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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年,我把返城指标让给女友,她回城后第一件事就是和我分手

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1975年的风,是干的。

刮在脸上,像村口王大娘手里那张最糙的砂纸,磨得人脸生疼。

地里的土也是干的,开裂的口子能塞进一个拳头。

75年,我把返城指标让给女友,她回城后第一件事就是和我分手

我叫林卫国,一个在广阔天地里“大有作为”了整整七年的知青。

七年前,我揣着红宝书和一腔热血,从繁华的上海来到这鸟不拉屎的黑龙江边上。

七年后,我只剩下手里磨出茧子的镰刀,和一颗同样干得快要开裂的心。

唯一能让这颗心稍微湿润点的,是苏晴。

苏晴是我的对象,我们知青点最漂亮的一朵花。

她跟我不一样,她是北京来的,说话总带着一股子京腔,清脆得像早上挂着露水的黄瓜。

她刚来的时候,不爱说话,总是抱着膝盖坐在田埂上,望着南边的方向。

我知道,她在想家。

我也是。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我们俩才慢慢走到了一起。

晚上开批斗会,我偷偷给她塞一个烤熟的土豆。

上山砍柴,我总把最轻的活儿分给她。

冬天冷得像冰窖,我把唯一的一件军大衣,拆了,把里面的棉花掏出来,一半给她絮了褥子,一半给我自己。

那晚,她哭了。

在我怀里,哭得浑身发抖,她说:“卫国,你对我真好。”

我说:“傻瓜,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她抬起头,眼睛在煤油灯下亮晶晶的,像天上的星星。

“卫_国,等我们回了城,我一定嫁给你,给你生两个娃,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回城。

这两个字,像一把烧红的烙铁,烫在每一个知青的心上。

那年头,回城比登天还难。

除非家里有大门路,或者身体出了大毛病,再或者,就是等那虚无缥缈的招工、招兵、推荐上大学的名额。

我们点里,七年了,一个走的都没有。

大家伙儿的热情,早就被日复一日的农活和看不到头的日子消磨光了。

有人开始跟村里的姑娘眉来眼去,盘算着扎根在这儿。

有人变得沉默寡言,一天说不上一句话,眼神是灰的。

只有我和苏晴,还守着那份念想。

我们约定好了,谁先有机会回城,一定要想办法把另一个人也弄回去。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那天,改变命运的消息,就是随着这阵干风,吹到我们知青点的。

大队长叼着旱烟袋,慢悠悠地走进我们那个破烂的院子,清了清嗓子。

“有个事儿,跟你们说一下。”

所有人都停下了手里的活,像一群被施了定身法的木偶。

“上面下来一个返城指标。”

院子里死一般的寂静。

连那只平时最爱叫唤的大黄狗,都闭上了嘴。

“只有一个。”

大队长的声音不大,却像一个炸雷,在每个人耳朵里轰然炸开。

一个指标。

就像在饿了三天三夜的狼群里,扔下了一块肉。

所有人的眼睛,瞬间都红了。

我感觉自己的心跳,擂鼓一样。

我下意识地看向苏晴。

她也正看着我,那双漂亮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光。

那是一种混杂着渴望、激动、还有一丝……惶恐的光。

大队长吧嗒吧嗒抽了两口烟,又说:“按规矩,这指标得是点里表现最好的。你们自己评,评好了报上来。”

说完,他把烟锅子在鞋底上磕了磕,转身走了。

留下我们二十多个知青,在院子里,面面相觑。

表现最好?

谁表现最好?

掰着指头数,无非就那么几个人。

我,林卫国,年年都是劳动标兵,点里的农活技术员。

还有李建军,他是我们知青点的点长,跟大队干部关系好。

再就是……苏晴。

苏晴虽然农活干得一般,但她是宣传骨干,墙上的黑板报,每次都画得最好看,广播站的稿子,也都是她写的。

按理说,我跟李建军的希望最大。

但人心这东西,最经不起考验。

那天晚上,没人睡得着。

我躺在冰冷的土炕上,翻来覆去。

脑子里一会儿是上海弄堂里,妈妈包的荠菜馄饨的香味。

一会儿又是苏晴在油灯下,许诺要给我生儿育女的娇羞模样。

回城,还是苏晴?

这是一个不用选择的选择题。

我爱她。

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第二天,点里开会评选。

气氛紧张得像拉满了的弓。

李建军第一个发言,当仁不让。

他列举了自己当点长以来的种种“功绩”,说得口沫横飞。

有人附和,也有人撇嘴。

轮到我的时候,我站了起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

我看到了苏晴那双紧张得攥紧了衣角的手。

我深吸一口气,说:“我……我推荐苏晴。”

满屋哗然。

李建军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林卫国,你疯了?”他吼道。

我没理他,只是看着苏晴。

“苏晴同志思想进步,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在我们知青点,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思想引领作用。而且……她身体不太好,南方的同志,适应不了北方的气候,一到冬天就咳嗽。”

我说得磕磕巴巴,理由蹩脚得连自己都听不下去。

但我的态度很坚决。

苏晴的眼圈,红了。

她看着我,嘴唇翕动着,说不出话。

最后,在我的坚持和几个跟苏晴关系好的女生的支持下,投票结果出来了。

苏晴,险胜李建军一票。

那一票,是我投的。

结果出来的那一刻,苏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扑到我怀里。

“卫国,卫国……”她只会一遍遍地喊我的名字。

我拍着她的背,心里又酸又涨。

“傻瓜,哭什么,这是好事。”

“可是,卫国,这对你不公平!”

“我们之间,还分什么公平不公平?”我捧起她的脸,替她擦掉眼泪,“你先回去,等我,我很快就回去找你。我们拉过钩的。”

她用力地点头,泪水又涌了出来。

“我等你,卫国,我一定等你!我回去就给我爸妈说,让他们想办法,无论如何都要把你弄回去!”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久。

聊我们的未来。

她说,她家在北京二环内,有个小院子。等我回去了,我们就结婚,在院子里种上葡萄藤。

她说,她爸爸是工厂的干部,肯定能帮我安排一个好工作。

她说,她再也不想吃这里的苞米面饼子了,她要带我吃遍北京城,吃烤鸭,吃涮羊肉,吃艾窝窝……

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像一颗蜜糖,甜到我的心底。

为了这些蜜糖,我觉得我做的一切,都值了。

苏d晴走的那天,我去送她。

长途汽车站,挤满了人。

她穿着一件崭新的蓝色卡其布上衣,是她压箱底的宝贝。

两条乌黑的辫子,垂在胸前。

她看起来,跟这个灰扑扑的小县城,格格不入。

她本来就属于大城市。

“卫国,我走了。”她的眼睛里,满是不舍。

“嗯,到了就来信。”我替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

“我一定会的。你……你在这边要照顾好自己,别太累了。”

“我知道。”

汽车发动了,发出“突突突”的轰鸣。

她上了车,从车窗里探出头来。

“卫国,记住我们的话!”她大声喊。

我用力地点头,朝她挥手。

汽车开动了,扬起一阵尘土。

我站在原地,一直看着,直到那辆车变成一个小黑点,再也看不见。

风吹过,我的眼角,有点湿。

但我没哭。

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苏晴走了之后,日子好像又回到了从前,但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地里的活儿,好像更累了。

食堂的饭,好像更难吃了。

夜晚,好像更漫长了。

李建军看我的眼神,像淬了毒的刀子。

他时不时地在背后给我使绊子,不是给我多分点活,就是在开会的时候,含沙射影地讥讽我“假积极”、“思想有问题”。

我都不在乎。

支撑我的,是苏晴的信。

一个星期后,我收到了她的第一封信。

信纸是带香味的,上面画着小花。

她说,她平安到家了,爸妈见到她,都哭了。

她说,北京变化真大,到处都是高楼,马路上跑着好多小汽车。

她说,她吃了烤鸭,真的好好吃,等我来了,一定带我去。

信的结尾,她写:卫国,我想你。

我把那封信,看了不下二十遍。

晚上睡觉,都放在枕头底下。

我立刻给她回了信。

我告诉她,我一切都好,让她别担心。

我告诉她,地里的小麦长高了,绿油油的一片,很好看。

我告诉她,我也想她,每天都想。

日子,就在这一来一往的信件中,有了盼头。

每个星期,去乡里邮局取信,成了我最开心的事。

苏晴的信,一开始很准时,一周一封。

她会跟我讲很多城里的新鲜事。

哪个电影院上了新片子,哪个公园的花开了,她还去烫了头发,就是有点不*惯。

字里行间,都是一个重获新生的女孩的喜悦。

我也替她高兴。

但渐渐的,我感觉到了不对劲。

她的信,开始变少了。

从一周一封,变成两周一封,后来,一个月才有一封。

信的内容,也越来越短。

不再跟我讲那些家长里短的新鲜事。

更多的是一些客套的问候。

“最近还好吗?”

“这边一切都好,勿念。”

“工作很忙,以后再聊。”

那种感觉,就像我们之间,隔了一层毛玻璃。

我能看到她,但模模糊糊,不再真切。

我开始慌了。

我在回信里,一遍遍地问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是不是家里人不同意?

我跟她说,让她别怕,有什么困难,我们一起面对。

我甚至说,如果她家里需要,我可以把每个月的津贴,都寄给她。

但她的回信,总是轻描淡写地岔开话题。

她说我想多了,她只是工作太忙。

她说她爸爸正在帮我打听回城的事,让我耐心等等。

耐心。

我除了耐心,一无所有。

1975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也特别冷。

大雪封了山,我们知青点,彻底成了与世隔绝的孤岛。

那个冬天,我一封苏晴的信,都没有收到。

我每天都去问邮递员,那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从一开始的同情,到后来的不耐烦。

“跟你说了多少遍了,没有!有的话我还能扣着不成?”

我的心,一点一点地往下沉,沉到了冰窖里。

点里的风言风语,也多了起来。

“我就说吧,城里姑娘,能看得上咱们这穷棒子?”

“人家回了北京城,那就是凤凰飞回了枝头,林卫国还当自己是梧桐树呢?”

李建军更是幸灾乐祸。

他当着我的面,跟别人说:“有些人啊,就是傻,把心肝肺都掏给人家,结果呢?人家拿去喂了狗。”

我一拳砸了过去。

我们在雪地里,扭打在一起。

最后,被人拉开。

我脸上挂了彩,嘴角流着血。

但我不觉得疼。

真正疼的地方,在心里。

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

很烈很呛的烧刀子。

我把自己灌得烂醉,一遍遍地喊着苏晴的名字。

我还是不相信。

我不相信那个在我怀里哭,说要等我一辈子的女孩,会就这么消失了。

一定是出了什么事。

一定是。

转过年来,春天来了。

冰雪融化,万物复苏。

我的心,却还冻在那个冬天里。

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我终于收到了苏晴的信。

时隔三个月。

我拿着那封信,手都在抖。

信封很薄,里面只有一张纸。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

信纸上,不再是她那熟悉的娟秀字迹。

而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潦草而冷漠的笔迹。

“林卫国同志:

见信好。

很抱歉,这么久才给你回信。

有些话,我想了很久,觉得还是应该跟你说清楚。

我们……还是分手吧。

回到北京之后,我才发现,我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你无法想象城里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我也无法再回到你身边,去过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

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

感谢你曾经为我做的一切,尤其是那个回城指标,我会一辈子记在心里。

但感动不是爱情。

我已经接受了组织上的安排,和我们厂王副厂长的儿子在处对象。他对我很好,我们很快就要结婚了。

希望你也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祝好。

苏晴。

1976年3月5日。”

信,从我手里滑落。

飘飘悠悠的,像一片枯叶。

我的脑子,一片空白。

分手。

两个世界的人。

王副厂长的儿子。

每一个字,都像一把锥子,狠狠地扎进我的心脏,然后用力的搅动。

疼。

疼得我无法呼吸。

我蹲在地上,想哭,却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

胸口像堵了一块大石头,闷得我快要炸开。

原来,那些风言风语,都是真的。

原来,李建军的嘲讽,都是对的。

原来,我才是那个最大的傻子。

我掏心掏肺地对她,把改变自己一生命运的机会,拱手相让。

我以为我是在成全我们的爱情。

结果,我只是给她做了一块,让她跳出苦海,奔向高枝的踏脚石。

她回到城里,第一件事,不是想办法把我弄回去。

而是,和我分手。

多么可笑。

多么讽刺。

我像个疯子一样,冲出知青点,在田野里狂奔。

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我只想逃离。

逃离这个让我恶心的地方,逃离这段让我作呕的回忆。

我跑了多久,我不知道。

最后,我摔倒在一条干涸的河床上。

我躺在冰冷的沙石上,看着灰蒙蒙的天。

天空中,一只孤雁哀鸣着飞过。

我的眼泪,终于决了堤。

我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哭我那死去的爱情。

哭我那可悲的青春。

那一天,我明白了。

有些誓言,只是风中的承诺,吹过,就散了。

有些人心,比这北方的冬天,还要冷。

从那天起,我变了。

我不再是那个热情、单纯的林卫国。

我变得沉默,冷漠。

我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农活里。

我没日没夜地干,把自己累到筋疲力尽,倒头就睡。

只有这样,我才能暂时忘记那蚀骨的痛。

点里的人,都说我疯了。

李建军看我的眼神,也从嘲讽,变成了怜悯。

他或许觉得,我已经是个废人了。

我不在乎。

别人的看法,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我像一具行尸走肉,在这个叫“青春”的坟墓里,苟延残喘。

我以为,我这辈子,就这样了。

直到1977年的冬天。

那个冬天,又下了一场大雪。

但这一次,大雪带来的,不是封锁,而是希望。

广播里,用一种前所未有的激昂语调,宣布了一个消息:

恢复高考。

这四个字,像一声春雷,炸醒了沉睡的大地。

也炸醒了我那颗死去的心。

高考。

回城。

这两个词,再一次,在我脑海里,联系在了一起。

但这一次,不再是为了一个女人。

而是为了我自己。

为了我被践踏的尊严。

为了我被辜负的青春。

我要回去。

我一定要回去。

我要堂堂正正地,靠我自己的本事,走回那座我魂牵梦萦的城市。

我要让她看看,我林卫国,不是一个离了她就活不成的。

我要让她知道,她当初的背叛,是多么的愚蠢。

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量,从我的心底,喷涌而出。

我不再是行尸走肉。

我活过来了。

从那天起,我白天拼命干活,挣工分。

晚上,我就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书。

我把七年前带来的高中课本,翻了出来。

那些曾经熟悉无比的公式和定理,如今变得陌生而遥远。

但我没有放弃。

我像一头饥饿的狼,贪婪地啃食着每一个知识点。

煤油灯下,我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

点里的人,都觉得我魔怔了。

“林卫国,别白费力气了,都丢了快十年了,哪还捡的起来?”

“就是,听说这次考试,几百万人抢几万个名额,比登天还难。”

李建军也来“劝”我。

“卫国,想开点,别跟自己过不去了。你就在这儿踏踏实实找个农村姑娘,结婚生子,也挺好。”

我看着他,什么也没说。

只是把头,更深地埋进了书本里。

你们不懂。

你们不懂那种被全世界抛弃,又在绝望中抓住最后一根稻草的感觉。

那不是白费力气。

那是我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考试那天,县城里人山人海。

考场里,坐满了人。

有跟我一样,满脸沧桑的知青。

有拖家带口,孩子都好几岁的中年人。

甚至还有头发花白的大叔。

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同样的两个字:渴望。

我走进考场,心如止水。

该做的,我都做了。

剩下的,就交给命运。

考完试,走出考场。

冬日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不管结果如何,我都对得起我自己了。

等待放榜的日子,是煎熬的。

比等待苏晴的回信,还要煎熬。

那段时间,我整夜整夜地失眠。

脑子里,反反复复地出现考试的题目。

我生怕自己,哪里写错了,哪里漏掉了。

终于,榜单下来了。

那天,整个公社的人,都涌到了公社大院。

红榜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名字。

我从头开始找,一个一个地看。

我的手心,全是汗。

心,提到了嗓子眼。

没有。

第一排,没有。

第二排,还是没有。

我的心,一点一点地往下沉。

难道……真的失败了?

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我在榜单的末尾,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林卫国。

上海同济大学,建筑系。

我愣住了。

我反复地看,一个字一个字地看。

林-卫-国。

真的是我!

我考上了!

我考上了!

那一刻,我所有的情绪,都爆发了出来。

我像个孩子一样,又哭又笑。

周围的人,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

李建军也挤了过来,拍着我的肩膀,一脸复杂。

“卫国,你……你真行!”

我看着他,笑了。

那是时隔一年多,我第一次,发自内心地笑。

我回过头,望向南边。

北京。

苏晴。

你看到了吗?

我,林卫国,回来了。

不是靠你的施舍,不是靠你父亲的关系。

是靠我自己的拳头,一拳一拳,打回来的!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办了手续,离开了这个我待了整整九年的地方。

走的时候,没有欢送,也没有不舍。

我只是平静地,收拾好我那简单的行李,坐上了回上海的火车。

火车开动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

那片黑土地,依旧广袤,依旧贫瘠。

它埋葬了我的青春,也重塑了我的灵魂。

再见了。

我永远的北大荒。

回到上海,恍如隔世。

弄堂还是那条弄堂,但房子,好像更破了。

邻居还是那些邻居,但眼神,却多了几分探究和疏离。

爸妈见到我,老泪纵横。

九年了,他们的儿子,终于回来了。

但他们看着我,眼神里,除了喜悦,还有心疼。

我知道,我变了。

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我的脸上,刻着风霜。

我的眼神,藏着故事。

在上海休整了半个月,我便踏上了去大学报到的路。

同济大学。

建筑系。

这是一个我从未想过的专业,但命运,就是这么奇妙。

开学那天,校园里到处都是人。

每个人都洋溢着劫后余生的喜悦和对未来的憧憬。

我们是天之骄子。

是这个国家,重新起航的希望。

我很快就融入了大学生活。

我像一块干瘪的海绵,疯狂地吸收着知识的养分。

画图,建模,看书,上课。

我的生活,被填得满满当当。

我很少想起过去。

不是忘了,而是刻意地,把它封存起来。

我知道,那道疤,还在。

只是,我学会了,不去看它。

大学四年,一晃而过。

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了北京的一家建筑设计院。

当我再次踏上北京这片土地的时候,我的心情,很平静。

这里,是苏晴所在的城市。

但我来,不是为了她。

是为了我自己的事业,我自己的未来。

设计院的工作,很忙,很累。

但我乐在其中。

我喜欢看着一栋栋高楼,在我的图纸上,拔地而起。

那种成就感,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的。

几年后,我成了设计院最年轻的工程师。

我有了自己的房子,虽然不大,但很温馨。

我有了自己的积蓄,虽然不多,但很踏实。

我有了自己的生活,平静,而充实。

我以为,我跟苏晴,就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会这样,一直走下去。

直到那天。

那天,我陪院里的领导,去参加一个项目奠基仪式。

仪式现场,冠盖云集。

我看到了很多电视上才能看到的大人物。

在一个角落里,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穿着一身得体的套装,化着精致的妆,正端着酒杯,和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谈笑风生。

是苏晴。

我的心,猛地一跳。

时隔十年,她变了。

不再是那个扎着麻花辫的清纯少女。

她的眉眼间,多了几分成熟和精明。

但那熟悉的轮廓,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来。

她好像也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朝我这边,看了过来。

四目相对。

她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一丝慌乱,还有一丝……尴尬。

我看着她,内心,一片平静。

没有想象中的恨,也没有想象中的激动。

就像在看一个,很久不见的,陌生人。

她身边的那个男人,似乎察觉到了她的异样。

“小晴,怎么了?这位是?”

苏晴回过神来,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哦,没什么,王局长。这位……是我的一个老乡。”

她顿了顿,对我伸出手。

“你好,林工。我是华美集团的苏晴。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今日一见,三生有幸。”

她的声音,客气,而疏离。

我伸出手,和她那只保养得很好的手,轻轻一握。

“你好,苏经理。”

她的手,很凉。

那个叫王局长的男人,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们一眼,便找了个借口,走开了。

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站在原地。

气氛,有些尴尬。

“你……什么时候来北京的?”她先开了口。

“78年。”

“哦,78年……”她算了算,“那也有十年了。你……过得好吗?”

“挺好的。”我说。

“那就好,那就好。”她干笑了两声,“没想到,你现在这么有出息。都成大工程师了。”

“你也不错,华美集团,很有名。”

“哪里哪里,就是混口饭吃。”

我们像两个初次见面的生意伙伴,说着不咸不淡的客套话。

谁也没有提过去。

仿佛那段在北大荒的日子,只是一场梦。

“卫……林工,”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改了口,“当年的事……”

“都过去了。”我打断了她。

我看着她,很平静地说:“我还要感谢你。如果不是你,我可能还在北大荒,修地球。”

她愣住了。

她大概没想到,我会这么说。

她的脸上,闪过一丝愧疚。

“对不起。”她低下了头,声音很小。

“你没有对不起我。”我说,“你只是做了,在当时的情况下,对你最有利的选择。换做是我,可能也会那么做。”

这话,我说得很真诚。

这些年,我想了很多。

我不再恨她了。

我只是觉得,我们都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

她渴望逃离苦海,她选择了走捷径。

我被她抛弃,我选择了靠自己。

我们都没有错。

错的是那个时代。

“我……我丈夫,就是当年跟你说的,王副厂长的儿子。”她低声说,“我们结婚十年了,有个女儿,八岁了。”

“挺好的。”我说。

“你呢?结婚了吗?”

“还没。”

“为什么?”她抬起头,看着我。

“没遇到合适的。”

我们又陷入了沉默。

不远处,那个王局长,在朝她招手。

“我……我该过去了。”她说。

“嗯。”

她转身,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

她回过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卫国,”她又叫回了我以前的名字,“你……保重。”

“你也是。”

她走了,没有再回头。

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

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像是放下了什么,又像是,永远地失去了什么。

奠基仪式结束,我回到了设计院。

同事们都在议论,今天来的那个华美集团的苏经理,多漂亮,多有气质。

“听说她老公是市里某个局的领导,背景硬着呢!”

“怪不得,年纪轻轻就当上经理了。”

我默默地听着,没有说话。

晚上,我一个人,去了后海。

找了个小酒馆,点了一瓶二锅头,一盘花生米。

我慢慢地喝着。

酒很烈,像当年在北大荒喝的烧刀子。

我的脑海里,像放电影一样,一幕一幕地,闪过当年的画面。

那个在油灯下,羞涩地许诺未来的女孩。

那个在火车站,哭着说要等我的女孩。

那个在信里,冷漠地说我们是两个世界的女。

还有,今天那个,穿着职业套装,对我客气地伸出手的女人。

她们,是同一个人吗?

或许是,或许不是。

时间,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

它能把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女,变成一个精明世故的商人。

也能把一个遍体鳞伤的青年,磨砺成一个百毒不侵的男人。

我喝了很多。

但没有醉。

我只是觉得,很累。

我掏出钱包,里面有一张泛黄的照片。

照片上,是两个年轻人。

男孩穿着一件破旧的棉袄,笑得像个傻子。

女孩扎着两个辫子,依偎在男孩身边,笑得像花儿一样。

那是我和苏晴。

是我们唯一的一张合影。

是在她回城前,我们特意去县城照相馆拍的。

我看了很久,很久。

然后,我把照片,拿了出来。

用打火机,点燃。

火苗,舔舐着照片,把它一点一点地,吞噬。

最后,只剩下一撮灰烬。

我把灰烬,撒进了后海的湖里。

风一吹,就散了。

无影无踪。

就像我那段,死去的青春。

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见过苏晴。

只是偶尔,会在财经杂志上,看到她的名字。

华美集团副总裁。

商界女强人。

她成功了。

她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切。

我也在我的轨道上,继续前行。

我成了设计院的总工程师。

我主持设计了北京好几个地标性建筑。

我也结了婚,娶了一个我们单位的图书管理员。

她是一个很温柔,很安静的女人。

她不知道我的过去,我也不想让她知道。

我们有一个可爱的儿子。

生活,平淡,而幸福。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也会偶尔想起苏晴。

想起那个,我曾用整个青春去爱的女孩。

我不知道,她在午夜梦回的时候,会不会,也偶尔想起,在遥远的北大荒,有一个叫林卫国的傻小子。

曾为她,掏心掏肺。

曾为她,放弃一切。

或许,会吧。

又或许,早就忘了。

不过,都无所谓了。

我们,终究是,成了两个世界的人。

这,或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2015年,我退休了。

儿子也已经成家立业。

我和老伴,商量着,要去哪儿旅旅游,安度晚年。

老伴说,想去看看天安门。

我说,好。

于是,我们又一次,来到了北京。

北京的变化,太大了。

高楼林立,车水马龙。

我已经快要,不认识它了。

我们逛了故宫,爬了长城,吃了烤鸭。

老伴很开心,像个孩子。

我也很开心。

在路过一个叫“华美大厦”的写字楼时,我停下了脚步。

我看着那栋高耸入云的建筑,有些出神。

“怎么了,老林?”老伴问。

“没什么。”我笑了笑,“就是觉得,这楼,盖得真漂亮。”

“你设计的?”

“不是。”我摇了摇头,“是一个……故人。”

我们继续往前走。

走了几步,我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

大厦的旋转门里,走出来一群人。

簇拥在中间的,是一个头发花白,但依旧气质出众的老太太。

她的身边,跟着几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毕恭毕敬地,听她说着什么。

是苏晴。

她也老了。

脸上,有了皱纹。

但那股子不服输的劲儿,还在。

她似乎也看到了我。

她停下了脚步,愣住了。

我们隔着一条马路,遥遥相望。

车流,在我们之间,穿梭不息。

就像那,流淌了四十年的,时光长河。

她对我,笑了笑。

那笑容里,有惊讶,有释然,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沧桑。

我也对她,笑了笑。

然后,我转过身,挽着我的老伴,继续往前走。

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

我的老伴,絮絮叨叨地,跟我说着,晚上想吃什么。

我的心里,一片安详。

我知道,这一次,是真的,放下了。

那段青春,那些爱恨,那些痴缠。

都随着那撮灰烬,飘散在了,后海的风里。

留下的,只有,这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这就够了。

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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