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2025年7月,鹤岗市人民检察院迎来了一批来自法学高校的实*生,充满热情与活力的他们为庄严肃穆的检察工作氛围增添了一抹青春色彩。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他们深入了解检察职能,体验检察工作,虽然实*时间不长,但他们都说这段时光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让我们一起跟随他们的步伐看看他们眼中的鹤岗“检察蓝”,听听他们的实*心声吧!

实*生:张朝旭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
一个周日的下午,听火车嘎吱嘎吱晃了一天,终于到达这座“北疆小城”——鹤岗,带着学到的许多繁杂的法律条文,希望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可以将它们捋清、落实。
入职第二天,我被分到了市院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部。部门主任首先强调了实*纪律要求,叮嘱我们恪守规定、严守工作秘密、注重公职人员形象。随后,主任为我们拟定了为期一个月的实*计划,包括系统了解检察机关办案全流程、撰写审查报告、学*案件归档流程、旁听庭审等内容,期待我们能在此次实*中收获满满。最后,主任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工作任务和办案流程,我们深刻感受到了检察工作的严谨性与高效性。
在主任的指导下,我们的实*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随着工作的深入,我愈发感受到法治体系所蕴含的公平与效率,内心充满了敬畏与自豪。随处可见的一摞摞卷宗,它们详尽地记录着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清晰地呈现着事件的脉络。撰写审查报告时,我系统梳理案件证据,明确其指向的法律事实,并以严谨的语言和格式逐一呈现。在旁听一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庭审时,由于当事人认罪认罚,且符合简易程序规定,法庭便从简进行。但即使是简化的程序,对于辩护权、知悉权和权利救济的保护力度也丝毫不减。我很直观地看到,法官会针对庭审中的每一项证据向被告人讯问是否存在异议,对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也会加以核实,对律师的独立辩护权也加以保证,极大程度保护被告人权利。
对我来说,对作为法的价值之一的“效率”感触最深的,莫过于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时效近乎严苛地遵从。每一个强制措施——无论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还是拘留、逮捕——其启动、执行、变更和解除的时间节点都被系统精确记录,分秒不差。这不仅体现在日常操作中,更在于面对“特殊情况”时的审慎态度。当案件因案情重大、复杂等原因确需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时,必须遵循极其严格的层级审批程序:从承办检察官提出详实的延长理由和证据,到部门负责人审核,再到分管副检察长甚至检察委员会的层层把关与最终批准。这种对时限的精准把控和延期的审慎决策,让我深刻体会到,效率绝非单纯的“快”,而是在法律刚性框架内,以最严谨的程序确保每一个环节的正当性。它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和程序的拖延,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两大目标在高效运转的流程中得以平衡实现。可以说,正是这种对程序时效一丝不苟的遵守,将冰冷的法条转化为看得见的正义,在追求办案效率的同时,深刻诠释了程序正义的基石作用,让公平正义在高效的流程中得以彰显。
作为第一次踏入检察机关大门的实*生,那些曾在法学课本上冰冷枯燥、记忆模糊的《刑事诉讼法》条文,在此刻变得无比鲜活又充满力量。我亲眼目睹了那些曾被本科时代的我暗自嘀咕“过于繁琐”的程序规定,如何在现实的司法土壤中生根发芽,结出“权利保障”的果实。这段实*经历让我深刻领悟到:刑事诉讼中那些“繁文缛节”,绝非束缚手脚的枷锁,而是照亮权利深渊、守护司法公正的不灭灯火。 它们让抽象的法条在个案中具象为当事人的尊严与安全,也让“公平与效率”这对看似矛盾的价值,在程序的精密架构中达成了最坚实的统一。
未来无论身处何种法律岗位,我都将恪守对法律的信仰,视程序正义为不可逾越的底线。以此刻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部汲取的严谨与敬畏为基石,深耕专业,力求在每一个经手的案件中,将程序的要求化为权利的保障,将效率的追求融入公平的实践,成为一名不负初心、捍卫法治的合格法律人。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今日头条,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