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截至本周六17时,湖北各地纪委监委通报了16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涉及4市州,共52人。

宜昌通报5起违规操办“升学宴”典型案例
1.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市青少年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副校长(副主任)刘义新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刘义新的妻子操办女儿“升学宴”,违规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刘义新未有效阻止妻子操办“升学宴”。2018年6月,刘义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秭归县九畹溪镇周坪村七村落理事长周立兵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周立兵在事前与村“两委”签订《抵制“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的情况下,为儿子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2018年5月,周立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宝筏寺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姚志刚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姚志刚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为女儿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2017年9月,姚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远安县嫘祖镇望家小学校长向定和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向定和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和母亲“生日宴”,违规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2017年11月,向定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兴山县南阳镇文武村党员王元胜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王元胜在家中操办女儿“升学宴”,违规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2017年12月,王元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荆州通报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件
1.公安县公路管理局局长陈爱国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8年2月2日,公安县公路管理局财务科出纳曹莉在沙市区某百货公司,用公务卡刷卡方式,花费2170元购买一副高档眼镜供个人使用,并于2月6日经该局财务科科长周常华、监审科科长徐品山,党总支委员、副局长吴少明等人层层审签同意后报销。2018年5月,曹莉受到记过处分,并责令退赔2170元费用;周常华、徐品山、吴少明分别受到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陈爱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洪湖市黄家口镇党委**刘道环、纪委**张兵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2017年12月31日,洪湖市黄家口镇农办主任严长才在该镇某宾馆违规参与操办其孙子“周岁宴”,收受12名镇、村党员干部所送礼金4400元。2018年2月,严长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违规参加宴请的12名党员干部中,1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刘道环、张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监利县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南平,县综合文化执法大队党支部**、大队长陈勇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8年2月22日,监利县综合文化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诗武为逃避监管和检查,在该县程集镇其舅倌家为其子违规操办“周岁宴”,收受礼金共计33500元。2018年3月,李诗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陈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赵南平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4.荆州区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党支部**、站长周青,党支部副**、副站长陈精洪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6年,荆州区政府新建城西菜场并交由荆州区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进行日常管理。2017年1月,该站将城西菜场摊位租金等收入坐收坐支,直接用于支付城西菜场的水电、劳务等日常运营费用。该站党支部委员陈精本、工作人员李克明对此负直接责任,2018年5月,陈精本、李克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周青、陈精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沙市第四中学党支部**、校长王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6年8月,沙市第四中学与某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协议,约定校外培训机构以开展校外教育活动名义,对沙市第四中学高一、高二共计5个美术班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补课期间,沙市第四中学招办主任朱世海应班主任要求,以补课期间需要班主任对补课的班级进行管理为由,采取变通的方法,由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列支的形式,按1000元/月的标准为5名美术班班主任发放班级补贴共计22500元。2018年1月,朱世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王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冈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情况
1.罗田县白庙河镇长冲畈村党支部**、村委会主任明金中侵占五保资金问题。2010年2月,明金中将该村已去世的五保户许某1090元五保资金据为己有。明金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2.英山县雷家店镇新华村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8月,新华村以五保户郑某某、方某某名义申报并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5000元。该村财经委员杜章印和村党支部**、村委会主任杜艳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3.蕲春县青石镇花桥村违规套取扶贫救助资金问题。2018年1月,花桥村以冯某等16户名义申报并套取扶贫救助资金60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该村时任党支部**吴礼奎负有直接责任,因其他违纪问题并案处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4.黄梅县大河镇永安村原财经委员张晓丽骗取国家高中助学金问题。2016年秋季,张晓丽隐瞒家庭资产及收入情况,违规为女儿王某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并利用保管公章的便利在证明材料上盖章,帮助女儿王某申领到2017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张晓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恩施州通报2起“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典型案例
1.恩施市相关部门办理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4月,恩施市经信局、恩施市环保局、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建的工作专班在办理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件过程中,在未认真进行现场调查,未开展取样检测等工作的情况下,对交办问题线索作出“情况不属实”的结论,与省环保督察组现场调查情况不符。2018年5月,恩施市经信局党组**、局长陈光平,恩施市经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恩施市经信局办公室主任黄真龙、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环保办主任魏黎受到警示谈话处理;恩施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队长王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咸丰县相关部门在州电视问政曝光问题调查核实整改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4月,州电视问政在曝光咸丰县部分养殖场污水直排等问题后,咸丰县环保局、咸丰县畜牧兽医局、咸丰县丁寨乡人民政府未及时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2018年4月,咸丰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胡靖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咸丰县环保局党组**、局长吴胜文,咸丰县畜牧兽医局时任党组**、局长胡宏受到工作约谈处理;咸丰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成美,咸丰县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凯,咸丰县丁寨乡副乡长何世凯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咸丰县丁寨乡人民政府环保办主任黄丹青、咸丰县丁寨乡畜牧兽医中心副主任腾德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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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综合 宜昌、荆州、黄冈、恩施州纪委监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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