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守护人正给我们俩做饭,是清油炒面,也是最好的饭食。这位守护人是个僧人,暂时委托他看管的。后来我那本书出版时,按这个地址给他寄信来,他已去铁佛寺,还很关心客气热情地汇给我10元钱,附言说时下出书不容易故寄钱购得。我按录时成本邮寄7本书去。
我和那位大学生在将黑天时下山,他帮我在他们学校学生公寓宿舍找个空床住下来。这里是学校一个分部。第二天早上,我们在马路边树下共同吃了我背包里还剩下的一包饼干,他一块我一块吃光后,算是早餐了。之后,他往北,我往南,告别了。

现在,我该回张家口,那部书稿也应该查到了吧?
5.
这次编辑部接见我是在负责人的办公室。
负责人是50岁左右的男子,一个30左右岁的编辑是接见过我的男子,又有一个40岁左右的女编辑,好像是副的负责人了。我心想这派势是什么意思?我对人总是往好处想的,也不知吃了多少亏,总是改不过来,暗想说不准谈判发表我的小说吗?半晌,那青年男子介绍另两位男女的职务后,才干脆地说:
“稿子没找到!”
我一时愣了。
“我们给你退回去了!”
“我没收到退稿,我是挂号寄的,我有挂号收据,你们退稿要有证据。”
“我们没挂号!”
“那也应有退稿登记,有日期有退稿人的记录,是谁退的稿也可以出来证明的。”
那青年或称之中年编辑被问得语绝辞穷,居然恼羞成怒:
“你可到公安局报案侦察,也可去法院立案审理判决,我们陪到底了!”
这一次该我目瞪口呆了。刹那间在我脑海中泛起多起丢失稿件的情景,引发思维激荡反应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悲哀意识,已经忘却我之所在何处?在大脑天幕上闪过电影蒙太奇般幻像了。在“文革”批判时,厂宣传部宣传干事名叫于龙洲的,此人还是我所毕业的学校在我后几年晚毕业的毕业生,钻营到厂宣传部后每当报刊编辑部来函来人通知单位要发表我的稿子,他以单位名义,总是以作者思想意识有问题,资产阶级成名成家反动世界观,不许刊出登载拒绝发表。那年月发表文章著作都必须单位允许并盖章的,当时我还不知道是厂单位卡的。据我所知道的有《仁寿山游记》《黄河水车》等散文,《新工长到来之前》短篇小说等,在“文革”时期抄出去后均落到于龙洲手里,在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平反时,他是给我写个失条的。
长篇小说稿《黎明小史》在批判时落到一个当时的青年工人手里,由他批判,给我当时平反后查到他的名下,他借口烧了,给我写下个失条,签名叫张延文。后来在80年代经济开放时我找不到他,请人追查打听,才知道此人真名叫詹克强,已调往江西老家工厂,不知道地址了。
《塞北幽州血泪史》原稿在批判我时,当时由四清工作组交给一个女工叫李桂芝的积极分子批判,找到她时也说烧了,写个失条,后来她在武斗期间怀孕,因是姑娘,男友没与其性交,据说是单位支部**当时称指导员的早期转业的复员军人干部干的,这个争取入党先进青年吃了电镀槽里的氰化物死了。我的这部书稿永远找到了。后来我的修改稿总算追查找到,就是在张家口《xx文艺》编辑部又丢失的这部稿,是其上部。
自从经济开放后取消了作者单位压制发表文章的特权后,又出现报刊丢失稿件的事,而且编辑部也未声明不退稿。
20世纪80年代初,我到天水麦积山住了七天,写成《麦积山游记》,寄给北京《旅游》杂志,编辑部来函让我修改,我按其意思写后经北京亲自送去的,那位审稿的女编辑笑纳文稿说会发表的,只是不能保证那年刊出了。后来没见发表就去信催退,又亲自到北京催取。编辑部却以不退稿为名,或来个打字便条或当面拒绝查找,而那位女编辑再也不见了。
《少林寺游记》寄给四川《旅游天府》,还附有达摩面壁10年洞窟照片和底板,也不见退稿,可惜底板丢失了。
《中国体育运动简史》寄给《xx科学》杂志,我专程到南京查找,那位值班年轻编辑在存稿柜前转游一圈,就是不翻找,只说那是找不到的。
后来有的杂志在稿约上通知作者自留底稿,还有的标明短稿字数范围不退稿,较长稿子还是负责退还的,但却并不认真承诺,有的就是偷窃,编辑部风气也越来越坏了,骗坑苦命的作者,任何一篇一部稿子都是汗洗的血写的。
我的《最后半小时》长篇书稿是写反特惊险小说,最后半小时特务要炸毁试验原子弹自动摇控设备,以达到破坏1964年我国试爆第一颗原子弹的目的。20世纪80年代初,郑州《xx小说》杂志让我修改成中篇四、五万字,由他们发表,我还专程去编辑面授秘诀,改好后并在广告目录上刊出发表期号。
当年在整顿期刊时,《惊险小说》原附在《百花园》杂志社的,上边让其只留一个,结果《惊险小说》撤销了,编辑部做了退稿处理。我寄给洛阳《X神》杂志。我多次去信催问没有消息,信也没退回。我亲往洛阳查询,方知《X神》已不在洛阳办公,移至三门峡了。我到当地邮局查问,那里的同志热心帮助,虽然已超过查找期限仍然查到是由洛阳市文联收发员李海波签收。当时李海波随杂志调往三门峡了,此时已回老家洛宁了。我与李海波经写信联系上后,李露出流氓无赖嘴脸,还冒充是编辑,威胁烔吓自称是穷光蛋。后来,我找过三门峡文联主席陈辉及张新利和姓唐的二主席,他们又伪称一个叫赵团欣编辑已退稿了,而赵也回老家,没有退稿登记证据。另有该编辑一个“笔名”叫安琪的青年,更是赖皮货色,让别人不去管,打官司与赵团欣去对薄公堂。
我以国务院文化部颁布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及《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为根据,向三门峡湖滨区法院起诉。但是,三门峡市文联诸“大”、“小”人物均不承认此国家文件,虽然三门峡中级法院已答复“当正式版权法等法规尚未公布执行前,文化部所颁布的‘条例’包括上述的《条例》和《实施细则》均在内。
区法院可写报告给中级法院。”区院院说让中级法院下指示发文件。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副院长黄国华自我介绍说,他是作家分会会员,是写诗的,并指出本案不够受理条件,而文化部所发文件未经人大通过,本法院不予使用,只使用《民法》云云。我与聘请的律师商量,让我找市政法委员会。可是接见的“同志”强硬地说“不管!”我找过市人大,当时正在开代表大会,找市宣传部、文化局,从三门峡、洛阳、郑州、北京、到文化部新闻出版署,来往五年有余,仍无结果
。后来我写出“《最后半小时》在《洛神》杂志社失踪之谜”一文,先寄给市委员**,很快湖滨区法院开函,答复还是老调重弹,市文联还给单位党委写信诬告我了。
这件案子弄得我筋疲力尽,本想再云三门峡,但又是评职称,又是调工资,还有其它杂事纠纷已顾不及了,根本离开的,可是一眨眼间又过“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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