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劳动共6学分,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日前,市教委下发《市教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的指导意见(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

其中,劳动共6学分,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安排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应以集体劳动为主,适当走向社会,选择服务性岗位和职业体验岗位,以及大型赛事、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应至少在通用技术选择性必修4个系列的11个模块中选择1个模块,并从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项目中自主选择1项生产劳动技能,劳动所选择的模块不能与通用技术科目所选择的选择性必修模块重复。
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为12学分,包括必修必学2个学分(体能和健康教育)和必修选学10个学分(6个运动技能系列)。其中体能模块安排在高一年级,健康教育模块分散在三个学年进行;高中三学年必须持续开设必修选学运动技能系列10个模块供学生选择。课程开设必须遵循体能训练原则,合理安排体能练*,在运动技能课堂教学中每节课安排10分钟左右有针对性的体能练*。(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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