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2022年唐山市出台了《关于规范调整业绩特别突出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在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基础上,申报高中级教师职称可以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后可不占岗聘用。

承接前面三篇相关解读,为让大家更清楚、更详细,下面继续对申报高中级教师条件细节做一个特殊说明。
1、 申报条件中所指荣誉、专业奖励按照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附则规定执行。
2、 省级荣誉是指由省政府或省教育、人社等行政部门联合表彰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省政府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教师相关的荣誉。
3、 省、市级规划立项课题要求提供立项通知书、课题研究报告和结题证书。
4、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
5、 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
6、 市、县级荣誉、专业奖励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确定奖项名称、级别和等次。
7、 任职年限是指取得本级教师任职资格后的年限。
8、 班主任经历不包括辅导员、教学(教导)主任、社团指导员等。
9、 按照《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第七条要求,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可以相互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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