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数学归纳法,一直是高中数学学*的内容,但几乎每次改革,它都会有所调整。

1.数学归纳法的教材呈现
1.1现行国内教材引入呈现
引入呈现 | 教材版本 |
多米诺骨牌效应[①] | 人教A、沪教、苏教、湘教 |
初始值及递推关系式求通项 | 人教B 版 |
等差数列前n项和公式 | 北师大版 |
袋子摸球游戏 | 鄂教版 |
1.2数学归纳法原理呈现
1.2.1人教A外其他版本教材呈现
人教A外版本教材中的数学归纳法
1.2.2人教A教材呈现
最新人教A版的数学归纳法
首先,它们共同强调的是与正整数有关的命题;其次,人教A版对第⑵步进行了改进,这样不只回避了“假设”描述的难于理解,还内涵了反复用第⑵步结论,有
数学归纳法内含的推理
进而对任意满足条件的正整数成立,本质是推理的无限传递性;再次,“假设”和“k≥n0”的条件,真的有必要写吗?最后,将此符号化即
一个关于正整数的命题P(n),
数学归纳法符号化
2.数学归纳法的地位
数学归纳法的地位,体现在每次改革的要求变更,外加对其在教学上的探究争论。
2.1要求变更
2002之前,数学归纳法是高中数学必学必考内容;2003-2017,数学归纳法是理科必学必考内容,文科不作要求;2018至今,数学归纳法是选学不作为考试命题内容。
从表面上看,数学归纳法要求是递减的。这种调整的意义何在呢?
2.1.1战略性调整
将有限的教学资源集中在应用更广、更为基础的数学核心知识上。这是基于一个明显的事实:高中除了数列部分用数学归纳法,其他地方很少用,基本属于孤立知识。
2.1.2理念性转变
从过分追求形式化证明,转向强调数学思想、直观感知和实际应用。用另一句很扎心的话说,我国历史上的数学归纳法教学,事实上迈向了死套的套路,与反套路[②]命制试题的初衷相悖。
2.1.3现实性考量
考虑到大多数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实施差异化的教学要求。统计表明:除了大学离散数学方向可能用到它,其他专业基本不用。
2.2教学争论
外表上看,数学归纳法是在降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数学归纳法不重要。
2.2.1内含思维
首先,数学归纳法,内含了推理无限传递的思维,从有限到无限,本来就是一种重要且有一定难度的思维。之所以被定位为“选修”,使其成为检验和提升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试金石,供那些有潜力、有兴趣的学生去挑战和掌握。因而,思维角度上,尖子生不学数学归纳法,在思维上是有缺陷的。
其次,教学管理上 “教育理论都应该服从一个最高公理:不能一刀切”;具体知识上,“这个专家要你增加内容,那一个教你减少,我们听谁的?听自己的!”[③],而且数学课程设置改革,又的确存在 “去心化”的漏洞[④]。所以,最终还是要根据自身学生状况,来取舍是否学*数学归纳法。
再次,实操上,对于大多数中等偏下的学生而言,不学*数学归纳法,好多有关正整数命题的证明,只能在追求技巧上狂奔,而这种技巧又是相当多的这些等级的学生很难学会的——对他们而言,将之当作必备知识处理更容易操作,类似的知识还有复数的三角形式[⑤]。
最后,通过以上分析,不学*数学归纳法,仅仅对中等偏上又好学的学生影响不大。从这个意义上说,数学归纳法在高中数学的地位实质是明降暗升——尖子生重在思维,中等及其偏下重在方法。
3.数学意义上的问题与引申
3.1变格形式
通过对基础+推理无限传递性的深挖,可以得到数学归纳法的变格形式:
3.1.1全集为一维自然数
如:关于自然数的命题P(n)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断定P(n)对所有的自然数真[⑥]:
1.P(0)及P(1)真,P(k)真⇒P(k+2)真。
2.对无数个n有P(n)真,P(k)真⇒P(k-1)真。
3.P(0)真,n≤k时P(n)真⇒P(k+1)真(此*惯称第二数学归纳法)
3.1.2二维数学归纳法
P(n,m)是关于n,m的二维自然数的命题,满足条件:⑴P(0,m)、P(n,0)真;⑵P(k+1,s)、P(k,s+1)真⇒P(k+1,s+1)真。则对所有的自然数n、m,P(n,m)真。
3.1.3全集扩张到整数
一个关于整数的命题P(n)满足下列任意一个,则P(n)对n∈Z真。
1.P(0)真,P(k)真⇒P(k+1)、P(k-1)都真。
2.P(n0 )真,P(k)真⇔P(k+1)真。
3.2数学上的争论
2008年时,国际数学界曾专门开展过一次“数学归纳法课例展示”活动,当时国内某权威人士,将自己学生的课评价为“无懈可击的完美课”,但被一德国评委提得两个问题惨遭“打脸”,这两个问题是:一、数学归纳法真的只是用来证明与自然数有关的一些命题的方法吗?二、通过观察——猜想——数学归纳法证明,得出的数列通项公式,能保证其唯一性吗?如果不能保证,是表述成“此数列的通项公式是…”还是“…是这个数列的一个通项公式”?
对于第一个问题,由上面变格形式可知,数学归纳法不限于自然数,可以改进为“数学归纳法是用来证明一些与整数有关的数学命题的一种方法。”
至于第二个问题,通过初始值和函数递推关系猜想出数列的通项公式,并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了该公式满足函数递推关系和初始值,在这种情况下,能保证该通项公式是唯一的,但需要明确“唯一”的含义:这里指的是数列本身的值是唯一确定的,而不是通项公式的表达式形式唯一,即:任何其他通项公式,如果也满足相同的初始值和函数递推关系,则必须与您猜想的公式在所有自然数 n 上得出相同的数列值。所以,叙述成“…是这个数列的一个通项公式”更合适。如:
同结果不同通项公式表达
至于非函数递推关系,并不唯一。
3.3数学归纳法更一般的扩充
数学归纳法可推广到超限归纳法(Transfinite Induction):
超限数学归纳法
[⑦][⑧]。
但这个对高中生及大学非离散数学方向者介绍的意义不大。
【参考文献及说明】
[①]国际多数教材,也是用多米诺骨牌效应作为引入,有的还将数学归纳法称多米诺骨效应
[②] 数学题的查重简说[OL].今日头条 .2025-2-14
[③] 李尚志.我看核心素养[OL].京师书院.2018-02-08
[④] 谈谈高中数学新课标下的被动[OL].今日头条.2024-7-20
[⑤] Wang Mingshan, Chen Guanjun, Li Xiuping & Yan Erru. 中国高中数学必备知识探究[J]. Global Journal of Science Frontier Research: FMathematics and Decision Sciences Volume 23 Issue 7 Version 1.0 Year 2023:12-22
[⑥] 肖启明. 关于数学归纳法的几种形式及教材改革探讨[J].宜春师专学报.2000⑷:11-15
[⑦] 《Proofs and Fundamentals》(E. Bloch)
[⑧] 《Analysis 1》(T. 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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