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一个岗位第一名,笔试面试都过了,到了政审才被一句“套读”否了资格。这个节点卡人,最容易伤人。
事情不复杂。四川射洪,1999年出生的税女士,报考了当地事业单位的医疗岗位,综合成绩第一。她的学历是这样走的:2015年到2018年,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读中专;同时她在2015年10月报考了成人高考,录取到川北医学院护理专业,2016年至2019年业余学*拿到大专毕业证。前面材料审核都没问题,到政审,射洪市卫健局给出口头意见:中专和成人大专的就读时间重叠,是“学历套读”,不合格。
她去问政策依据。11月28日,射洪市12345的回复搬出了《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成人高考的报名对象是“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意思很明确——你当年还是中专在校生,不符合成人高考报名条件。可另一边,她拿出的两份证明又把事情扭回去了:针灸学校出具证明说,当时政策许可,在中专期间参加成人高考合格后,从2016年到2019年在川北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业余学*并毕业;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也写明她于2015年10月参加成人高考并被川北医学院录取,“符合当年全国成人高校报考条件”。

一个城市,两份公文,立场对冲。你说她当年不能报;他又说她当年可以报。真正让人不舒适的,是“口头解释不合格”——没有书面、没有具体条款比对,只有一句套读违规。政审成了一个没有灯的房间。
这类争议不是个案。去年南充也有人问:中专毕业是2010年7月,但大专早在2009年9月就开始了,担心影响公务员、事业单位政审。南充市人社局的回复更像是一条原则:审学历,看的是取得渠道和证书是否符合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政审的内容,以招聘公告里的考察要求为准。这意思是,只要学历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就看你公告里到底查什么。和射洪这次把“在校生不得报成人高考”当成红线的做法,显然不一条路。
问题的核心被很多人忽略了:到底什么叫“套读”?是“同一时间在两所学校都注册了全日制学籍”,还是“在读中专,同时参加成人教育的业余学*”?普通高等学校不允许双学籍,这是大家常识。但成人教育、函授、夜大、网络教育这些形式,不是普通全日制学籍。当年不少中职学校和成人院校有合作,鼓励学生“在读中专、读一个成人大专”,甚至把它当作升学通道和就业加分。这不是小范围的秘密,很多人都走过这条路。
当初被允许,现在被认定为违规,责任该落谁头上?如果当年的招生部门给了录取,如果成人教育学院正常给了毕业证且在学信网上能查,那是学生“骗取了名额”,还是管理的灰色地带?规则不能今天是墙,明天是门;更不能让考生承担所有的制度摇摆成本。
从用人部门角度他们怕什么?怕处在舆情点上的学历硬伤,怕将来被追责,于是选择最保守的解读:越严格越安全。政审在很多地方不是清单化的标准,而是一种“尽量不出事”的过滤。对考生来说,这种过滤太随意。特别是对已经拿到第一名的考生,口头一句不合格就把一个人的努力和机会砍掉,最起码得给书面说明、条款编号、解释路径,甚至要打开复核渠道,让人能申诉、能对质。
更现实的是,这类冲突在不同城市出现不同。有人拿到同样的成人大专,政审时说“证书合规,渠道合规,可以”,也有人被卡在“你当年还在校”。同省不同口径,同类岗位不同尺度,考生到底该听谁的?这不是单个部门的难题,这是省级层面的统一。成人教育到底怎么界定“在校生”,什么叫时间重叠,什么叫违规,应该有一套清楚的解释和处理指南,至少在事业单位招聘里,政审应该透明、标准化、可复核。
也许有人会说,严格一点总没错。但严格不等于随意。比如招聘公告明确写了“要求全日制”,那大家都按全日制来审核;公告没说查“是否在中专在读期间参加成人高考”,你政审却拿这个当红线,这就不是严格,这是加码。加码意味着不确定,意味着风险全由考生承担。
也有人质疑成人教育的含金量,觉得“非全日制就该受限”。然而这些证书是国家承认的教育形式,在法律地位上具有同等效力,这是公开的常识。用人单位当然可以设“全日制”的门槛,但设了门槛就要明明白白写在前面;没写,就不能在政审阶段临时加一道“隐形门”。
还有一个被忽视的现实:很多中职学校确实鼓励学生走成人教育的“兼读”,因为能让孩子提前拿到更高层级的学历,哪怕是夜大或函授,对就业、资格认定都有帮助。这当中不排除管理层面有“默许”的空间,但对学生来说,那是机构在给方案、在发录取通知、在颁毕业证。当下回头说不合格,不应该一刀切否定考生,更应该追溯当年执行的政策与流程是否存在问题,并由主管部门给统一解释。
把视野放宽一点,大家其实更在意的是“政审究竟审什么”。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这些是共识。但把“教育路径是否完全符合当年报名资格的细枝末节”放进政审,并且口头裁定,很容易把政审变成“万能卡”。当政审承担过多的非政治审查,招聘的程序正义就会变形。
该怎么走出来?至少有几个靠谱的动作:把不合格的理由书面化,拿条文对照;开放到省教育部门的问询渠道,给出统一口径;对“时间重叠”的认定做细化,区分普通全日制双学籍与成人教育兼读;在公告里把“审核要点”说清楚,别留隐形条款。还有一点更公平:遇到这类历史存量问题,尽量坚持“合规证书有效”的基本思路,除非能举证当年录取过程存在伪造、骗取等实质性违法,而不是靠“口径变化”否定一个人的努力。
这件事现在还没结果。记者联系射洪市卫健局,工作人员说相关情况由负责人处理。期待的是两个部门坐到一起,把2015年的政策、当年的录取流程、学籍管理的边界讲清楚。更期待的是,别再把“规则的理解成本”甩给考生,别让一个第一名的努力倒在不透明的门口。每一个人读书、考试、拿证,都是按既有路走出来的。规则的变动要有边界,审核的尺度要有依据。这才是一个城市招聘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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