个林大爷。”
“哦,你说老林啊,”王婆婆叹了口气,“他走了有十多年了。他没儿没女的,是个五保户。他走了以后,这院子就荒了。”
我的心沉了一下,又问:“我记得……他家好像有个亲戚家的女孩,来住过一阵子。”
“你说晚秋那孩子吧?”王婆婆点了点头,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怜悯,“是个好孩子,就是命苦。听说她爸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出事没了,她受了刺激,脑子就……有点不灵光了。她那个远房舅舅把她送到老林这儿,说是让她在乡下养养。那孩子,人长得俊,心眼儿好,就是单纯得像张白纸。”
王婆婆的话,印证了李伟的说法。我的心里,最后一丝幻想也破灭了。
“那……她后来呢?”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在咱们村住了不到一年吧,她舅舅就把她接走了。听说是给她找了个婆家,嫁到山里去了。唉,那样的孩子,也不知道嫁过去过得好不好……”王婆婆摇着头,又叹了口气。
嫁到山里去了。
这个消息,像一块石头,堵在了我的胸口。我不知道该为她感到高兴,还是悲伤。在我的幻想里,她应该像电影里的女主角一样,过着诗意浪漫的生活。可现实却是,她可能嫁给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在一个偏远的山村里,过着最普通、甚至可能很艰难的日子。
我和王婆婆道了别,慢慢地往村口走。路过那棵老杏花树时,我停下了脚步。李伟说,她喜欢在这棵树下看书。
我走到树下,伸出手,抚摸着粗糙的树干。我想象着一个白净的女孩,梳着长长的麻花辫,坐在这树下,安安静静地翻着一本书。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在她身上洒下斑驳的光影。她看到村里的孩子跑过,会抬起头,露出一个纯净的、不含任何杂质的笑容。
那一刻,我心里所有的失落、荒诞和不甘,都慢慢地融化了。
我终于明白了。
我执着的,或许根本不是爱情。我只是在执着于那个夜晚,她所带给我的那份纯粹的、不设防的信任。在我那个自卑、敏感、不被重视的青春里,她是唯一一个,让我觉得自己是重要的、是被需要的人。
她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东西——被接纳,被依靠。
而我,却用世俗的、男女之情的框架,去解读了这份最纯粹的善意。我玷污了它,也禁锢了自己三十年。
她不是我的朱丽叶,我也不是她的罗密欧。她只是林晚秋,一个心思单纯、命运多舛的女孩。而我,只是陈默,一个在黑暗中,曾被她短暂依靠过的、幸运的陌生人。
我站在杏花树下,站了很久。抬头看着萧瑟的枝丫,我仿佛看到了三十多年前那个夏夜的星空。
我想对那个十七岁的自己说:别再找了,也别再等了。那不是一个爱情故事的开始,而是一堂关于成长和释怀的课。你欠她的,不是一个承诺,而是一个真诚的感谢。
我也想对那个叫林晚秋的女孩,在心里,轻轻地说一声:谢谢你。谢谢你在那个夜晚,选择了我。也祝你,在那个我不知道的山村里,能过得平安,喜乐。
我转过身,向着我的车走去。脚步从未有过的轻松。
那个困扰了我半生的心结,就在这棵老杏花树下,在我与自己的对话中,无声地,和解了。
第7章 回家的路,身边的灯
回省城的路上,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高速公路两旁的路灯一盏盏亮起,连成一条橘黄色的光带,向着远方延伸。车里的音响放着一首老歌,旋律舒缓,带着淡淡的怀旧气息。
我的心情出奇的平静。
就像一个跋涉了很久的旅人,终于卸下了沉重的行囊。那个行囊里,装着我三十年的青春、幻想和执念。现在,它被我留在了杏花村那棵老树下。
我不再觉得荒诞,也不再觉得失落。心里反而有种尘埃落定的踏实感。知道了真相,总比活在自己编织的谎言里要好。林晚秋这个名字,以及她背后的故事,让那个模糊的影子变得具体、真实起来。她不再是我梦里的仙女,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过不幸却依然纯净的人。
对她的感情,也从一种朦胧的、夹杂着爱慕的思念,变成了一种更接近于怜惜和祝福的温情。我希望她过得好,真的。
车子驶下高速,城市的霓虹灯扑面而来。看着这片我生活了半辈子的钢筋水泥森林,我第一次有了一种强烈的、想要回家的冲动。
回到家,打开门,一股饭菜的香味扑鼻而来。张岚正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听到开门声,她探出头来。
“回来了?正好,马上开饭。”她的语气很平淡,就像我只是下楼去散了个步。
“嗯。”我应了一声,换了鞋,走到厨房门口。
她正在炒菜,锅里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抽油烟机嗡嗡地转着。她的侧脸在油烟和灯光下,显得有些模糊,但那是我看了二十多年的、最熟悉的脸。
我走过去,从背后,轻轻地抱住了她。
张岚的身体僵了一下,手里的锅铲都停了。“干嘛呀你,一身烟酒味,吓我一跳。”她嘴上嗔怪着,却没有推开我。
“没什么,”我把下巴搁在她的肩膀上,闻着她头发上熟悉的洗发水味道,“就是……想抱抱你。”
张岚沉默了一会儿,关掉了火,转过身来看着我。她的眼神里有些探究:“回去……遇到什么事了?”
我摇了摇头,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张岚,对不起。”
她愣住了:“好端端的,说什么对不起?”
“以前……是我不好。”我没有说得太明白,但我知道她懂。
张岚的眼圈,慢慢地红了。她没有追问,只是伸出手,帮我理了理有些凌乱的衣领,然后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脸颊。
“回来就好。”她说,“快去洗手,准备吃饭。”
那一刻,我心里最后的一点疙瘩,也彻底解开了。
晚饭很简单,两菜一汤。我们俩面对面坐着,像往常一样,聊着一些家常。女儿今天在学校打了电话回来,说参加了什么社团;楼上的邻居又在装修,吵得人心烦;下周该交水电费了……
这些都是最平凡、最琐碎的“一地鸡毛”,却是最真实的人间烟火。
我看着张岚一边吃饭,一边给我夹菜,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巨大的暖流。
我这半辈子,到底在追寻什么呢?我追寻一个虚无缥缈的梦,一个被我无限美化了的瞬间,却差点忽略了身边最珍贵的、实实在在的幸福。
那个夏夜的黑暗,给了我一场美丽的幻梦。而眼前这个为我亮着一盏灯、做着一桌热饭的女人,才是我的现实,我的人生。
梦是会醒的,但灯不会灭。
吃完饭,我主动收拾了碗筷。在厨房洗碗的时候,张岚走进来,递给我一个苹果。
“给你,刚削的。”
我接过苹果,咬了一口,清脆,甘甜。
“过几天天好了,咱们一起去公园走走吧。”我说。
“行啊,”张岚靠在门框上,笑着说,“你这老树,总算开窍了?肯陪我这个老太婆出门了?”
“什么老太婆,你比那公园里的花儿都好看。”我难得地说了句俏皮话。
张岚被我逗乐了,脸上笑开了花。那笑容,就像冬日里最暖的阳光,照亮了整个厨房,也照亮了我的心。
是啊,我曾经以为,我人生的电影,在那一夜就已经定格。却不知道,那只是一个短暂的序幕。真正的主角,一直在我的身边,陪我演着这出名叫“生活”的、漫长而温情的戏。
我错过了序幕的精彩,但幸好,我没有错过整个人生。
第8章 腿上的重量,心里的光
如今,我已经退休了。每天的生活,就是和张岚一起,去公园散散步,去菜市场买买菜,回家摆弄一下花草。女儿也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偶尔会带着外孙回来看我们。
生活平淡得像一杯白开水,但我却甘之如饴。
我再也没有想起过林晚秋。不,应该说,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带着一种执念去想她。她已经从一个占据我内心的秘密,变成了一个我青春故事里,一个温和的注脚。
偶尔,我会和张岚聊起过去。有一次,我们翻看老相册,看到我年轻时那张黑白照片,瘦瘦的,黑黑的,一脸的倔强和迷茫。
张岚指着照片,笑着说:“你看看你那时候,土得掉渣。真不知道我当初看上你什么了。”
我握着她的手,说:“可能是因为我腿坐着舒服吧。”
张札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在我胳膊上不轻不重地捶了一下:“老不正经!都多大年纪了,还说这个。”
我们相视而笑,眼角的皱纹里,盛满了岁月沉淀下来的温柔。
那个关于1991年夏天的故事,那个关于“哥,这儿真舒服”的秘密,终于可以坦然地、当成一个笑话讲出来了。当一个秘密可以被笑着说出来的时候,它就不再是心里的负担,而是一段真正过去了的往事。
有时候,外孙会缠着我,让我给他讲我小时候的故事。
我会给他讲夏夜里追逐的萤火虫,讲田埂上奔跑的赤脚,讲那块神奇的、会发光的幕布。
他会好奇地问:“爷爷,那露天电影好看吗?”
我会笑着告诉他:“好看。因为在那个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的年代,那块小小的幕布,就是我们全部的梦。”
我没有告诉他那个女孩的故事。因为我知道,那个故事只属于我一个人。它是我青春里的一场高烧,烧得我迷迷糊糊,分不清现实与梦境。如今,烧退了,留下的是一份清醒和通透。
人这一辈子,心里总会藏着那么一两个无疾而终的故事。或许是一个擦肩而过的眼神,或许是一句没说出口的告白,又或许,是像我这样,一场发生在黑暗中的、美丽的误会。
我们常常会为这些“未完成”而感到遗憾,甚至会用一生去追问一个“如果当初”。可当我们走过半生,回头再看,才会发现,正是这些遗憾和不完美,才构成了我们独一无二的人生。
它们就像夜空中的星星,虽然遥不可及,却也曾照亮过我们前行的路。
现在,我坐在自家的阳台上,摇椅轻轻晃动。张岚在旁边给我织着毛衣,夕阳的余晖洒在她花白的头发上,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边。
我闭上眼睛,仿佛又能感觉到三十多年前,那个女孩坐在我腿上的重量。
但那份重量,已经不再让我感到困惑和牵绊。它变得很轻,很轻,像一片羽毛,轻轻地落在我心里。它提醒着我,我曾那样年轻过,那样傻过,也曾那样真挚地、用全部的身心,去守护过一个纯粹的梦。
而现在,我身边有更真实、更温暖的重量。是张岚靠在我肩头的重量,是外孙扑进我怀里的重量,是这个家,这份安稳生活,给我的踏实的重量。
那晚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
但她留下的那份重量,却像一束微光,穿透了三十多年的时光,最终让我看清了来时的路,和身边的人。
这就够了。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今日头条,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