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及廊坊市《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廊坊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批准,廊坊卫生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和非教师岗位工作人员26名,全额事业编制。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以发布公告之日2018年12月29日为年龄计算节点)。
二、选聘须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10日(8:30~11:30,14:00~17:00)
3、报名地点:廊坊卫生职业学院组织人事科(行政楼217室)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如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lfwyzzrsk@163.com,并于笔试结束后,将报名所需材料交到廊坊卫生职业学院组织人事科进行审查。
5、咨询电话:0316-6058713、6026625
三、聘用流程
1、选聘工作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报廊坊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在15日内完成报到等相关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2、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对择优选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招聘详情
请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http://www.syzp.lfang.gov.cn)查询。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蕾
编辑/张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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