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第一条为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加强教研组和备课组建设,充分发挥教研组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教师团队的创造活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全面落实新课程标准要求,坚持五育并举,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深化双减政策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
第三条评选工作应当坚持导向引领、注重实效、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通过科学评价,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教研组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第四条评选对象为学校各学科教研组和年级备课组。教研组按学科设置,备课组按年级学科设置。
第五条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学年末的6月份或每自然年度末的12月份,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工作安排确定。评选周期相应为一个完整学年(上年9月至当年6月)或一个自然年度(当年1月至12月)。
第六条评选工作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成立由校领导、中层干部、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的组织实施和结果审定。
第七条优秀教研组名额一般不超过参评教研组总数的30%,优秀备课组名额一般不超过参评备课组总数的25%。具体名额根据当年各组工作实际表现和评审结果确定,坚持宁缺毋滥原则。
第八条评选结果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对有异议的及时核查处理。
第九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表彰,授予“年度优秀教研组”或“年度优秀备课组”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条获得优秀教研组或优秀备课组称号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组内全体成员在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第十一条连续两年获得优秀教研组称号的,优先推荐参评市级及以上优秀教研组评选。
第十二条参评教研组和备课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组织健全。有明确的组长和副组长,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组长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科专业素养。
二是制度完善。有健全的教研制度,包括教研活动制度、集体备课制度、听课评课制度、质量分析制度等,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是活动规范。教研活动定时间、定地点、定主题、定中心发言人,有完整的活动记录和过程性资料。每月至少开展2次教研活动。
四是团队和谐。组内教师团结协作,互帮互学,形成积极向上的团队文化。无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无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五是质量优良。教学质量在同类学科或同年级中位居前列,学生和家长满意度高。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研组或备课组,取消当年度评选资格。
一是组内有教师发生师德失范行为,受到学校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二是组内有教师发生教学事故或.
三是组内有教师违规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违规补课、从事有偿家教,经查实的。
四是组长无故缺席校级及以上重要会议或教研活动累计3次及以上的。
五是教研活动开展次数不足规定要求的70%,或教研活动流于形式、效果不佳的。
六是拒不执行学校教学管理决定,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
七是在评选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
八是综合评分低于75分的。
第十四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师德师风建设、组织管理建设、教学实施成效、教研科研水平、特色创新发展五个维度,总分100分。另设附加分项目,最高可加10分。
第十五条师德师风建设主要考察教师职业道德和育人行为表现。
思想政治方面,满分3分。组内教师积极参加政治学*和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参与率达到100%得满分,每缺1人次扣0.5分。
育人态度方面,满分5分。组内教师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有1例体罚或变相体罚经查实的扣3分,有学生或家长投诉且查实存在问题的每例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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