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平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平市教发〔2022〕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2年全县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定于4月11日至15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全县中考报名时间定于4月11日至15日进行,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点
全县27个初中校(部)、县招生办公室。
(三)报名条件
1.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我县参加中考报名。
①学籍和户籍在我县的初中毕业生;②户籍在我县学籍在外地的初中毕业生;③户籍在外省市且在我县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的初中毕业生。
2.户籍在我县、学籍在我市其它市县区的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原毕业学校证明、学籍证明材料和八年级地理、生物成绩单(必须有学校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印章)等相关材料直接在县招生办报名。
3.户籍在外省市且在我县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可自愿报考我县中考,但必须告知考生高考报名须按当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执行;如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报名时,由现就读初中学校出具中考报名介绍信,提供学籍卡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八年级生物地理成绩等,经县教育局审核登记后,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
考生意愿,强制考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信息上报县招生办公室后一律不许更改;《考生报名登记表》中考生信息、志愿信息必须以打印为准,手写、涂改无效,出现差错由考生所在学校承担。
6.各初中校(部)要严格按照《庄浪县2022年高中招生考试考生资格审查时间表》安排,按时到教育局教育管理股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审查后再将《庄浪县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报名花名册》、《庄浪县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的图像信息等材料报县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7.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报名严格按照初中毕业生报名程序执行(只报送报名花名册纸质和电子版以及考生电子照片)。
二、考试时间
1.文化课考试:6月16日至6月18日
2.体育与健康考试
2022年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22日至26日进行,考试地点设在县职教中心。考试期间如受新冠疫情、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时,考试时间顺延。
体育与健康考试采用“8选5”模式参加现场考试。男生选考项目为引体向上、1000米、足球运球、立定跳远、50米跑、掷实心球、跳绳、篮球运球八项;女生选考项目为仰卧起坐、800米、足球运球、立定跳远、50米跑、掷实心球、跳绳、篮球运球八项。
3.体育类特长生考试
2022年体育类特长生考试时间安排在体育与健康考试之后,考试地点设在县职教中心。考试科目严格按照《庄浪县2022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庄教字〔2021〕392号)文件实施,包括一般身体素质(100m、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和加分项(净身高)两部分,其中立定跳远项目共用体育与健康考试原始成绩,并按照体育特长生评分标准换算后计入测试总分。
4.音乐美术书法特长生考试
2022年音乐美术书法特长生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科目严格按照《庄浪县2022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庄教字〔2021〕392号)文件实施。
三、照顾政策
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可在考试成绩上加一项最高照顾分,加分后的成绩作为考生的总分参加录取。
1.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凭县计生部门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或光荣证及有关证明,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照顾10分。
2.烈士子女凭民政部门证明,华侨子女凭市侨务部门证明,港澳台胞子女凭省级统战部门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凭师级部队证明和家长军(警、士)官证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照顾10分。
3.长期居住在庄浪境内的民族考生凭户口簿和民族宗教局证明,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照顾10分录取。
4.军人子女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下发的《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规定》(政联〔2012〕8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5.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6.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印发的《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的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发〔2018〕43号)相关规定执行。
7.根据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0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甘退役军人发)〔2021〕50号)要求,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子女按相关规定执行。
享受各类照顾考生的照顾分不累加,只加一项最高分;享受照顾考生证明有效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凡是在截止日期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的,一律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享受各类照顾的特征考生,县、校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充分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监督,公示结束后,各校以正式文件于5月15日前按统一格式上报县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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