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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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当下,为深入贯彻“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教职员岗位竞聘机制,充分释放教师队伍的活力,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依据上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并紧密结合本地教育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一套全面细致、严谨公正的评分细则。
本次岗位竞聘始终坚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德、能、勤、绩、廉多个维度对竞聘人员展开全方位考核评价,采用量化评分管理方式,确保竞聘过程的透明化与结果的客观性。考评总分设定为100分,其中业绩考核占据75%的重要比重,民主测评占15%,组织评价占10%。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具体的考评标准与实施办法。
一、业绩考核(75%)
业绩考核采用综合评分模式,不设分数上限,以充分激励教师展现卓越表现。个人业绩考核得分通过特定公式计算:个人业绩考核原始分÷本校该项最高分×75得出。计算时间统一截至xx月xx日。具体考核内容涵盖多个方面:
1.职务任职年限:现任职务每满一年给予2.5分的基础分值。对于中级职称,任职年限每年额外加0.5分;高级职称任职年限每年则另加1分。职务发生变动的人员,自变动之日起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2.从教及本校工作年限:教龄每满一年计0.8分,不足一年的按月份比例精准计算。在本校连续工作年限每年计0.6分,中途离校后返回的,从返回之日起重新计算校龄。
3.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计8分,展现出深厚的学术造诣;硕士研究生计6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计4分。大学本科计4分,若取得学士学位则额外加1分。大学专科计2.5分,中专及同等学历计1.5分。第二学历按照相应标准的50%计算,多个学历不累计,取最高值进行计分。
4.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的年度考核结果是重要考量因素。优秀等次每次计3分,合格等次每次计1分,基本合格等次不计分。考核优秀比例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若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该年度将扣2分。
5.岗位职责履行:近五年担任不同职务有相应的计分标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正校级每年计6分,副校级每年计5分;中层管理岗位,如教务主任、德育主任等正职每年计4分,副职每年计3分;年级组长每年计3分,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年计2.5分;班主任工作每年计3分,副班主任每年计1.5分;其他管理岗位,如少先队辅导员、团委**每年计2分,工会小组长、安全员等每年计1分。同一时期兼任多项职务的,按最高项计分,其他项按30%折算。职务任期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比例计算。
6.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近五年的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由学校依据以下标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个人累计最高得分不超过25分。承担公开课、示范课,国家级每次计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指导学生竞赛获奖,国家级5分/次,省级3分/次,市级2分/次,县级1分/次(按最高奖项计,同一竞赛不重复计分);在县级以上统一测评中,所任教班级成绩居同类学校前三名的,分别计5分、3分、2分;控辍保学、转化后进生工作成效显著,经学校认定每生计1分,最高不超过5分。
7.教科研成果:课题研究方面,国家级课题主持人计8分、核心成员4分;省级课题主持人6分、核心成员3分;市级课题主持人4分、核心成员2分;县级课题主持人2分、核心成员1分。课题须已结题并持有结题证书。论文发表与获奖,在核心期刊发表4分/篇;在省级期刊发表或省级评比一等奖3分/篇;在市级期刊发表或市级评比一等奖2分/篇;县级评比一等奖1分/篇。同一论文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算。著作出版,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教育教学相关著作计8分,其他署名作者根据贡献程度合理计分(一般不低于2分),著作需有正规书号。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市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县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分。同一成果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算。
8.师德师风表现:近五年内,若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并受到学校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取消当年竞聘资格。反之,若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荣获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等相关荣誉称号的,每次计3分。
9.继续教育情况:近五年参加继续教育学分达标的每年计1分。积极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研修活动,每次依活动级别计分: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县级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二、民主测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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