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我国地质勘查投资活动主要包括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商业性矿产勘查两类,前者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支持。

地质勘查是劳动技术密集型与资本密集型相结合的产业。我国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的缺失,制约了中国矿业投融资,导致地质勘查单位直接融资渠道狭窄,社会资本缺少有序进入勘查领域的平台,不利于矿业竞争力的增强,最终将导致中国矿业发展后劲不强。
1.1 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参与主体的缺失
风险勘查资本市场中的筹资者是地质勘查单位。
目前,在中国从事矿产资源风险勘探的主力军是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然而,受矿业市场波动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影响,近5年国内地质勘查项目融资逐渐缩小;由于受传统体制的束缚和政府主导的矿业权垄断配置,地质勘查单位既不愿意也不可能进行自有投入风险勘查。
体制改革后,约80%的地质勘查单位定位为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无法成为投资对象;大型矿业公司盘面太大,勘查成功也难以见到资本的成长,不为风险勘查资本青睐;国内小型矿产勘查公司,凤毛麟角,还难以担起找矿主力军的作用。
上述情况都是导致中国风险勘查筹资者缺失的原因。
中介机构是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的主体之一,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矿业发达的国家拥有大批熟悉矿业项目运作与管理的技术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等。
证券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对地质勘查项目的审查与监督,投资者对地质勘查项目的了解在很大程度上都依靠这些中介机构的判断。
与国外成熟的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相比,我国能够为矿业项目提供专业地质矿产技术咨询的机构较少。
1.2 诚信的缺失影响投资者信心
地质勘查具有技术密集型特征,找矿活动的成功本身就是小概率事件,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受地质勘查单位自身管理与逐利原则的影响,中国地质勘查资料造假的情况频繁发生,使得投资者投资失败的风险变得越来越大。
上述问题的出现,直观来看,是由于企业生存、发展、获利的巨大压力使然。但是,从根本上讲,是由于市场竞争机制、监管机制不健全造成的。
同时,我国矿产勘查缺少第三方评价者,国外为了确保勘查报告准确,形成了职业地质师制度。最后,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可以与国际媲美的矿产资源勘查规则。
1.3 矿业政策制度落后
矿业权项目的自由流转是矿业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建立的先决条件之一。然而,中国矿业权流转仍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
我国矿业税收政策相对滞后,前期勘查成本高,进入开发阶段,尤其是进入矿山开采期,由于缺少政策性补贴导致企业负担很大。
另外,我国的财政补贴形式主要以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配套推进为主,形式过于单一。
1.4 矿业资本市场配套制度与信息披露机制尚不健全
国外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制度体系建设较为完善,例如独立地质师制度、矿业企业银行贷款可行性报告制度、上市公司勘查开采投资和地质信息季度披露制度、独立的经理人制度等。
由于矿产勘查行业的特殊性,国外证券交易所一般都将这类公司单独列出,同时明确规定与普通类上市公司及其他类上市公司不同的上市标准和财务要求。
在披露公开信息和提交招股说明书时,矿产勘查公司在上市时必须负责提供技术报告,并且必须由专业咨询公司和称职人员编写,更重要的是要如实反映地质和矿产资源方面的风险。
制度体系的完善对于中国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的构建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尽管我国在北京、天津等地进行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建设试点,但存在制度体系尚不健全,资本、信息、技术难以自由有序流动,行业诚信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
矿业资本市场参与主体是构建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的基础,矿业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可持续稳定的矿业政策是参与主体间相互连接的纽带。当基础“牢固”、纽带“结实”这两个条件都满足时,才能够真正地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矿业资本市场。
2.1 第一阶段:利用境外市场发展中国的市场参与主体
欲建立中国的矿业资本市场,必先培育有效的市场主体。
地质勘查企业首先应该完成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并且要鼓励中国的勘查公司参与到海外成熟的矿业资本市场当中,借用国外证券市场的制度和信用体系约束中国的勘查企业/矿业公司,利用国际资金服务于中国矿业行业。
优化内部管理体系,从地质勘查企业内部开始改变,加强职工创新能力,令地质勘查单位充满活力与工作动力。
中介机构完善矿业投资知识体系,规范信用评级体系,与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的矿业标准接轨,鼓励中介机构参与到全球矿业资本市场的服务中去,积累行业经验。
从源头上,高校应加强对地质与其他专业领域的交叉学科(如财务、会计、金融、法律)进行扩展,中介机构也应该为地质类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工作机会。
2.2 第二阶段:改善国内矿业投资环境,建立信用体系
对于融资主体来说,没有行为准则,勘查报告造假现象就会频繁发生。对于投资者来说,应该明确地质勘查报告造假的后果,即明确法律约束。
同时,应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职业地质师制度/合资格人制度,将地质信息转化为资本语言,并且要保证地质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易懂性。
从资本市场准入制度上看,中国沪深证券交易应该针对中国地质勘查单位的特征,设置相应的上市门槛,例如专门为初级地质勘查公司在现金流、资本数量、矿业权权益占比等指标设置要求,实行注册制等。
2.3 第三阶段:建立中国自己的支持矿产勘查的证券市场
一旦拥有了具备竞争力的勘查公司/矿业公司、拥有一定信誉的中介服务机构、拥有了成熟的金融投资机构,建设中国自己的支持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行业的证券市场板块就具有了基础的条件。
✎改编丨宁丽梅
☟ 改编原文李颖,王安建,李天骄. 中国矿产资源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的建设研究[J].中国工程科学,2019,21(1):074−080.
《中国工程科学》是中国工程院的智库期刊,创刊于1999年,致力于传播中国在工程科技领域的战略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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