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1

就离谱。
一个孩子,才13岁。
死了。
在自己家,被人用武士刀,活活捅死的。
一把武士刀——没错儿,就是被管制的那种极度危险的刀具,插进肚子。
就没抢救过来。
实际上,这样的伤,紧急送医也抢救不来。
孩子临死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爸爸,我在好好做作业。
拿刀戳他的人,是他亲爸。
理由是说他不好好学*!
“体育才考了18分!”
13岁的孩子,应该是刚上初一,
到了中考,体育是挺重要的,
但这不还早着吗?
而且体育分数不高,
一个十来岁的男娃子,体育不行,
不就是家长平时压抑得太狠吗?
爱蹦爱跳是这个年龄的孩子的天性,
要不是给家长打压过来的,
哪有不爱动的小孩?
2
但没用。
这个渣爹是怎么整死孩子的呢?
现场没有第二个人了。
根据他自己的口供,
他说,他就是拿刀吓唬孩子。
吓唬吓唬的,
一不小心.......就扎进去去了。
想都不用想,这个人渣在撒谎在避重就轻。
微博上我一个读者跟我争执,
说,说不定这个爹就是稍有不慎,一不小心呢?
我说,你不明白。
那种刀我玩过,锋利危险到啥程度呢?
我很喜欢玩兵器,
比如我的尼泊尔狗腿我就经常拿出来耍。
但武士刀,我绝对不会拿出来玩耍。
早些年,拿着拍照我都非常小心、极其小心,
更不可能随意挥舞,因为太长太锋利(比一个13岁的孩子胳膊要长)
你岚早年间在朋友家院子里玩武士刀(非公共场合,也还没有限制带到公共场合的法规)
太长就意味着不好控制,
它特别特别锋利,
拿着,都心里紧张。
扎穿一个人体就跟扎一张纸似的。
别说扎别人了,一抬起来没挥舞好就可能割伤自己,
割伤那是非常严重的割伤,
就是那种轻轻在你胳膊上一拖,
整个皮肤肌肉筋膜能全部切开的巨型伤害,
送医院必须上百针的缝合。
所以,只要他不是故意杀人,
就绝对不会拿这把凶器出来晃悠,
真的就是拿着都得小心拿着
更不会对着一个孩子。
是的,对着谁都是非常危险的事。——你知道吗?
这玩意儿只消轻轻用力,绝壁直接戳进去。
丝滑。
砍伤、削伤,可能都还不致命,
戳刺,只要玩刀的人都很忌讳的一个动作。
朝前戳,而且是对着身体躯干戳,那么
戳刺的伤害比在肚子上砍一刀危险性大得多多的多,那是穿刺伤,
又叫贯穿伤,是急诊外科最头疼的一种创伤。
就是哧溜一下,会扎进去很深很深,刀刃滑进去,瞬间肠子几层受伤、周边的脏器也会严重受伤,胃、肝、肾随便挂过去都割伤了
扎穿是正常的。扎不穿是运气好。
割裂加贯穿,一堆内脏复合伤,太难处理了。
送到医院,打开腹腔,若非经验极其丰富的外科医生在场,
缝合都没法缝。
这个杀人的父亲,他自己收藏的,应该很清楚其危险程度!
媒体发这个报道,内容就有问题。
3
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的,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的。
媒体还说什么“吓唬?”
就是故意!伤害!
法院为啥没有以过失致人死亡定罪他呢?
如果法院真的认为他纯粹是吓唬孩子,并没有加害的意图,
那么,检察院大可以以“过失致人死亡”来起诉他。
法院也可能用过失致死的罪名给他判刑。
但最终,并没有。
过失致死,有两种量刑,一种是三年以下,多为缓刑。
一种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顶格就是七年。
现在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了他12年。
说白了吧,就是公检法都认为,他主观上是有故意伤害孩子的意图的。不然这个罪名不能成立。
只是,毕竟他是孩子父亲,也没有铁证证明,他就是想杀害孩子
在没有铁证是要故意杀害,
但是可以判定他有伤害意图(但其行为,其实法官和检察官都有内心的自由考量,就是深知其绝不无辜)
法官和检察官显然都不想轻轻放过他,于是,判了12年。
更邪门的是,在法庭上,
他竟然有脸说:“我是用最好的心,办了最坏的事。”
他拿着一把武士刀——对着孩子,说自己是“最好的心”。
把一个孩子扎死了,说是“办了最坏的事”。
他杀了一个人,孩子死了,他说这是“办了一个事”。
他是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得看动机。
4
他有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的动机吗?
看看他的状态。
离婚了。单身。带着孩子。
再结合他自己也承认不止一次用武士刀威胁过儿子来看。
他自己说,他至少还曾经这样举刀吓唬过孩子,二次。
再加上他居住环境也很一般(视频中可见现场居家比较狭小),却能在家里藏有这样的高度危险的管制刀具......
可以推理,他具有比较明显的暴力倾向。
妻子和他离婚的原因,媒体没有深挖。
只是单方面相信了他说的“只是想吓唬吓唬孩子”。
为体育18分就吓唬孩子?
更多的是他在发泄情绪、在孩子身上宣泄他的暴戾。
也许是因为恨妻子逃离。
也许是恨带孩子辛苦。
也许是恨拖着一个半大不大的儿子,自己不方便再婚再讨。
总之,他有若干个潜在的原因,能在某个瞬间萌发“杀害孩子”的冲动。
媒体竟然就一丝一毫不怀疑吗?
就这么单方面采信他的诡辩?
最终法庭都没信他的诡辩啊!
媒体这样发出来,是想再一次反复夯实“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所有的家长都是爱孩子”的这个谎言吗?
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天然爱孩子的。
基于种种私利,种种冲动,把孩子坑死的多了。
不要排除这样的合理猜测,上来就排除,
就是助纣为虐。
同样是在川渝地区,那个为了献媚新女友,杀死一双儿女的渣爹张波,
还没执行死刑呢吧?
5
张波,重庆人。
当初也是通过各种舔,小学毕业的他,娶了白富美老婆陈某某。
陈某某和他生了一儿一女。
小孩子都还没过哺乳期,他和以前没追上的“女神”叶诚尘旧情复燃。
在他来看,老婆陈某某已经被利用完了,成了一堆烂茶渣。
家里开公司有产业的叶诚尘,显然更有价值。
他和叶纠缠,叶则表示,你结过婚就算了,还有两个娃儿。
“我家里不得同意的。”
即使离婚以后,俩个孩子在法律上是归了女方陈某某,小儿子等到三岁,也会去随母亲生活,叶诚尘还是不满意。
她不接受张波有这段过往。
在两个人的聊天记录中,她表示必须把这段过往抹杀掉。
最后,张波把并不和自己一起居住的孩子骗回家,
从15楼抛下。
两个孩子,一手一个扔下。
随后,他跑到楼下,摆出号啕大哭的悲痛欲绝的样子。
甚至,一开始把小区邻居、甚至孩子的生母都骗过去了。
如果不是警方还是察觉到一些不正常的东西,张波说不定就逃脱了。
因为,谁能想到自己的亲爹,能杀死自己两个可爱的孩子?都会叫爸爸了啊!
直到现在,谁也不知道他们俩人的动机到底是什么。
往浅了说,也许是想赖掉以后的抚养费?为生活清除道路?
往深了说,两人就是变态?叶诚尘就是非要一个人以血祭、死祭来证明对自己的绝对爱和忠诚?(这个案子我们以前写过,今天二条再发一次,移步观看)
类似的案例有过。之前有一个孕妇谭某,和渣男白云江纠缠,在渣男的威逼利诱和情感pua下,她真的利用孕妇身份,去诱骗了一个年轻女护士回到家里,供自己的丈夫强奸。
并且,其实强奸因为那渣男不行,并没有实现得了。
但俩人为了怕泄漏犯罪行为,将女孩活活勒死后抛尸。
她为什么要这样干?
她要用这种杀人的效忠意识,向她男人表示,我是绝对爱你的。
按照口供,她是以此来抵消,当年和她男人在一起时不是处女、后来恋爱中又曾经和别人好过的劈腿行为。
只能说,一对变态,霍霍了人家一个好姑娘。
所以,人性真的有着无法估量的幽暗黑洞。
而家庭这个外衣,父母这层身份,往往遮挡了许多针对未成年人、针对孩子的犯罪的真实的残忍。
人们都存着善意、往最好的方向去解读他们的罪恶。
但事实上,并不是每一个有繁殖能力的人,都配为人父母。
人性的深渊不忍直视!
警惕这一点,才能保护更多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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