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我们从小就相信,眼见为实。
看到苹果从树上落下,我们知道它受到了重力作用;触摸到火焰的灼热,我们知道要立刻缩回手。这些认知似乎都是物质世界直接“告诉”我们的——客观事实摆在那儿,我们只是去认识它、接受它。这种想法太自然了,自然到我们几乎不会质疑。
但18世纪的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却提出了一个颠覆性的观点:不是我们的认识要符合物质,而是物质必须符合我们的认识形式。

这句话听着有点绕,但理解它,可能会改变你看世界的方式。
康德
在康德之前,主流的认识论有两种,都带着各自的漏洞。
一种是“经验论”,代表人物是洛克、休谟。他们认为,人的大脑就像一张白纸,所有的认识都来自后天的感官经验——看到苹果是红色、圆形,摸到是硬的,尝到是甜的,这些经验汇总起来,我们才形成了对“苹果”的认识。
这种观点看似符合常识,但休谟却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感官经验只能告诉我们“是什么”,不能告诉我们“为什么”。我们看到太阳晒、石头热,只能观察到这两个现象同时发生,却无法通过经验证明“太阳晒导致石头热”的因果关系——因果律只是我们主观上的联想,不是客观存在的规律。
休谟
另一种是“唯理论”,代表人物是笛卡尔、莱布尼茨。他们认为,人的大脑里有一些先天的、不依赖经验的观念,比如逻辑、数学公理,我们通过这些先天观念去整理感官经验,就能获得可靠的认识。
但这种观点也站不住脚:如果先天观念和客观世界没有关联,那基于这些观念得出的认识,怎么能保证不是空想?比如我们先天知道“1+1=2”,但如果世界上根本没有可计数的事物,这个公理就毫无意义。
笛卡尔
康德正是看到了两者的矛盾,才提出了全新的思路:既然经验论无法证明因果律等核心规律的客观性,唯理论又无法衔接先天观念与客观世界,那或许我们一直搞反了认识的方向——不是我们的认识去迎合客观物质,而是客观物质必须通过我们的认识形式,才能被我们感知和理解。
要理解康德的观点,首先要分清两个关键概念:“物自体”和“现象界”。
“物自体”就是世界的本质,是不依赖于人类认识而存在的客观实在。比如一个苹果,它作为“物自体”,有它本身的样子,但我们永远无法直接认识它——因为我们对它的所有感知,都必须经过人类认识能力的“加工”。
“现象界”就是我们加工后的世界,是物自体通过我们的认识形式呈现出来的样子。我们看到的红色苹果、摸到的硬度、尝到的甜味,都不是物自体本身,而是物自体符合我们认识框架后,形成的“现象”。
这里的“认识形式”,就是康德所说的人类先天具备的“框架”,主要包括“感性直观形式”和“知性范畴”。它们就像我们认识世界的“滤镜”和“处理器”,所有来自外界的信息,都必须经过这两层加工,才能成为我们能理解的认识。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看到一辆车在移动。从物自体的角度来说,它只是某种客观存在在发生变化,但我们之所以能理解“车在移动”,是因为我们先天具备“时间”和“空间”的感性形式——我们能感知到车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位置的差异,进而判断它在移动。同时,我们还用“实体”“因果”等知性范畴去整理这个现象:车是“实体”,它的移动是有“原因”的(比如发动机驱动)。
康德认为,感性是人类接收外界信息的能力,而“时间”和“空间”不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也不是从经验中总结出来的,而是我们感性层面先天具备的“直观形式”——也就是说,我们生下来就带着这两个“滤镜”,所有感官信息都必须通过它们才能被我们接收。
可能有人会反驳:我们不是通过观察才知道空间和时间的吗?比如看到物体之间有距离,感受到白天黑夜的交替,才形成了空间和时间的概念。
康德的回答是:恰恰相反,我们能观察到物体的距离、感受到昼夜交替,正是因为我们已经先天具备了时间和空间的形式。如果没有这两个框架,我们接收的外界信息就是一堆混乱、无序的杂多,根本无法形成任何清晰的感知。
比如,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没有空间的物体——任何物体都必须占据一定的空间,哪怕是微小的粒子。同样,我们也无法想象一个不在时间中存在的事件——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先后顺序,都需要在时间中展开。
这就意味着,时间和空间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前提条件”,而不是认识的结果。物自体本身是否存在时间和空间属性,我们不知道,也无法知道——我们只能确定,所有能被我们感知到的现象,都必然处于时间和空间的框架之中。
如果说感性直观负责接收“原材料”(混乱的感官信息),那么知性就负责对这些原材料进行“加工整理”,让它们变成有规律、可理解的知识。而知性加工的工具,就是康德提出的12对“知性范畴”,比如实体与偶性、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等。
这些范畴和感性形式一样,也是先天存在于人类大脑中的,不是从经验中得来的。它们就像一套通用的“标签”,我们用这些标签去给感性接收到的现象分类、关联,才能形成完整的认识。
回到休谟提出的因果律问题。休谟认为,因果律只是主观联想,没有客观必然性。但康德认为,因果律不是联想出来的,而是我们知性范畴中的一种,是我们先天具备的整理现象的工具。
也就是说,我们之所以能在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找到因果关系,不是因为客观世界本身就有这种规律,而是因为我们必须用“原因与结果”这个范畴去加工现象,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世界的运行。
比如,我们看到水烧开后壶盖会动。感性接收到的信息是“水变热”“壶盖动”这两个现象,而知性会用“因果”范畴把它们关联起来,得出“水烧开导致壶盖动”的结论。如果没有这个范畴,我们只能孤立地感知这两个现象,无法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更无法形成对世界的系统性认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知性范畴只能用于加工“现象界”的内容,不能用于认识“物自体”。如果我们强行用因果、实体等范畴去追问物自体的本质,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困境——这也是康德为什么说“物自体不可知”。
很多人看到“物质符合认识形式”,就会觉得康德是唯心主义——认为意识决定物质。但实际上,康德的观点既不是唯心,也不是唯物,而是一种“先验唯心论”和“经验实在论”的结合。
康德从不否认物自体的客观存在——它是我们所有感知的来源,是独立于意识之外的。但他强调,我们对物自体的认识,必须受到自身认识形式的限制。也就是说,物自体必须“适配”我们的认识框架,才能被我们感知和理解;如果它超出了这个框架,我们就无法对它形成任何有效的认识。
这就像我们用相机拍照:相机的镜头、像素、感光元件,就是它的“认识形式”。客观存在的景物(物自体)是拍摄的来源,但最终拍出来的照片(现象界),必然是经过相机自身参数加工后的结果。我们无法通过照片看到景物的绝对本质,只能看到相机能捕捉到的样子。
人类的认识能力也是如此。我们的感性形式(时间、空间)和知性范畴,就是我们认识世界的“相机参数”。无论客观世界的本质是什么,我们最终能认识到的,只能是经过这些参数加工后的现象。
这并不是说意识决定物质,而是说人类的认识有其固有的边界——我们永远无法跨越自己的认识形式,去直接触碰世界的本质。“物质符合认识形式”,本质上是说:只有能被我们的认识框架接纳和加工的物质现象,才能成为我们的认识对象。
我们相当于带着“先天认识框架”的有色眼镜看世界
关于康德的认识论,有两个常见的误区,需要特别澄清。
第一个误区:康德认为“世界是我们主观臆想出来的”。其实不然,康德明确承认物自体的客观存在,它是一切现象的基础。我们的认识不是凭空创造,而是对物自体呈现的现象进行加工整理——没有物自体提供的原材料,再完善的认识框架也没用。就像相机再好,没有景物也拍不出照片。
第二个误区:“物自体不可知”就是不可知论,是消极的认知观。康德提出“物自体不可知”,并不是要否定人类的认识能力,而是要划定认识的边界,避免我们陷入无意义的思辨。他认为,人类的认识能力足以应对经验世界的一切问题——我们能通过科学研究认识现象界的规律,能通过理性指导自己的行为,这就足够了。
至于物自体的本质,比如“世界的终极真理是什么”“上帝是否存在”,这些超出经验范围的问题,不属于认识的范畴,而属于信仰和道德的领域。康德的目的,就是要把认识和信仰分开,让科学和道德各自有自己的领域,互不干扰。
总结一下康德的核心观点:不是我们的认识去符合客观物质,而是客观物质必须通过人类先天的认识形式(感性直观、知性范畴),才能成为我们能理解的现象。物自体是客观存在的,但我们永远无法认识它;我们能认识的,只是经过认识形式加工后的现象界。
康德的贡献,不在于告诉我们“世界的本质是什么”,而在于告诉我们“人类能认识什么、不能认识什么”,为人类的认知划定了清晰的边界。它解决了经验论和唯理论的矛盾,让我们明白:人类的认识,是先天框架与后天经验的结合——没有框架,经验就是混乱的杂多;没有经验,框架就是空洞的工具。
理解了这一点,再看康德的认识论,就不会觉得晦涩难懂了。它本质上是一种务实的认知观:承认认知的边界,专注于能认识、能把握的领域,同时对未知保持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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