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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不止于判!宜州法院这样守护每一个“少年的你”

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孩子的成长既需要抵御伤害的“铠甲”,也离不开亲情的守护,更需要种下知法懂法的种子。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用司法力量为未成年人遮风挡雨,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快乐安全成长。


为民办实事|不止于判!宜州法院这样守护每一个“少年的你”

严打侵害犯罪,筑牢安全“防护墙”

守护未成年人,必须严惩侵害行为。宜州法院对性侵、虐待、遗弃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坚持从重从快惩处。

2023年4月,被告人刘某、周某的儿子周某某出生,因孩子先天存在身体缺陷并患有疾病。2024年3月,两人将孩子遗弃路边,置其生命和安全于不顾。

2025年2月26日,宜州法院对这起案件依法宣判,以遗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周某相应刑罚。

宜州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周某犯遗弃罪一案

在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法院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注重惩教结合、宽严相济。

“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做违法的事了。我要珍惜这次机会,改过自新,好好学*。”小琪流下悔恨的泪水。17岁的小琪是一名优秀的学生,在暑假期间偶然参与了一起犯罪案件,被判刑并宣告缓刑。学校知道后感到惋惜,但按照学校管理制度,要对小琪作开除或者退学处理。承办法官得知后,积极与学校、家长、社区联系,通过沟通协调并进行未成年人犯罪封存制度宣讲,最终,帮助小琪重返校园。

在2024年审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中,4名未成年人为发泄情绪、无事生非,持凶器殴打莫某等3人,造成1人轻微伤,最终4人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同时,判决侵权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管教与引导。

宜州法院依法向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宜州法院坚持严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并重,以法治刚性护安全,用司法温度铺就回归之路,全力护航每一位未成年人向阳生长。”宜州法院副院长潘立峰说。


优化家事审判,守护亲情“暖心巢”

走进宜州区法院家事调解室,柔和的暖光灯驱散了法庭的严肃感,墙角的绘本和绿植让空间多了几分暖意。这里正在处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2021年10月到现在,我都没有得探望过孩子。”母亲刘某语气中满是委屈与思念。

“是的,我不给,是她先违反约定,多次不按时送孩子回来给我。”父亲兰某也据理力争。

时间回到2021年6月,刘某与兰某协议离婚。后双方因孩子的探望问题频繁发生争执,刘某因此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诉求。

调解室内,夫妻双方围绕8岁女儿小蕊的探视问题争执不休。承办法官覃炳策没有急于推进审理,而是先将小蕊带到单独的谈心区。听完孩子的心声,覃法官回到调解席,看着双方放缓了语气:“我知道你们都深爱着孩子,也理解妈妈想陪伴孩子的心情。但自你们离婚后,小蕊一直跟着爸爸、爷爷奶奶生活,已经适应了现在的居住环境和学*节奏,形成了稳定的成长氛围。未成年人成长最需要的就是安全感和连续性,贸然改变抚养环境,很可能让孩子陷入焦虑,反而不利于她的身心健康。”

“探视权是母亲的合法权利,也是孩子感受母爱、维系亲情的重要途径,兰某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阻挠。同时,你们双方更应该放下矛盾,多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让她能在完整的亲情关怀中长大。”覃法官严肃地说。

最终,结合孩子学*稳定性与成长环境适配性,为优先保障儿童利益,法庭依法未支持刘某变更抚养关系的诉求。

宜州法院家事审判中心干警兰柳奕对当事人刘某、兰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进行案后回访

“家事纠纷往往牵扯未成年人的成长轨迹,家事审判不能只分对错,更要守护孩子的亲情需求和成长权益。”宜州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邵日恒说道。

为进一步提升家事审判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宜州法院建立了“法官+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辅导员”联动机制,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同时,对涉家庭暴力、涉未成年人抚养等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案件进行标记,形成“跟踪清单”定期回访。

宜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河池学院附中法治副校长赖艳军现场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024年以来,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1009件,针对监护缺失、教育不当等问题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6份,为57名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跟踪回访案件22件。在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法官走进学校、深入小区与家长面对面普法14场次,现场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助力培育优良家教家风。


创新普法模式,播撒法治“种子”

“同学们,网络诈骗有哪些套路?”

“遭遇电信诈骗该如何正确应对?”

10月29日,河池学院附中的课堂上热闹非凡,该校法治副校长赖艳军结合真实审判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学生互动问答,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孩子们在轻松的氛围中掌握了法律知识。

宜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河池学院附中法治副校长赖艳军走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预防重于惩治,让未成年人从小树立法治意识,才能从根源上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宜州法院创新推出“订单式+点单式”法治宣传模式,选派40名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辖区40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根据学校实际定制专属普法套餐,通过“线上+线下”“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宣传。

法治副校长主动对接学校和老师需求,带领普法团队“走出去”,针对未成年人易接触的网络诈骗、校园欺凌、交通安全等热点问题,用案例解读法律条文,用互动问答激发学*兴趣,让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鲜活。“法治副校长带来的课程特别对孩子们的‘胃口’,案例真实、讲解通俗,孩子们喜欢听,听得懂,有效弥补了校园法治教育的短板。”宜州区实验小学副校长陈禹由衷称赞。

法院还不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将中小学生“请进来”参观诉讼服务中心、少年法庭、知识产权展厅,通过旁听案件审理、体验警营文化、观摩模拟法庭等形式,让孩子们“零距离”感受司法的严谨与温度。“毒品的种类很多,它们像魔鬼会让身体变差,还会破坏家庭。我要牢记这些知识,不仅自己做到坚决不碰毒品,还要告诉身边人一起对毒品说‘不’。”参加开放日活动的学生韦涵茜说道。

宜州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宜州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此外,针对校园欺凌这一突出问题,干警精心创作法治情景剧《法姐姐课堂之校园欺凌不是“小”事》,结合中学生“叛逆、追求个性”的成长特点拍摄微视频《救梦》,在宜州区各中小学课堂上播放。生动的剧情、深刻的案例不仅帮助学生清晰辨识校园欺凌的危害与边界,更唤醒了少数迷途少年的法治意识。学生家长王女士点赞:“这种法治宣传形式特别好,孩子看了之后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也懂得了不能欺负同学,我们家长也更放心了。”

2024年以来,宜州法院累计开展普法宣传150余场次,覆盖师生2.4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

宜州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运用司法力量为孩子的前路扫除阴霾、筑牢屏障。未来,让我们携手将知法、守法的理念深植于心,共同构筑孩子成长最坚实的基石,保障他们在法治的蓝天白云下自由呼吸,奔向更光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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