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为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客观、精准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与个性特长,构建科学规范、务实高效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动素质教育长效实施,依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及细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导向,立足学生全面发展与终身成长,全面、全程、真实记录学生初中阶段成长轨迹,通过科学评价引导学校转变育人模式,激发学生主动发展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自2018级新生起,全面推行本实施方案。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必备条件、高中招生的前置要求,并按规定折算分值纳入高中升学总分,建立评价结果与招生录取的紧密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的育人导向与激励功能。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客观原则
统筹兼顾学生道德品行、学业发展、身心素养、艺术修养、行为表现、实践创新等多维度发展状况,打破单一学业评价局限。采用写实记录与等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全程追踪学生成长过程,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水平与个性特长。
(二)公开公正原则
构建全流程公开机制,评价内容、标准、程序、方法及结果运用规则等均提前通过校园公示栏、官方公众号、家长会等渠道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布。建立评价材料公示审核制度,所有实证材料、评价结果均需按规定公示,接受各方监督,评价结果经学生确认后生效,保障评价过程的透明度与公正性。
(三)过程导向原则
摒弃“重结果、轻过程”的评价倾向,细化初中三年各学期的评价节点与内容。通过分项测评、民主评议、成果认定等多元方式,系统记录学生在课堂学*、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特长发展等方面的表现,以各学期评价结果为基础综合形成初中阶段总体评价,实现评价对成长过程的精准画像。
(四)校本适配原则
在严格遵循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校办学特色、课程体系及学生发展实际,细化评价标准与实施流程。明确学校在评价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组建专业评价团队,确保评价工作贴合本校育人目标,兼具规范性与针对性。
(五)简约高效原则
在保障评价科学性、规范性的基础上,优化评价流程设计,简化不必要的繁琐程序。依托校园智慧评价平台,实现评价材料线上提交、审核、公示与存档,减轻师生评价工作负担,提升评价工作效率,确保评价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三、评价实施
(一)评价内容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涵盖四大核心维度,分别为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各维度具体评价要点、观测指标及赋分标准详见《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各维度评价细则》(附件1)。其中:
1. 品德表现:重点评价学生遵守校规校纪、践行社会公德、参与志愿服务、承担班级责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表现;
2. 运动健康:聚焦学生体育课程修*、日常体育锻炼、体质健康测试、体育竞赛参与及运动*惯养成等情况;
3. 艺术素养: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艺术社团参与、艺术作品创作、艺术展演活动及审美能力发展等表现;
4. 创新实践:涵盖学生参与研究性学*、科技创新活动、劳动实践、职业体验、跨学科实践等项目的过程与成果。
(二)评价方式
结合各评价维度的特点,采用“民主评议+测试评定+直接认定”的多元评价方式,确保评价结果的全面性与精准性:
1. 民主评议:由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议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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