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07 19:48作者:小留
记者|陈琼野
当地时间10月31日,美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起重要案件在美国最高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的核心是关于美国一些最负盛名的大学是否可以将种族作为招生因素的争议。
2014年,非营利组织“学生公平招生”组织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称其在招生中以种族作为录取标准,对亚裔申请者造成伤害。
该联盟由保守派法律活动家爱德华布鲁姆(Edward Blum) 创立,他出生于密歇根州本顿港,1973 年毕业于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
布拉姆认为,在投票、招生和就业方面,机会提供者不能根据种族做出决定,因为一个人即使有能力也无法改变他的种族。如果他被剥夺上学的机会,这是不公平和种族歧视的。
2018年10月,美国波士顿联邦地方法院开始审理哈佛大学招生过程中歧视亚裔的案件。一年后,联邦法院裁定哈佛的招生过程不歧视亚裔美国人。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虽然哈佛大学被判定其招生过程并不歧视亚裔,但哈佛大学确实因为这起诉讼而改变了招生审核方式;法官的判决还指出,哈佛大学在2018年之前考虑种族因素是一个错误。
在下级法院败诉后,原告继续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
美国顶尖大学,如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将种族作为招生的一个因素,作为平权行动的一部分。这项政策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的民权运动,旨在解决美国高等教育中长期存在的种族歧视问题,例如黑人和白人不能进入同一所学校。
20世纪60年代,种族平等逐渐成为共识。 1961年,肯尼迪发布行政命令,要求政府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所有申请人无论种族、宗教或出生地都受到平等对待。
50多年来,在美国高等教育领域,“平等”一直是大多数高校招生时遵循的基本规范。为了让下一代少数族裔能够接受公平的教育,美国一些高校会针对特定族裔采取定向招生,增加“种族”分。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大学招生是一场“零和游戏”,给一个群体带来优势,而损害另一个群体。如果给黑人和拉丁裔学生加分以获得更多录取,势必会减少白人和亚裔学生的录取机会。
据《纽约时报》报道,在10月31日的听证会上,高等法院的六名保守派法官对允许大学招生考虑种族因素表示极大怀疑。高等法院法官还讨论了保持种族中立的几种方法,包括基于社会经济地位的优惠待遇、十大计划以及取消对校友和主要捐助者子女的优惠待遇。
经最高法院内部审议后,最高法院将于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就此事作出终审判决。
如果允许大学招生考虑种族因素的平权行动政策最终获得通过,将影响美国各地高校,特别是精英大学的平权行动,迫使它们减少黑人和拉丁裔学生的比例,增加数量白人和亚裔学生。
自《平权行动法》实施以来,争议不断。目前美国有九个州禁止公立大学采取平权行动,包括加利福尼亚州、亚利桑那州、密歇根州和佛罗里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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