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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年我高考失利,去砖厂搬砖,被一个泼辣女子看中,她竟是我贵人

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1988年的夏天,像一口烧红了的铁锅,把我整个人架在上面烤。

88年我高考失利,去砖厂搬砖,被一个泼辣女子看中,她竟是我贵人

知了在树上声嘶力竭地叫,仿佛在替我喊出心里的憋屈。

我的高考成绩出来了,红纸黑字,贴在学校门口的公告栏上。那个分数,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我脸上,火辣辣地疼。

离本科线,差了十几分。

这个分数,上个大专勉勉强强,但我们那种小县城,考不上本科,就等于没考上大学。街坊邻居嘴上说着“哎呀,也很不错了”,那眼神里的惋惜,比直接的嘲笑还让人难受。

我叫李文彬,那年十八岁。在那个年代,一个农村家庭要供出一个大学生,是需要全家勒紧裤腰带,把所有希望都押上去的。

我爸,是个老实巴交的木匠,常年跟木头粉尘打交道,落下个咳嗽的毛病,肺一天不如一天。我妈,没读过书,就在家里种几分薄田,养几只鸡。我底下还有个妹妹,正读初中,成绩比我好。

我是全家的指望。

成绩出来那天,我没敢直接回家。我沿着我们县城那条唯一像样的柏油马路,一直走,一直走,走到腿肚子发酸,走到太阳把我的后脖颈晒得脱了一层皮。

路边的杨树无精打采地垂着叶子,灰尘蒙在上面,像老人的脸。

我心里空落落的,仿佛被人掏空了,只剩下一个嗡嗡作响的空壳。

我该怎么回去面对我爸那双充满期盼又不敢问的眼睛?怎么面对我妈准备了好酒好菜,却可能一口都吃不下的那张饭桌?

天黑透了,我才磨磨蹭蹭地挪回家。

院门虚掩着,屋里透出昏黄的灯光。我爸的咳嗽声,隔着院子都能听见,一声,又一声,像一把钝刀子,在割我的心。

我推开门。

我妈正坐在小板凳上,就着灯光给我妹缝补衣服。我爸靠在椅子上,手里拿着一把蒲扇,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门口。

看到我,他手里的扇子停了。

我妈也抬起头,针还捏在手里。

“文彬,回来了?”我妈的声音有点抖。

我点点头,喉咙里像堵了一团棉花,发不出声音。

“吃饭没?”我爸问,声音沙哑。

我摇摇头。

“锅里给你留着饭呢。”我妈赶紧起身,要去给我热菜。

“别忙了,妈。”我终于挤出几个字,“我……没考好。”

屋子里的空气,瞬间就凝固了。

那盏昏黄的白炽灯,仿佛也暗淡了几分。

我爸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最后却化成一声更剧烈的咳嗽。他咳得弯下了腰,整张脸都涨成了紫红色。

我妈赶紧过去给他拍背顺气,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没事,没事……”我爸缓过劲来,摆摆手,“考不上就考不上吧,人没事就行。复读一年,明年再考。”

复读。

说得轻巧。

复读的学费,生活费,还有我爸这日益加重的病,哪一样不是钱?我们家,已经像一块被拧干了的毛巾,再也挤不出一滴水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天花板,一夜没睡。

隔壁房间,我爸妈的说话声,断断续续地传来。

“……他心里肯定难受……”

“……我的身子骨,不知道还能撑几年……”

“……要不,把那头猪卖了?”

“卖了猪,小雅下学期的学费咋办?”

我把头埋进被子里,眼泪无声地流下来,浸湿了粗糙的枕巾。

第二天,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不复读了。我去挣钱。

我把这个想法跟我爸妈一说,家里又是一阵沉默。

我爸抽着他那杆老旱烟,烟雾缭绕,看不清他的表情。

最后,他把烟锅在鞋底上磕了磕,说:“你想好了?”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想好了。爸,你别操心了,等我挣了钱,先给您治病。”

我爸看了我很久,那眼神复杂极了,有心疼,有无奈,还有一丝我当时看不懂的……失望。

“也好。”他长叹一口气,“出去闯闯,碰碰壁,才知道读书的好。”

就这样,我的大学梦,碎了。碎得像掉在地上的玻璃瓶,捡都捡不起来。

我们县城没什么工厂,最大的企业,就是城郊那个红砖厂。

听说那里招工,不要技术,只要力气。一天八毛钱,管一顿中午饭。

我去了。

砖厂很大,一进去,一股热浪夹杂着泥土的腥气就扑面而来。满眼都是红色,红色的砖坯,红色的窑,红色的土地,连空气里飘着的尘埃,好像都是红色的。

工人们光着膀子,黝黑的皮肤上挂着汗珠,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他们推着独轮车,车上码着小山一样的砖坯,车轮在泥地上压出深深的辙。

“哐当——”

“嘿哟——”

号子声,铁器碰撞声,混成一片,像一首粗粝又充满力量的交响乐。

我找到了管事的,一个姓王的工头。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眼神里带着点怀疑。

“你?学生娃?”他问。

“我……高中毕业了。”我有点窘迫。

“高中毕业来搬砖?呵。”他轻笑一声,“细皮嫩肉的,干得了这活吗?”

“干得了!”我挺直了胸膛,大声说。

“行吧。”王工头吐掉嘴里的烟屁股,“先跟着拉砖坯,一天八十个,拉完算工分。要是偷懒耍滑,可没饭吃。”

我的第一份工作,就这么开始了。

拉砖坯的独轮车,比我想象的要沉得多。空车还好,一旦装满了湿漉漉的砖坯,就像一头犟牛,你怎么使劲它都纹丝不动。

我咬着牙,弓着背,把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车子摇摇晃晃地往前走,我的两条腿像筛糠一样抖。

第一天下来,我的肩膀被车把磨破了皮,火辣辣地疼。手掌上,也起了好几个亮晶晶的水泡。晚上回到家,我连拿筷子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妈看着我的手,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文彬,要不……咱还是回去复读吧?”

“妈,我没事。”我把手缩回来,咧嘴笑了笑,“过几天就好了,就是刚开始不*惯。”

我没告诉她,那天下午,因为力气不济,我翻了一车砖坯。几十块砖坯摔在地上,碎成了好几块。

王工头黑着脸过来,指着我的鼻子骂:“你他娘的眼睛长哪儿去了!这都是钱!今天的工分,扣一半!”

周围的工友们看着我,有的同情,有的幸灾乐祸。

那一刻,我感觉我的脸比地上的砖头还红。我一个高中生,一个曾经被老师夸奖作文写得好的“文化人”,在这里,连一块砖都看不好。

那种屈辱感,像蚂蚁一样,密密麻麻地啃噬着我的心。

可我不能走。

我走了,我爸的药费怎么办?我妹的学费怎么办?

我咬着牙,把碎砖头一块一块捡起来,扔到废料堆里。

日子,就在这样一天天的煎熬中过去。

我的皮肤,从白皙变成了古铜色,肩膀和手掌上,磨出的水泡破了,结了痂,痂掉了,露出了新肉,新肉又磨破了,最后变成了一层厚厚的老茧。

我渐渐学会了怎么使劲,怎么掌握平衡,怎么把砖码得又高又稳。

我话变得很少,每天除了干活,就是吃饭睡觉。我觉得自己,也快变成一块砖头了,沉默,坚硬,没有思想。

就在我以为我这辈子就要这么过下去的时候,她出现了。

那天中午,日头毒得能把地上的石头烤裂。我们一群工友,刚干完一趟活,正蹲在窑洞的阴影里,呼哧呼哧地喘气,等着开饭。

突然,一阵清脆的摩托车声由远及近。

在1988年,摩托车可是个稀罕玩意儿。我们都伸长了脖子去看。

一辆红色的嘉陵70,像一团火,冲进了这片红色的砖厂。

车上的人,一个急刹,停在我们面前。

那是一个女人。

二十出头的年纪,穿着一件的确良的白衬衫,底下是一条蓝色的工装裤,裤脚卷到小腿,露出白皙的脚踝。她没戴帽子,一头乌黑的短发,被风吹得有点乱,几缕发丝贴在汗湿的额头上。

她的皮肤不像我们县城里其他的姑娘那样白净,是那种很健康的小麦色。眼睛很大,很亮,眼角微微上扬,带着一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儿。

她跳下车,把车梯一踹,动作干脆利落。

“王德发!”她一开口,声音又脆又亮,像小钢珠掉在地上,“我爸让你去镇上拉两袋水泥,你人呢?”

王工头一听这声音,立马从地上弹了起来,脸上堆满了笑。

“哎哟,是淑娟啊!我这就去,这就去!”

他一边说,一边小跑着去了。

原来她就是老板的女儿,陈淑娟。

我早就听说过她。砖厂的人都说,老板陈老蔫儿,人老实,不怎么会管事。这个砖厂,里里外外,其实都是他这个泼辣闺女在撑着。谁要是敢偷懒耍滑,或者偷厂里的东西,被她抓到,能被她骂得狗血淋头,几天都抬不起头来。

她是我们这些工人口中,那个不能惹的“母老虎”。

陈淑娟的目光,在我们这群人身上扫了一圈,像巡视领地的狮子。

最后,她的目光落在了我身上。

我正低着头,用袖子擦脸上的汗和灰。和其他光着膀子的工友比起来,我还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T恤。这让我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你,新来的?”她问。

我没想到她会跟我说话,愣了一下,才抬起头:“嗯。”

“叫什么?”

“李文彬。”

“李、文、彬。”她把我的名字念了一遍,嘴角微微一撇,带着点说不清的意味,“读书人?”

我没吭声,算是默认了。

“读书人跑来搬砖?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她的声音不大,但周围的人都听见了。

一阵压抑的低笑声在我背后响起。

我的脸,腾地一下就烧了起来。血直往头上涌。

我想反驳,想说“你懂什么”,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我能说什么呢?我说我家穷?我说我爸病了?这些话说出来,只会换来更多的同情或者嘲笑。

我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地陷进掌心的老茧里。

她好像看穿了我的窘迫,没再继续说下去。她从车上解下一个军绿色的水壶,拧开盖子,仰头“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水。

喉结滚动,有几滴水顺着她修长的脖颈,流进了白衬衫里,洇湿了一小块。

那画面,有一种说不出的野性和生命力。

她喝完水,把水壶往车上一挂,瞥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走进了办公室。

那是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

不怎么愉快。

我以为,这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插曲。我,一个底层的搬砖工;她,高高在上的老板女儿。我们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有交集。

但我错了。

过了几天,发工资。

我们排着队,一个个从会计手里领钱。那时候没有银行卡,都是现金。会计把一沓沓毛票、角票数好,用报纸包起来,递到我们手里。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笔靠力气挣来的钱。二十几块钱,沉甸甸的。

我捏着那个小纸包,心里五味杂陈。

轮到我的时候,会计拿着算盘噼里啪啦打了一阵,抬头看了我一眼:“李文彬,你过来一下。”

我心里“咯噔”一下。

不会是上次我打碎砖的事,还要再扣钱吧?

我跟着会计走到一边。

陈淑娟正好从办公室里出来,靠在门框上,抱着胳膊看我们。

会计指着账本上的一行字,对我说:“你看看,这几天的砖坯数,是不是你自己记的?”

我凑过去看。

为了防止自己记错工分,我每天干完活,都会在一个小本子上记下自己拉了多少车,每车多少块。交工分的时候,我就把本子给会计看。

我的字,是练过的。上学的时候,老师还拿我的作文本当范文念。

账本上,我那几行清秀的钢笔字,在一堆歪歪扭扭的数字里,显得格外突出。

“是我记的。”我回答。

“你这账,记得很清楚啊。”会计说,“比我自己算的还明白。”

我没说话。

这时,陈淑娟走了过来。

她从会计手里拿过账本,又拿过我那个小本子,翻了翻。

“高中毕业?”她问,眼睛却没看我。

“嗯。”

“数学学得怎么样?”

“还行。”

“还行是多行?”她终于抬眼看我,眼神锐利得像能穿透人心,“一百五的卷子,能考多少?”

“一百二三吧。”我老实回答。

她“呵”地笑了一声,把本子扔回给会计。

“王会计,”她说,“以后厂里的出入库,让他跟着你学。每天下工之后,多算一个钟头的工分给他。”

我愣住了。

王会计也愣住了。

周围还没散去的工友们,都用一种惊奇的目光看着我。

“这……”王会计有点为难,“淑娟,这不合规矩吧?他一个搬砖的……”

“现在不是了。”陈淑娟打断他,语气不容置疑,“我说他是,他就是。怎么,我的话不管用了?”

“不敢,不敢。”王会计连忙摆手。

陈淑娟不再理他,转身对我说道:“你,跟我来。”

我稀里糊涂地跟在她身后,走进了那间我从来不敢靠近的办公室。

办公室里很简单,一张*的办公桌,几把椅子,墙上挂着一块小黑板。桌上堆满了各种单子和账本。

她从一堆账本里抽出一本,扔到我面前。

“看看。”

我拿起来一看,是砖厂的销售账。

上面密密麻麻地记着日期、客户、砖的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但是,记得很乱。

有的只记了总价,没记单价;有的数量单位不统一,一会儿是“车”,一会儿是“块”;还有的字迹潦草,根本看不清。

“看明白了吗?”她问。

“有点乱。”我实话实说。

“我爸记的。”她淡淡地说,“他年纪大了,脑子不清楚了。”

我沉默了。

“从今天起,你每天下工后,来这里一个小时。把这些旧账,重新给我理一遍。按月份,按客户,分门别类,做成清账。”

她指了指桌角一摞崭新的账本。

“做好了,我给你加工钱。做不好,”她顿了顿,盯着我的眼睛,“就滚回去继续搬你的砖。”

我看着她,心里突然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滋味。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因为我字写得好?还是因为我数学还行?

或许,她只是觉得,一个“读书人”的脑子,只用来记自己搬了多少砖,太浪费了。

“怎么?不愿意?”她挑了挑眉。

“愿意。”我几乎是脱口而出。

那一刻,我心里某个已经死去的地方,好像又重新跳动了一下。

从那天起,我的生活分成了两半。

白天,我依旧是那个在尘土和汗水中挣扎的搬砖工李文彬。

晚上,夕阳把砖厂染成一片金红色的时候,我就洗干净手脸,走进那间办公室,变成一个埋首于数字和账本的“账房先生”。

陈淑娟通常也在。

她不看账,她就坐在我对面,手里拿着一本不知道从哪里淘来的旧杂志,或者干脆就拆卸保养她那辆宝贝摩托车的零件。

屋子里很安静,只有我翻动纸张的“沙沙”声,和她偶尔摆弄工具发出的“叮当”声。

灯光下,她的侧脸轮廓很分明。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她专注的时候,那股子泼辣劲儿就收敛了起来,显得有几分……温柔。

我不敢多看。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那些纠缠不清的数字里。

我设计了新的表格,把每一笔交易的来龙去脉都记录得清清楚楚。我还根据月份,做出了销售额的走势图,虽然画得很简陋,但趋势一目了然。

一个月后,我把整理好的新账本,交给了她。

她一页一页翻得很仔细。

她看得越久,我的心就跳得越快。

终于,她合上账本,抬起头看我。

“李文彬,”她说,“你这脑子,确实比我爸好使。”

这是我第一次,从她嘴里听到一句类似表扬的话。

“以后,你就别去搬砖了。”她站起来,走到窗边,看着外面黑漆漆的窑洞,“你就专门给我管账。工资……给你提到三十块钱一个月。”

三十块!

我当时一个月的生活费,也才十几块钱。

我激动得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谢谢……谢谢娟姐。”我结结巴巴地说。

她好像很不喜欢这个称呼,眉头皱了一下。

“别叫我娟姐,叫我陈淑娟,或者……叫我淑娟。”

“淑娟。”我小声地叫了一句。

她“嗯”了一声,算是应了。

从管账开始,我跟她的接触,渐渐多了起来。

我发现,她并不是传说中那么不近人情。

她对工人很严厉,是因为她要一个人扛起这么大的厂子,不厉害一点,镇不住场子。但她心不坏。哪个工人家里有急事,跟她开口借钱,她问清楚情况,只要是真的,二话不说就给。

她嘴上很硬,但心很软。

有一次,一个老工人的孩子生病住院,急需用钱。老工人急得直哭。陈淑娟知道了,直接从抽屉里拿了三百块钱塞给他,说:“先拿去给孩子看病,钱的事,以后再说。”

三百块,在1988年,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她也有小姑娘的一面。

她喜欢听邓丽君的歌。办公室里有一台老式的收音机,她没事的时候,就调到播放流行歌曲的电台。听到喜欢的歌,她会跟着哼哼,虽然调子跑得有点远。

她还喜欢看言情小说。那些封面花花绿绿的小册子,她藏在办公桌最底下的抽屉里,以为我不知道。

我们开始聊天。

她问我学校里的事,问我喜欢看什么书。

我跟她讲鲁迅,讲巴金,讲《平凡的世界》。

她听得很认真,有时候会问一些很“傻”的问题。

“那个孙少平,既然这么有文化,为啥还要去掏大粪?”

“因为生活所迫啊,也为了尊严。”

“掏大粪还有尊严?”她撇撇嘴,一脸不信。

“精神上的尊严。”我努力解释。

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然后说:“搞不懂你们这些读书人。有那功夫想东想西,还不如多挣两个钱实在。”

我跟她争辩,说人不能只为了钱活着,还要有理想,有追求。

她就笑我:“理想?追求?能当饭吃吗?李文彬,你现在最大的理想,就应该是让你爸的病好起来,让你妹有学上。”

一句话,就把我堵得哑口无言。

是啊,在现实面前,所有的理想,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我们也会吵架。

有一次,一个客户来拉砖,仗着跟她爸是老交情,想赖掉一部分账。

我在旁边听着,气不过,就站出来跟他理论。

那客户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见我一个毛头小子敢顶撞他,当场就发了火,指着我的鼻子骂。

我年轻气盛,哪里受得了这个,也跟他吵了起来。

眼看就要动手,陈淑娟把我一把拉到身后。

她对着那个客户,脸上没什么表情,但说出来的话,却像冰碴子一样。

“张老板,我敬你是我爸的朋友。但生意是生意,交情是交情。这批砖,你要么按价给钱,要么,就给我原封不动地卸下来。”

那客户被她的气势镇住了,嘟囔了几句,最后还是不情不愿地付了钱。

人走了之后,她转过身,劈头盖脸地就训我。

“李文彬,你是不是傻?啊?你跟他吵什么?他一个粗人,你一个读书人,跟他吵架,你不是拉低你自己吗?”

“他欺负人!”我不服气。

“他欺负人,我就不会治他了?用得着你出头?你那小身板,够他一拳头打的吗?”她气得胸口起伏,“以后这种事,你给我站远点!你的任务是算账,不是打架!”

我被她训得一愣一愣的。

心里,却有一股暖流淌过。

我知道,她是在保护我。

日子就这样,在争吵和默契中,一天天过去。

秋天的时候,我爸的病又重了。

医生说,肺上的毛病,拖不得了,最好能去省城的大医院,好好做个检查。

去省城,光是路费、住宿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更别提检查和治疗的费用了。

我妈急得整天以泪洗面。

我把几个月攒下来的工资,全都拿了出来,一百多块钱,但还是杯水车薪。

那几天,我班也上得心不在焉,账算错了好几次。

陈淑娟看出了我的不对劲。

那天晚上,她没像往常一样看杂志,而是给我倒了一杯水。

“家里出事了?”她问。

我看着杯子里晃动的水面,点了点头,把家里的情况跟她说了。

我说得很平静,但说到我爸咳血的时候,声音还是忍不住哽咽了。

她一直安静地听着,没有打断我。

等我说完,她沉默了很久。

“差多少钱?”她问。

“不知道……可能……要很多。”

她站起来,在屋子里走了几圈,然后,她做了一个让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决定。

她走到办公桌前,拉开那个上了锁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用手帕包着的小包。

她把小包打开,里面是一沓厚厚的大团结。

“这里是五百块。”她把钱推到我面前,“你先拿着,带你爸去省城看病。不够,我再想办法。”

我整个人都懵了。

五百块!

在那个工人月工资普遍只有几十块钱的年代,五百块,是一笔巨款!

“不,我不能要!”我把钱推回去,“这钱我不能要!”

“为什么不能要?”她看着我,“你爸的病重要,还是你的面子重要?”

“这不是面子的问题!淑娟,这钱太多了,我……我还不起。”

“谁让你还了?”她把眼睛一瞪,“我借给你,是让你爸看病的!不是让你拿去挥霍的!等你以后挣了钱,再还给我。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就给我打欠条!”

说着,她真的找来了纸和笔,放在我面前。

我看着那沓钱,又看看她。她的眼神,坚定,执着,不容拒绝。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一颗一颗,砸在桌面上。

一个十八岁的大男人,在她面前,哭得像个孩子。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一遍一遍地说:“谢谢你,淑娟,谢谢你……”

“行了,别哭了,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她嘴上说着嫌弃的话,却又递给我一块手帕。

那块手帕,带着一股淡淡的肥皂香味。

那天晚上,我给她写了一张欠条。

“今借到陈淑娟同志人民币伍佰元整,用于家父治病。借款人:李文彬。”

我用我这辈子写过的,最工整的字迹,签下了我的名字,还按上了红红的手印。

她把欠条收起来,看都没看一眼,就塞进了抽屉。

“行了,明天你就请假吧。厂里的事,我先顶着。”她说。

第二天,我带着我爸,坐上了去省城的长途汽车。

那是我第一次去省城。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看得我眼花缭乱。

但我没心情看风景。

我带着我爸,辗转于各大医院,挂号,排队,检查。

检查结果出来了,是肺结核。

在当时,这算是个很麻烦的病。但医生说,幸好发现得早,只要坚持吃药,好好休养,还是能治好的。

我松了一大口气。

医生给开了一大堆药,叮嘱了很多注意事项。

从省城回来,那五百块钱,就花得差不多了。

我爸开始在家休养,不用再去当木匠,吸那些要命的粉尘了。家里的担子,就全落在了我一个人身上。

我回到砖厂,工作得比以前更卖力了。

除了管账,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去搭把手,拉砖,卸车,什么活都干。我想快点挣钱,快点把欠淑娟的钱还上。

她看在眼里,什么也没说。

只是有时候,食堂的师傅会多给我打一份菜,说是她交代的。

冬天来了。

北风刮得像刀子一样。砖厂里,除了窑洞,到处都冷飕飕的。

我的手,又生了冻疮,又红又肿,又痒又疼。晚上算账的时候,连笔都快握不住了。

有一天晚上,我正在算账,她从外面走进来,带进来一股寒气。

她把一个热乎乎的东西,塞到我手里。

是一个烤红薯。

“路上买的,趁热吃。”她说。

我捧着那个滚烫的薯,心里也跟着热了起来。

我们俩,就坐在办公室里,分着吃那个烤红薯。昏黄的灯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李文彬,”她突然开口,“你……就打算一辈子待在砖厂了?”

我愣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不是喜欢读书吗?”她看着我,“你不是说,人要有理想吗?你的理想,就是守着这一堆账本?”

我的心,被她的话狠狠地刺了一下。

是啊,我的理想呢?

它早就被我埋在了心底最深的角落,上面落满了灰尘。我甚至,都不敢再去触碰它。

“我……”我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回去复读吧。”她说,语气很平静,但很坚定。

我猛地抬起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复读?”

“对,复读。”她看着我的眼睛,“你不是差了十几分吗?再学一年,肯定能考上。你不是想当作家吗?不去上大学,你怎么当作家?”

“可是……”我有很多“可是”。我爸的病,我妹的学费,欠她的钱……

“钱的事,你不用担心。”她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你爸的药费,我先帮你垫着。你复读的生活费,我也包了。就当我……提前投资了。”

“投资?”

“对,投资。”她嘴角一扬,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我投你这个人。我相信,你以后肯定能有出息。等你有了出息,再十倍、百倍地还给我。”

我看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的脑子里,嗡嗡作响。

这个世界上,除了我爸妈,从来没有一个人,对我这么好。也从来没有一个人,像她这样,相信我。

她相信我,比我自己,还要相信我。

“淑娟……”我的声音在发抖。

“别婆婆妈妈的了。”她站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就这么定了。过了年,你就给我回学校去。要是明年再考不上,你就回来,给我当一辈子账房先生!”

那一晚,我又失眠了。

但这一次,不是因为痛苦和迷茫。

而是因为,我看到了光。

在漆黑的隧道里,跋涉了太久,我终于看到了一丝光亮。

那束光,就是陈淑娟。

过完年,我辞掉了砖厂的工作,重新背起了书包,回到了我曾经无比熟悉,又感到无比羞愧的高中。

我成了一名复读生。

复读的日子,比我想象的还要艰难。

周围都是比我小一届的学弟学妹,他们看我的眼神,充满了好奇和探究。那种被当成“异类”的感觉,让我如坐针毡。

知识点,很多都忘了。捡起来,很费劲。

每天晚上,我都学到深夜。宿舍熄了灯,我就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

每个周末,我都会回一趟家。

每次回家,我都会先去一趟砖厂。

我想看看她。

她好像比以前更忙了。厂里的大小事务,都压在她一个人身上。

她会把我拉到办公室,问我学*怎么样,有没有跟不上。

然后,她会从抽屉里拿出二十块钱,塞给我,作为我下个星期的生活费。

我不要,她就瞪我。

“李文彬,你跟我客气什么?你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别的事,你都别管!你要是真觉得欠我的,就给我考个好大学回来!”

她还会给我带很多好吃的。

有时候是几个热乎乎的煮鸡蛋,有时候是一罐麦乳精,有时候,甚至是一只她自己家里养的鸡,炖好了,用饭盒装着,让我带回学校吃。

她说:“你脑子用得多,要多补补。”

我们县城很小。我一个复读生,拿了砖厂老板女儿的钱,还跟她走得那么近,闲言碎语,自然就传开了。

有人说,我是被她“包养”了。

有人说,我想攀高枝,当陈家的上门女婿。

这些话,像苍蝇一样,嗡嗡地在我耳边响。

有一次,我回学校,在路上碰到几个以前的同学。他们拦住我,阴阳怪气地说:“哟,这不是李大才子吗?听说你现在傍上富婆了,不用愁吃穿了哈?”

我气得浑身发抖,攥着拳头就想冲上去。

可我忍住了。

我想起了淑娟的话:“你一个读书人,跟他们计较什么?嘴长在别人身上,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你只要知道,你自己是谁,你在做什么,就够了。”

是啊,我不能辜负她。

我把所有的委屈和愤怒,都化作了学*的动力。

我拼了命地做题,背书。

那一年,我用掉的笔芯,可以装满一个*的玻璃瓶。

我做的试卷,摞起来,比我的枕头还高。

淑娟偶尔会来学校看我。

她不进来,就骑着她那辆红色的嘉陵摩托,停在学校门口的大榕树下。

她会托人把我叫出来。

她不说什么鼓励的话,就是看看我,问我钱够不够花,然后塞给我一些吃的用的。

有一次,她来的时候,下着大雨。

她没有穿雨衣,浑身都湿透了。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上,样子有些狼狈。

她把一个用塑料布包得严严实实的东西递给我。

“给你的。”

我打开一看,是一台小小的收音机,还有几盘英语磁带。

“我托人从广州买的。”她说,冻得嘴唇有点发紫,“他们说,学英语,要多听。你听力不是不好吗?”

我看着她,再看看那台收音机,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你怎么不穿雨衣?”我问。

“出来得急,忘了。”她满不在乎地说,“行了,你快回去吧,别淋感冒了。我走了。”

她跨上摩托车,发动,轰鸣声中,像一道红色的闪电,消失在雨幕里。

我站在雨里,看着她离去的方向,很久,很久。

我把那台收音机,紧紧地抱在怀里,像是抱着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贝。

第二次高考,很快就来了。

进考场前,我又去了一趟砖厂。

她什么也没说,就是给了我一个*的拥抱。

她的身上,还是那股熟悉的,混杂着泥土和汗水的味道。但我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闻的味道。

“去吧。”她在我耳边说,“别怕。考成什么样,都回来。砖厂的大门,永远给你开着。”

我点了点头,转身,大步地走进了考场。

这一次,我心里很平静。

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我的背后,站着我的家人,站着那个像太阳一样,照亮我前路的姑娘。

考试结果,在一个月后出来了。

我考上了。

是省城的一所重点大学,中文系。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第一时间,就是冲向砖厂。

我像个疯子一样,在尘土飞扬的厂区里,大声地喊着她的名字。

“陈淑娟!陈淑娟!”

她从办公室里跑出来,看到我手里的那张红色的通知书,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那是我见过她,笑得最开心,最灿烂的一次。

她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她一把抢过通知书,翻来覆去地看,好像那上面开出了花儿。

“好,好……李文彬,你真给老娘长脸!”她捶了我一拳,力气大得我一个趔趄。

那天,她破天荒地,让厂里停了一下午的工。

她自掏腰包,买了肉,买了酒,在厂里的空地上,摆了好几桌。

她要请全厂的工人吃饭,庆祝我考上大学。

酒桌上,她端着酒杯,挨个敬酒。

她喝了很多,脸颊绯红。

她拉着我的手,对所有人说:“看到没?这是李文彬,我弟弟!以后,他就是大学生了,是文化人了!你们以后谁敢欺负他,就是跟我陈淑娟过不去!”

工友们都跟着起哄,叫着“状元郎”,一杯接一杯地给我灌酒。

我那天,也喝多了。

我只记得,后来,我好像拉着她的手,说了很多胡话。

我说:“淑娟,等我毕业了,我就回来娶你。”

她好像笑了,又好像哭了。

她说:“傻子,说什么胡话呢。”

开学前,我准备去跟她告别。

我想跟她说,等我,等我四年。

可是,我到砖厂的时候,却看到了一幕让我心碎的景象。

她正在跟一个男人说话。

那个男人,我认识,是镇上一个养猪大户的儿子,家里很有钱。他追了淑娟很久,所有人都知道。

男人手里捧着一大束花,脸上堆着笑,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淑娟没有接他的花,但也没有赶他走。

她就那么站着,听他说着。

夕阳的余晖,洒在他们身上,看起来,竟然有几分和谐。

我的脚,像被钉在了地上,再也迈不动一步。

我跟她,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是个穷学生,前途未卜。而她,应该有更好的人生。

我悄悄地走了。

我没有跟她告别。

我给她留了一封信。

信里,我写满了感激。我告诉她,她是我生命里的贵人,没有她,就没有我的今天。

我还说,我一定会努力,一定会出人头地,然后回来报答她。

关于我们的未来,我一个字,都没有提。

我把那张五百块的欠条,还有这些日子她给我的生活费,一笔一笔,都记了下来,夹在信里。

我说,这些钱,我会连本带利,一起还给她。

然后,我背上行囊,坐上了北上的火车。

火车开动的时候,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心里空荡荡的。

别了,我的故乡。

别了,我的淑娟。

大学四年,是我人生中最自由,也是最孤独的四年。

我像一块海绵,疯狂地吸收着知识。

我几乎读遍了图书馆里所有我能找到的文学作品。

我开始尝试写作,投稿。

稿子,大部分都石沉大海。偶尔有几篇豆腐块,被发表在校报上,稿费只有几块钱。

我省吃俭用,做家教,去食堂打工,干各种兼职。

我每个月,都会给我爸妈寄钱。

我也会给淑娟写信。

我跟她讲我在大学里的生活,讲我读过的书,讲我的喜怒哀乐。

她很少回信。

偶尔回一封,也只有寥寥数语。

“知道了。”

“钱够不够花?”

“注意身体。”

她的字,还是那么有力,像她的人一样。

我从我妈那里,断断续续地听到一些关于她的消息。

听说,砖厂的生意越来越好,她又扩建了两个窑。

听说,那个养猪大户的儿子,还在追她。

听说,她爸妈催她结婚,给她安排了好几次相亲,都被她拒绝了。

每一次听到她的消息,我的心,都会揪一下。

我不知道,她在等什么。

或者,她谁也没有等。

大四那年,我的一篇短篇小说,被一家很有名的文学杂志看中了。

杂志社的编辑,亲自给我打了电话,说很欣赏我的才华,想跟我签约。

我的人生,仿佛在那一刻,才真正地,走上了我梦寐以求的轨道。

毕业后,我留在了省城,成了一名合同作家。

我拿到了第一笔正式的稿费,三千块钱。

我第一时间,就是去银行,把钱取出来。

然后,我买了一张回家的火车票。

时隔四年,我终于,又踏上了故乡的土地。

县城变化很大,盖了很多新楼,马路也拓宽了。

但那股熟悉的,混杂着煤烟和尘土的味道,一点都没变。

我先回了家。

我爸的病,在坚持吃药下,已经好多了,脸色红润了不少。

我妹也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

家里盖了新房子,青砖瓦房,宽敞明亮。

我妈说,这几年,多亏了淑娟的帮衬。她不仅没催我们还钱,逢年过节,还让厂里送米送面过来。

我把两千块钱,交给我妈。

剩下的一千块,我揣在怀里,去了砖厂。

砖厂,也变了。

规模比以前大了一倍不止。门口挂上了新的牌子,“红星建材有限公司”。

我走到那间熟悉的办公室门口,深吸了一口气,敲了敲门。

“请进。”

声音,还是那么清脆,那么熟悉。

我推开门。

她正坐在办公桌前,低头看着一份文件。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头发留长了,烫成了时髦的卷发。脸上化了淡妆,显得更加成熟,也更加……漂亮了。

她不再是那个穿着工装裤,满身泥土的“野丫头”了。

她成了一个真正的,女老板。

她听到动静,抬起头。

看到我,她愣住了。

我们俩,就这么隔着一张办公桌,互相看着,谁也没有说话。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四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

我以为,再次见面,我会很激动,会说很多很多话。

但真的到了这一刻,我却发现,我什么都说不出来。

千言万语,都堵在了喉咙里。

还是她先开了口。

“你……回来了?”她的声音,有一丝不易察arle的颤抖。

“嗯,我回来了。”我走到她面前,把怀里揣着的那个信封,放在了桌上。

“这是……欠你的钱。”

她看了一眼那个信封,没有动。

她只是看着我,眼睛里,慢慢地,蒙上了一层水汽。

“李文彬,”她突然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你就是为了这个回来的?”

“我……”

“你出息了,当上大作家了,就回来跟我算清账了,是吗?”她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一股我熟悉的,泼辣的劲儿,“你把我陈淑娟,当成什么人了?放高利贷的吗?”

她一把抓过那个信封,狠狠地摔在地上。

红色的钞票,散落一地。

像我当年,破碎的心。

“淑娟,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慌了,想去解释。

“那你是什么意思?”她站起来,逼近我,眼睛红红地瞪着我,“你四年前,不告而别,给我留一封信就走了!四年,你给我写的那些信,哪一封,提过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你跟我讲你的文学,你的理想!我他妈一个开砖厂的,我懂那些吗?我想听的,是那些吗?”

“李文彬,你就是个懦夫!是个胆小鬼!”

她一句接一句地质问,像一把把刀子,插在我的心上。

我无力反驳。

因为,她说的,都对。

我是个懦夫。

当年,我看到了她和那个男人在一起,我就退缩了。我没有勇气去问,去争取。

我以为,我的离开,是成全。

现在我才知道,那只是我的自以为是。

“对不起……淑娟,对不起……”我除了这三个字,什么也说不出来。

她看着我,眼泪终于,决堤而下。

她哭得,像个受了天大委屈的孩子。

我伸出手,想去抱她,又不敢。

她却突然,扑进了我的怀里,用拳头,狠狠地捶着我的胸口。

“你这个混蛋!王八蛋!你知不知道……我等了你多久……”

她的哭声,从压抑,到放肆。

我紧紧地抱着她,任由她的眼泪,浸湿我的衬衫。

我的眼泪,也流了下来。

我们俩,就像两个迷路了很久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

后来,我才知道。

当年,那个养猪大户的儿子,确实一直在追她。但她从来没有答应过。

那天,他是最后一次来找她,跟她做最后的告别。因为他要结婚了,新娘不是她。

而我,就那么巧,看到了那一幕。

我留下的那封信,她看了。

她说,她当时,气得差点把信撕了。

“什么狗屁贵人!老娘才不想当你的贵人!老娘想当你的……你的人!”她后来,红着脸,对我吼道。

她一直没有回我的信,是因为她在生气。

气我的不辞而别,气我的懦弱。

她不给我回信,但她却一直在打听我的消息。

我发表的每一篇小说,她都买了那本杂志。虽然,她说她很多都看不懂。

“你写的那些东西,弯弯绕绕的,看得我头疼。”她一边嫌弃,一边却把那些杂志,整整齐齐地,码在书柜里。

那一年秋天,我和陈淑娟,结婚了。

没有盛大的婚礼,就是请了两家的亲戚,和砖厂的一些老工人,一起吃了顿饭。

那天,她穿着红色的嫁衣,美得像一团火。

她对我说:“李文彬,你以后要是敢对我不好,我就让你回来,继续搬砖。”

我笑着说:“好。”

婚后,我没有回省城。

我留在了县城。

我在我的书房里写作,她在她的砖厂里,指点江山。

我们依旧会吵架。

我嫌她说话太粗,没有女人味。

她嫌我一天到晚闷在屋里,像个书呆子。

但我们,谁也离不开谁。

我的写作,渐渐有了名气。

有出版社想把我的小说,拍成电视剧。

我成了我们县城,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名人”。

很多人都说,陈淑娟有眼光,当年是她投资了我。

只有我知道,她给我的,哪里仅仅是投资。

她给我的,是一个男人,在最落魄,最绝望的时候,最需要的,那份尊严,和希望。

她像一束光,照亮了我黑暗的前路。

她像一把火,点燃了我熄灭的梦想。

她是我生命里的贵人。

更是我,要用一生去守护的,爱人。

几年后,国家的政策变了,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红砖厂,这种高污染的企业,面临着转型或者关停。

淑娟很有魄力,她顶着所有人的反对,主动关停了经营了半辈子的砖厂。

她拿着这些年赚的钱,和我一起,在县城里,开了一家书店。

书店的名字,叫“文娟书屋”。

书店开业那天,阳光很好。

淑娟站在门口,看着人来人往,脸上露出了久违的,轻松的笑容。

她说:“李文彬,你看,这比整天跟泥土疙瘩打交道,好吧?”

我从后面,抱住她。

“好,只要跟你在一起,做什么都好。”

夕阳西下,金色的光,洒满我们的小书屋。

我仿佛又回到了很多年前,那个闷热的夏天。

那个高考失利,在砖厂里挥汗如雨的少年。

那个骑着红色摩托,像一团火一样,闯进我生命的姑娘。

我的人生,就像那些被推进窑里烧制的砖坯。

经历了烈火的煅烧,才变得坚硬,成型。

而陈淑娟,就是那个给我添柴,给我点火,也给我,一个家的人。

我这一生,何其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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