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1. 德城区市民咨询:能不能办三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
已告知来电人:提供营业执照(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场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或租赁合同)、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育婴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妇幼保健机构办理)、评价为“合格”的《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健康合格证明(医疗机构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消防部门办理),如果提供餐饮服务需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携带上述证件到区卫生健康局办理备案手续,领取《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后即可营业。
2.夏津南城镇市民反映:欠发五年独生子女费,农业户口。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2008年7月17日生育一胎男孩。2018年以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乡镇财政所发放现金,当事人平时在深圳打工,2011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当事人及家人未去南城镇领取当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012年和2013年已领取)。2018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已经发放至来电人存折上。2019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方式更换为一卡通,当事人在深圳一直未回夏津办理一卡通。2020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县还未统一发放。经南城镇卫计办联系协调,已通知当事人及家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去南城镇财政所领取2011、2014、2015、2016、2017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3.德城区市民反映:2013年跃华学校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补助一直没发。
经和来电人联系了解,当事人为德州跃华学校退休教师,于2004年至2013年在跃华学校任教,2013年办理退休。经与学校工会联系,建议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已向当事人提供了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联系方式,其表示理解。
4.德城区市民反映:2019年3月8号十三局医院冯雷大夫篡改病例,有材料没入档,导致法医鉴定没有通过。对于出具鉴定的机构有质疑。
经了解核实,2020年6月22日,当事人因其在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医院前后复印两次病历存在差异,怀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医院存在病历造假。2020年6月24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医院了解情况,当事人因头面外伤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医院就诊,出院后因伤情鉴定需复印病历,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医院为其提供了与伤情鉴定相关的病历材料。后当事人认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医院提供的病历不完整,要求复印全部病历,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医院又为其复印全部病历。因此两次病历复印的页数存在不同,但诊断结果无差异,不存在篡改病历行为。
5.德城区市民咨询:在县市区一直服务疫情工作,咨询医务工作子女上学有没有优惠政策?
已告知来电人:针对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享受相应的教育优惠政策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多次请示省卫生健康委,并积极对接市教育体育局。目前,我市一线医务人员名单已经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已反馈至市教育体育局。如果当事人符合国家明确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要求,并经过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当事人的孩子参加今年中考时是可以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
6.德城区市民反映:2015年鲁北大厦退休,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一直没发。
经了解核实,当事人2015年7月在鲁北大厦退休,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经与企业联系得知,公司自2000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以来,面对市场的全面放开与竞争,加上自身经营管理上的不足造成长期的经营业绩陷入停滞不前的局面,近几年企业更是负债经营,目前企业为半停业状态,拖欠职工工资6个月,从2015年以来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公司领导正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该问题,让职工早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
来源 奏嘛新闻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今日头条,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