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考公政审需完整学籍档案(含高中、大学材料),缺失会直接影响审核,严重时导致淘汰。毕业生需在政审前完成补办,若政审后发现丢失,需立即启动流程,仍有挽回可能。
一、高中档案补办:找学校 / 教育局,补 3 类核心材料

1.确定补办对象
学校没合并 / 撤销的,直接找原高中教务处;学校已撤销的,联系户籍地县级教育局档案科(例:XX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档案管理室)。
2.补核心材料
《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找教务处要空白表,按当年实际情况填写(如入学 / 毕业时间、奖惩记录),经学校审核后盖章;
《高中成绩单》:教务处可查询当年成绩存档,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需包含所有科目分数,不能漏学期);
《学籍卡》:记录学籍变动情况,学校档案馆可调取存档副本,复印后盖章注明 “与原件一致”。
3.关键提醒
补完后让学校用档案袋密封,贴封条并盖骑缝章(防止个人拆封),若教育局补办,需确认材料加盖 “教育局档案专用章” 才有效。
二、大学 / 专科档案补办:找院校档案馆,补 3 类核心材料
1.联系补办部门
无论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直接找原院校 “档案馆”(非教务处),部分学校设 “学历证明补办窗口”,可先查学校官网电话咨询。
2.补3 类必带材料
《大学毕业生登记表》:找在学校教务处 / 档案馆官网搜索 “毕业生登记表模板” 下载打印,复印件需保持边框、栏目完整,无涂改痕迹。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学*经历、毕业论文情况,经院系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大学成绩单》:需包含所有必修 / 选修课程分数,档案馆可打印原始成绩表,加盖 “成绩证明专用章”;
《学籍登记表》:大学档案馆可查原始表格,填写后需院系和教务处双重盖章。
3.特殊情况处理
若补非全日制档案(如成考、自考),需额外补《入学登记表》《缴费凭证复印件》,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盖章后,与其他材料合并密封。
注意:
1.所有材料需加盖对应部门公章(如教务处、学生处、档案馆),私人印章或院系普通科室章无效,避免白跑一趟。
2.若部分材料(如早期奖惩记录)无法找到,可让学校出具 “无此记录证明”,并说明原因,政审时可作为补充依据。
3.着急需要学籍档案,可以委托帮帮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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