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西安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现场

1月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深化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改革,强化以体育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省教育厅印发了《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体育与健康考试采取过程性考核和现场统一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考试内容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组成。总分值为60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
平时考核由体育与健康课考核、《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测试组成。统一考试的项目1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0米游泳(自选一项)。项目2为立定跳远、50米跑(自选一项)。项目3为单杠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自选一项)。项目4为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自选一项)。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总分值为60分,平时考核成绩占30分,统一考试成绩占30分。平时考核总分值为30分,每学年1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每学年4分,三年满分为1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6分,三年满分为18分。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统一考试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考试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集中测试方式,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同一县(区)的考生应当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完成测试。
对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等造成无法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学生,由各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免考和考评、计分办法。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每名考生仅可申请1次缓考,缓考生缓考时间间隔不得少于7天。缓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办理缓考手续。除因临场伤病外,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申请缓考。缓考考试时,申请缓考的考生仍无法参加统一考试的,经本人和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免试考生相关政策执行。具体缓考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提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体育与健康考试咨询站和监督电话,并在考试现场设立总监考,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监督检查考试过程。考生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直接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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