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及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可以在寒暑假进行转学的。不同的区要求稍微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学生学籍从外区、外省转入就拟就读区(以下称“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
1.本市户籍学生在当前学段内全家户籍从外区迁移到本区的;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3.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条件且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目前标准积分为120分)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从外省市(或境外)随家长到本区居住的。
分析:也就是说户籍很重要,上海市户籍,从外区迁到本区的,可以转学。本区户籍,学生原来不在本区就读,可转。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达到120分,在本区居住的,可以转。还有一种情况,人户分离的,上海户籍,居住在本区,可以转。
1、小学阶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
2、初中阶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不予转入。
3、学期中途不予转学。
分析:也就是说,一年级第一学期,五年级第二学期不能转;六年级第一学期和九年级第二学期不能转,学期中间不能转,
1.家长访问上海某区教育局网站--教育局专栏--公示公告查看转学公告。
2.下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根据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对照《转学申请证明材料提示》准备转学相关材料。
3.通过“随申办”APP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窗口登记时间。家长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填写完成的转学申请表,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符合转学条件且材料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至区内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并当场发放“告知单”。
4.转入校将通知家长转学报到时间等相关事宜。
5.家长根据转入学校的通知,带好“告知单”及转学相关材料至转入学校办理手续。
1.从外省市/境外转入的学生,因教材差异,需经转入学校综合评估后确定就读年级。
2.2026年起,一年中曾申请过转学并获得统筹学额,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转学的,原则上一年内不再接受转学申请。
3.转往外省市学校学生的转学信息表、学籍卡及外省市转学审批表等证明材料因转入地要求确需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学生家长应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原就读学校,由学校统一交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4.所有转入学生,均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成功调取电子学籍信息后,方能生成转入学校新的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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