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一度升学季

1.招生规模:
一年级共招收6个班,共270名学生。
2.招生范围:
2013.9.1~2014.8.31出生的学龄儿童。社区:屋基里社区、泰顺里社区、城隍浦社区、凤凰社区;小区:东方花园、东园小区、东升街小区、东升花园、江城大楼、新时代广场、振兴小区、天河小区、东升大厦、军港大厦、江城小区、华荣名筑、①号区块(凤凰铂金广场)2008.3.31前办理房产证、户口的适龄儿童。 同时符合年龄条件且符合椒江区对应的招生办法,要求2020年在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的新生,均需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入学服务平台的申报,无故不参加本次报名的,可能会影响今年义务教育入学安排。
3.入学条件:
户口迁入统计日为8月31日,提前一年有效,以户口簿为准。房产购入统计日为8月31日,提前一年有效,以房产证为准。
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父母房产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的。 学龄儿童和父(母)户口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在本学区的。 (2) 高层次引进人才和优秀企业高管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劳模子女;在我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当年退伍军人子女等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条件的适龄儿童。 父母房产在本学区;学龄儿童户口自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外城区内。 学龄儿童户口自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迁入本学区或自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挂靠或集体户的(自2011年8月31日后新办理挂靠或集体户的,回原户口所在地学区办理报名注册手续。)父母无房产,但常住在本学区的。 父母房产在本学区;学龄儿童自2016年7月1日及以后迁入学区外城区内或城区外户口。 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一起于2016年7月1日及以后迁入本学区;父母无房产,常住在本学区或在本学区有固定的工作。招生人数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学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
备注:由于我校教学用房极为紧张,今年部分学区的适龄儿童将调整到文渊小学就读(具体以椒江区教育局正式文件为准)。
招生条件
1.户籍、房产两证齐全,都在本学区范围内,且满一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前迁入);
2.学区所辖各村的老居民子女(小孩出生就登记的户口);
3.小孩一出生户籍就登记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下,且中途没有变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户在本学区的(要求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或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都在本学区。)
4.统筹对象:在白云小学学区内的,且户籍、房产两证齐全,但时间不足1年的。
新生出生年月:2013.9.1——2014.8.31。新生出生年月:2013.9.1——2014.8.31。
户口迁入统计日为8月31日,提前一年有效,以户口簿为准。房产购入统计日为8月31日,提前一年有效,以房产证为准。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父母房产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的。学龄儿童和父(母)户口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在本学区的。(2)高层次引进人才和优秀企业高管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劳模子女;在我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当年退伍军人子女等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房产在本学区;学龄儿童户口自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外城区内。学龄儿童户口自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迁入本学区或自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挂靠或集体户的(自2011年8月31日后新办理挂靠或集体户的,回原户口所在地学区办理报名注册手续。)父母无房产,但常住在本学区的。父母房产在本学区;学龄儿童自2016年7月1日及以后迁入学区外城区内或城区外户口。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一起于2016年7月1日及以后迁入本学区;父母无房产,常住在本学区或在本学区有固定的工作。
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户口迁入统计日为8月31日,提前一年有效,以户口簿为准。房产购入统计日为8月31日,提前一年有效,以房产证为准。
1.第一类:
(1)有房有户
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父母房产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的。
学龄儿童和父(母)户口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在本学区的。
(2)高层次引进人才和优秀企业高管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劳模子女;在我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当年退伍军人子女等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条件的适龄儿童。
2.第二类:
(1)有房无户(第一层次)
父母房产在本学区;学龄儿童户口自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外城区内。
(2)有户无房(第一层次)
学龄儿童户口自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迁入本学区或自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挂靠或集体户的(自2011年8月31日后新办理挂靠或集体户的,回原户口所在地学区办理报名注册手续。)父母无房产,但常住在本学区的。
3.第三类:
有房无户(第二层次)
父母房产在本学区;学龄儿童自2016年7月1日及以后迁入学区外城区内或城区外户口。
4.第四类:
有户无房(第二层次)
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一起于2016年7月1日及以后迁入本学区;父母无房产,常住在本学区或在本学区有固定的工作。
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户口迁入统计日为8月31日,提前一年有效,以户口簿为准。房产购入统计日为8月31日,提前一年有效,以房产证为准。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父母房产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的。学龄儿童和父(母)户口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在本学区的。(2)高层次引进人才和优秀企业高管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等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房产在本学区;学龄儿童户口自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外城区内。学龄儿童户口自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迁入本学区或自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挂靠或集体户的(自2011年8月31日后新办理挂靠或集体户的,回原户口所在地学区办理报名注册手续。)父母无房产,但常住在本学区的。父母房产在本学区;学龄儿童自2016年7月1日及以后迁入学区外城区内或城区外户口。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一起于2016年7月1日及以后迁入本学区;父母无房产,常住在本学区或在本学区有固定的工作。 | |
| 前所村、一居、二居、三居、渔1、渔2、下浦村、东路村、新民村、上徐村、下徐村、陈岙村、下岙村、椒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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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墩头村、河坎下村、赵家村、中西村、树桥头村、松浦闸村、沿渔 |
(一)凡年满6周岁,具有本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相对就近入学。户口迁入统计日为8月31日,提前一年有效,以户口簿为准。(二)房产购入统计日为8月31日,提前一年有效,以房产证为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或者双方拥有完整所有权的房产】;如遇房产多套的,可选择一套。(三)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区户口的适龄少年儿童。其中流动人口向我校提出就学申请的,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流动人口积分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椒政办发〔2018〕168号)文件精神,需要提供以下必备证明材料:
户籍、房产在花园社区二、三片(除3、9、10组外),翠华社区一片、二片,中山社区一片、二片(除1、2、3组和农外);星明村子女按协议办。
具体包含的小区:花园新村西区(欣园小区)、翠华新村、中山小区东区、渔民新村、江滨新村、中西花园、中兴大楼、永华大厦、岩屿街472弄、岩屿482-518号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父母房产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的。学龄儿童和父(母)户口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在本学区的。(2)符合《关于加强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椒区委办〔2013〕12号)和《关于印发椒江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补充意见的通知》(椒人才办〔2015〕4号)文件中属高层次引进人才和优秀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对象的子女;烈士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劳模子女;在我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当年退伍军人子女等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条件的适龄儿童。
父母房产在本学区;学龄儿童户口自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外城区内。学龄儿童户口自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迁入本学区或自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挂靠或集体户的(自2011年8月31日后新办理挂靠或集体户的,回原户口所在地学区办理报名注册手续。)父母无房产,但常住在本学区的。父母房产在本学区;学龄儿童自2016年7月1日及以后迁入学区外城区内或城区外户口。
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一起于2016年7月1日及以后迁入本学区;父母无房产,常住在本学区或在本学区有固定的工作。
| 黄礁中心校学区 :黄礁村、下洋村、道头金村、山横村(自主选择黄礁中心校和人民小学章安校区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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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间出生),具有本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相对就近入学。户口迁入统计日为8月31日,提前一年有效,以户口簿为准。
(二)房产购入统计日为8月31日,提前一年有效,以房产证为准;如遇房产多套的,可选择一套。
(三)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区户口的适龄少年儿童。其中流动人口向我校提出就学申请的,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流动人口积分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椒政办发〔2018〕168号)文件精神,需要提供以下必备证明材料:
1.本人积分证明;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原件及复印件;
5.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区教育局审批,2020年椒江区第五中学七年级计划招收18个班,共820人。详细招生批次参看权威发布 | 2020年椒江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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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拨打学校报名咨询电话:
0576-8901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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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教育局审批,2020年白云中学七年级招生计划16个班,共招收800人。详细招生批次参看权威发布 | 2020年椒江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公布
温馨提醒:
如有疑问,请拨打学校报名咨询电话:
0576--88601515
经区教育局审批,椒江区洪家第二中学2020年七年级招生计划14班,共招收700 名。招生计划
椒江区第八中学2020学年七年级6个班,每班班额50人,招生计划学生数300人。1.具有椒江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在户口(房产)所在地初中就近入学。2.房产购入统计日为8月31日,提前一年有效,以房产证为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或者双方拥有完整所有权的房产】;如遇房产多套的,可选择一套。(一)第一类:
1.有房有户
小学毕业生户口与父母户口、父母房产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的。小学毕业生和父(母)户口自该学生出生日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在本学区的。2.高层次引进人才和优秀企业高管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劳模子女;在我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当年退伍军人子女等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条件的适龄儿童。(二)第二类:
1.有房无户(第一层次)
父母房产在本学区;小学毕业生户口自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外城区内。2.有户无房(第一层次)
小学毕业生户口自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迁入本学区或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户口挂靠或集体户的(自2011年8月31日后新办理挂靠或集体户的,回原户口所在地学区办理报名注册手续。)父母无房产,但常住在本学区的。(三)第三类:
有房无户(第二层次)
父母房产在本学区;小学毕业生自2016年7月1日及以后迁入学区外城区内或城区外户口。(四)第四类:
校校对口
1.城区小学毕业生的户口和父母房产均不在城区初中学区的。2.农村小学毕业生需在原小学毕业学区对应初中就读的。(五)第五类:
有户无房(第二层次)
小学毕业生户口与父母户口一起于2016年7月1日及以后迁入本学区;父母无房产,常住在本学区或在本学区有固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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