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一提到民办教师,就有人说大队**让谁当谁就当。民办教师不挣工资,而挣工分。这事也不是没有,那是上世纪,我上小学时就有一个年轻的姑娘,她叔叔是大队**,就让她当民办教师。可是她文化水平太低,也教不好课,时间不长就不干了。那时候真是大队**说了算。都七十年代了,民办教师也的确挣工分,我小学老师就挣过工分。
但是,到了八十年代,我国开始改革开放,各行各业全部走上正轨,大队没有了,学校也不归村里管。民办教师由县里考试任用,并颁发任用证。
以吉林省为例,1986出台了吉政发[1986]154号文件,规定了民办教师的管理,以及地位与待遇等。根据这个文件,各县开始通过考试面对社会任用民办教师。彼时,普通人的最高学历是高中,因此招录的民办教师一般都是高中毕业。按现在来看,他们学历不高,但当时大学招生极少,不像现在大学生遍地,只要想读书大学,谁都可以读。要知道,那时候的高中生,也不多,所以当年能考上高中的人,也是人群中的佼佼者。

2000年,一刀切清退了这些有证的民办教师,他们一次都没参加过转正考试,实属可惜。总有人质疑他们的文化水平,质疑的人不知道的是,这些人是历年来文化水平最高的民办教师。怎奈,省里为了完成世纪末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任务,清退了他们 。给出的清退理由就是,他们参加工作的时间在1986年12月31日以后。而规定这个时间的文件却是1994年出的,那时候他们都已经工作好几年了,更耐人寻味的是,2000年清退时,这个时间才公布。最让人无语的是,2012年出台文件,改称这些有证遭清退的民办教师为代课教师,彻底否定他们的合法身份,损害他们的利益。
十几年的工作,他们进修了大专学历,职称进到小教一级或中教二级。如今证件在手,却早已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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