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红河州2025年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公告
(第2号)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红河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密切协同,高效配合。根据《红河州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我州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方式投档和录取。截至7月15日,全州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已顺利完成。
填报第一批次志愿的考生,可登陆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https://csgx.ynjy.cn)查询本人录取情况。第二批次录取情况预计将于7月19日进行公告,请考生及家长关注。
州、县两级招生考试机构上班时间咨询服务电话:
红河州招考办:0873-3732960
个旧市招考办:0873-3059647
开远市招考办:0873-7226831
蒙自市招考办:0873-3723760
屏边县招考办:0873-3224636
建水县招考办:0873-7613952、7613224
石屏县招考办:0873-4857250
弥勒市招考办:0873-6122374
泸西县招考办:0873-6621391
元阳县招考办:0873-3032190
红河县招考办:0873-4621222
**县招考办:0873-5224337
绿春县招考办:0873-4222897
河口县招考办:0873-3451413
特此公告!
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红河州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第一批次录取情况统计表
注:
1.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并列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的比选顺序,以折算分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投档分含照顾加分)。
2.第一批次招生计划(特长生除外)未录满的县市一中,剩余招生计划转入该校第二批次录取。
附件2:红河州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第一批次红河州一中实验中学定向录取情况统计表
注:
1.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并列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的比选顺序,以折算分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投档分含照顾加分)。
2.按照最低录取控制线没能完成的州一中实验中学定向择优招生名额,在本县市内报有定向志愿未被第一批次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中调剂择优录取,经本县市内调剂后仍未录满的计划数,不再补录。
附件3:红河州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第一批次特长生录取情况统计表
注:
1.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并列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的比选顺序,以折算分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投档分含照顾加分)。
2.全州统一择优特长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不再补录。
附件4:红河州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第一批次中本贯通“3+4”录取情况统计表
注: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并列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的比选顺序,以折算分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投档分含照顾加分)。
来源:“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
责编:龙思琪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投稿邮箱:hhzrbs@126.com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今日头条,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