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5月7日,记者从崇左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上获悉,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我市拟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和住宿费,其中,每学期学费分别上调为700元/生(市区普通高中)、900元/生(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600元/生(县属普通高中)、800元/生(县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以上均是最高限价),市区、县属普通高中每学期住宿费(8人一室)上调为370元/生(最高限价,满足基本设施设备标准),学生宿舍加装空调的,住宿费可由学校根据实际成本每学期最高加收75元/生。

此次调整收费标准,其目的主要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增强学校办学经费保障,更好地促进公办普通高中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在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高中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财政长远持续投入、其他同类城市收费情况等因素,拟定了收费标准方案。
据了解,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自2002年实施以来执行长达22年,住宿费收费标准已经实施长达7年以上。听证会上,市发改委透露,经成本监审,我市公办普通高中2020—2022年三年平均教育培养成本每生每学期4850元,而现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仅为300—590元;平均住宿成本每生每学期370元,而现行住宿标准每生每学期仅为145—350元。随着社会快速发展,相对偏低的公办高中收费标准没有随着教育培养成本的增加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导致教育成本分担不合理的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了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此次收费标准主要在学费及住宿费方面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进行收费(宿舍加装空调收费除外),即202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新生按照新收费标准收费,其他在校生按原收费标准收费。
在听取崇左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的方案、政策依据、理由等相关情况后,经营者代表、政府部门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消费者协会代表、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围绕听证方案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市发改委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形成听证报告,进一步完善调价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来源:左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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