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浑南区2025年小学升初中普查报名须知

家长朋友们:
2025年浑南区初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欢迎您的孩子选择在浑南区初中就读。浑南区2025年小学升初中普查报名采用沈阳市教育局统一网络平台进行。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目前就读小学(外省、市回沈就读初中的家长请联系拟升入初中学校)。具体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查范围
1.普查对象:符合浑南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含在浑南居住的外省市随迁子女)
2.普查条件:具有浑南区房产、户籍、居住证其中一项即可。(本市外区户口,且无浑南房产的不在普查范围)
二、普查时间
小升初普查时间:5月14日9:00至5月20日17:00
小学一年新生普查时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17:00(具体安排请关注“浑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三、普查方式与流程
新生普查报名入口有两个,分别为“辽事通APP”和“沈阳政务服务网站”。请家长提前下载并登录“辽事通APP”或“沈阳政务服务网站”并完成实名认证。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图:
四、普查材料
1.拥有浑南区房产或户籍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和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房屋产权所有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其他房产证明材料;
(3)孩子出生证明;
(4)浑南区不需要提交居住地社区居住证明。
2.随迁子女(含浑南区无户籍、无房产的学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及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学生及其父母其中至少一方的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条;
(3)孩子出生证明;
(4)沈阳市内无房证明原件(父母双方)。
五、普查对应学校及相关政策
学生普查学校请参照《2025年浑南区普查学校及对应楼盘信息表》,此表参考2024年学区划分,最终学区划分方案以2025年沈阳市教育局统一公布为准。
1.2025年浑南区学位紧张的学校实行房户合一(户口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满3年的入学政策。接收房户合一满3年学生后,尚有学位的学校按照以下顺序适当放宽入学条件:①房户合一未满3年(按房户合一时间先后排序);②房户不合一,以房产为准(按取得房证或备案合同时间先后排序);③房户不合一,以户口为准(按落户时间先后排序)。剩余学位排满后,仍未排入的学生将由区教育局负责统一调剂。
2.2025年浑南区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因学位有限,建议来沈务工子女报名以下学校:七十二中学、七十三中学、高坎中学、英达中学,最终录取学校需服从区教育局整体安排。
3.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只安排房产份额超过50%以上条件的子女入学。
4.如需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必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并共同居住满3年,且学生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5.如使用备案合同报名,需线下核验并提供完税证明,购房发票和入住通知单。
6.房屋性质是公寓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7〕26号)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请家长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的材料将通过招生普查平台与公安、房产、民政等部门进行后台核验,如有瞒报、伪造现象,将取消该生在该学区学校的录取资格。
2.普查填报的意向学校不代表最终录取学校,学生普查信息提交成功不代表被录取。
3.网络报名存在困难的学生家长可前往附近的学校报名服务点,有专门工作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4.学生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核验,如信息有误或不完整,需现场二次核验的学生,请等待学校电话或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
5.若孩子为港澳台、外籍或其他原因无居民身份证件号码,请联系拟就读初中普查学校,进行普查报名。
七、咨询方式
本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毕业生所在小学负责组织实施普查报名,家长可咨询孩子所在毕业小学。外省市回浑南区小升初普查报名,可前往拟就读初中普查学校设立的咨询点进行填报咨询,也可拨打初中学校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2025年沈河区小学新生普查通知
一、普查范围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普查时间
5月21日上午9:00-5月27日下午17:00
三、普查方式
“辽事通”(APP)或“沈阳政务服务”网站。
※注意:如超龄或需要办理延缓入学的儿童,家长需到学校进行现场办理。如港澳台、外籍或其他原因无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的儿童,家长需到学校进行现场办理。
四、普查学校
为保证家长及时了解普查学校,根据2024年沈河区学区划分方案,汇总相关信息如下:
沈河区各普查学校对照表
教育集团名称 | 学校名称 | 对应社区 | 联系方式 |
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教育集团 |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 | 新兴、通天、金生、双路、文华、青年、五爱、秀山、六合 | 62464453 62168629 |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第一小学 | 永顺、圣天、红巾 | 18102405859 | |
沈阳市沈河区泉园小学 | 富民、柳塘、泉园、文富(原富民社区拆分出) | 62461403 13324041269 | |
沈阳市沈河区六一学校 | 东大营、福陵、后陵、农大、金家街(原东大营社区拆分出)、锦江(原后陵社区拆分出) | 13804039138 | |
沈河区文艺二校新宁小学(原文艺二校东部校区) | 新立堡、保利、海棠、五月花 | 15998266743 88599780 | |
沈河区文化路小学教育集团 |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小学 | 建院、总院、盛华苑、兴胜、运河、春河、文翠 | 23846453 |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第三小学 | 省医院、怡静园、多福、勒石 | 24803620 15640293638 | |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第二小学 | 丰乐、文荟、天坛 | 13998802649 15802418110 | |
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小学 | 荟萃、塔园、南塔 | 24503863-802 | |
沈阳市沈河区长青小学 | 长青、溪林、和泰、青阳、万科 | 15942023970 | |
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部)教育集团 | 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部) | 永环、康壮、兴丰、正义、桃源、杏林、迎新、志新、涌泉、天光、西华 | 22903498 |
沈阳市回族小学 | 府东、剪炉、晓春、格林豪森、回民、宝石、平顺 | 13998855559 | |
沈阳市岸英小学 | 惠工、狮慈、凯旋、望远、山东堡 | 18540341656 15840338989 18640254160 | |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第二小学 | 阳光、雨坛、茂泉 | 18842304703 | |
沈阳市实验学校旭东小学(原实验学校东部校区) | 上东花墅、八家子、新泰(原八家子社区拆分出)、上东花墅南(原上东花墅社区拆分出) | 82579166 | |
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教育集团 |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 | 正阳(原帅府社区更名)、萃升(原翠生社区更名) | 24845886 |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第二小学 | 祥顺、现代家园、慈恩 | 13940577590 | |
沈阳市沈河区育鹏小学 | 沈空 | 17612446582 | |
沈阳市沈河区莲花街小学 | 606所 | 13591433229 | |
沈阳市沈河区万莲小学 | 先农坛、万柳塘、大万莲 | 18640021357 | |
沈阳市沈河区泉园第二小学 | 松泉、清泉、泉富 | 81206136 15712316822 | |
沈阳市沈河区马官桥小学 | 马官桥 | 88427900 15998381359 | |
沈阳市沈河区喜良小学 | 榆树屯、翠堤湾南(原榆树屯社区拆分出) | 13897955816 | |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一校东安小学(原朝阳一校东部校区) | 东塔、双安、高官台 | 15204025373 | |
沈河区二经街第二小学教育集团 | 沈阳市沈河区二经街第二小学 | 原二经二、菜行、铝镁、迎宾、府北 | 83783188 |
沈阳市沈河区一经街第二小学 | 进华、原三八南 | 13066661611 22873123 | |
沈阳市沈河区方凌小学 | 上木场、御龙、方家栏、凌云、佳和、福康、佳兴(原佳和社区拆分出)、郦都(原御龙和方家栏社区拆分出) | 18640289565 | |
沈阳市第七中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 | 沈阳市第七中学附属小学 | 沈水 | 13082452866 81269981 |
沈阳七中附属卓越小学 | 东大营西、喜勤里、农科院 | 13889880146 | |
沈阳市沈河区文萃小学 | 药大、河畔、翠塔、萃苑 | 18624331225 |
特别提醒
1、家长填报普查学校不代表最终录取学校,学生入学将参照2025年出台的沈河区学区划分方案执行。
2、由于网上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可更改,请家长认真填报,以免出现瞒报、漏报、错报等导致影响后续入学事宜。
3、网上报名需要学校提供帮助或有不明事宜的家长可前往普查学校进行现场咨询,普查学校将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4、如网上填报信息不完整、有误或存在特殊情况应当补充材料的,需要进行现场核验,请家长注意接听学校电话或关注学校公众号等后续通知。
五、普查材料
请家长根据提示,提前准备好普查材料,如有特殊情况,可及时联系普查学校。
1.孩子为沈河区户籍儿童(含外省市户籍,但孩子父母在沈河区已自购房产)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和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房屋产权所有证(如购买新建商品房,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购买合同、契税、发票和入住通知单);
(3)居住地社区居住证明;
(4)孩子出生证明。另:执行户籍转入时间限制的学校(详见附件1),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孩子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备查)。
2.随迁子女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及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学生父母至少其中一方的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条(由租住地所在派出所开具,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如孩子父母双方均为沈阳市郊区县户籍,此项可忽略);
(3)租房所在地开具的社区居住证明(由租房所在地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地址应和居住证地址为同一地址);
(4)孩子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备查);
(5)孩子出生证明。
建议随迁子女家长在普查前提前和学校沟通,以便于了解学校办学情况等,可在以下学校进行入学普查。
※注意:家长填报普查学校不代表最终录取学校,在开学前,由各接收学校通知新生报到,如未如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六、入学政策
现将2024年入学政策公布如下,供家长参考:
1.学位紧张学校继续执行户籍转入时间限制,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人户不分开,学生与父母同住,户口、房证3年以上,房主为父母,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同时要求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2.新建校成立当年要求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人户不分开,学生与父母同住,房主为父母,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第二年要求户口簿、房证统一满1年,之后年限逐年递增至满3年。
3.已配建学校的楼盘,按相关招生条件执行。
4.随迁子女就读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分配。
2024年入学政策仅为参考,2025年入学政策尚未出台,以沈阳市教育局统一对外发布为准。以上未尽事宜,家长可联系普查学校咨询。
附件1:
有户籍、房产时间限制的学校如下:
1.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
2.沈河区文艺二校新宁小学;
3.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小学;
4.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部);
5.沈阳市实验学校旭东小学;
6.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
7.沈阳市第七中学附属小学;
8.沈阳七中附属卓越小学。
来源:沈阳网综合沈河区教育局、浑南区教育局
审核:柏瀛、王海英
主编: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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