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那道疤痕已经很淡了,淡得像一道月光下的水渍,印在我左臂的内侧。除非特意卷起袖子,或者在盛夏的午后,阳光以一个刁钻的角度照进来,否则谁也发现不了它的存在。妻子晓菲不知道,儿子也不知道,它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一个长达十五年的秘密。
有时候,洗完澡,我会对着镜子里的雾气,下意识地用指腹去摩挲那块皮肤。触感早已和周围无异,光滑,温热,但我总觉得,指尖下能感受到一丝微不可查的凹陷,像一道被时间填平的沟壑。我知道,那是林晚留给我的纪念。

十五年,足够一个懵懂的少年长成一个为房贷和孩子奶粉钱奔波的中年男人,也足够将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打磨成一块温润却不再硌人的鹅卵石,静静地躺在心河的底部。可每当夜深人静,或是某个相似的、弥漫着青草气息的夏夜,那条河的水流就会变得湍急,将那块石头翻滚出来,带着当年的温度、湿气,和她牙齿的印记。
故事,要从那个闷热的夏天,从高中毕业的那个晚上说起。
第1章 毕业的酒与夏夜的风
2008年的夏天,似乎比往后的任何一个夏天都要漫长,也都要燥热。空气里永远漂浮着一股黏腻的湿气,混杂着香樟树叶被晒蔫后散发出的苦涩味道。蝉鸣像永不中断的电波,从清晨一直嘶吼到黄昏,将整个县城包裹在一片巨大的、嗡嗡作响的共鸣里。
毕业晚宴就设在学校对面的“宏福大酒楼”,这是我们这儿最有牌面的饭店了。班主任老马自掏腰包,给我们订了三个大包厢,还破天荒地允许我们喝酒。他说:“今天,你们是大人了。喝吧,喝完这顿酒,就各奔东西,山高水长了。”
那晚的气氛,是被一种奇特的混合情绪所支配的。一边是终于挣脱了高考枷锁的狂喜和解放,另一边,则是对即将到来的离别和未知前途的迷茫与伤感。两种情绪在酒精的催化下,发酵成了一种近乎癫狂的热烈。男生们勾肩搭背,一杯接一杯地灌着廉价的啤酒,脸涨得通红,嗓门一个比一个大,吹嘘着自己估分能上哪所“985”,或是对着暗恋了三年的女生,借着酒劲吼出一首跑调的情歌。女生们则矜持一些,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喝着果粒橙,说着悄悄话,眼眶红红的,互相在彼此的同学录上写下“友谊长存”、“前程似锦”之类的字眼。
我叫陈默,人如其名,在班里属于最不起眼的那一类。成绩中上,相貌平平,性格内向,不爱说话。在那个喧嚣的包厢里,我像一个孤岛,坐在角落里,默默地啃着一只鸡翅。我不太会喝酒,也不擅长应付这种热闹的场面。我只想等这场闹剧尽快收场,然后回家,我爸陈建国还在家等我汇报估分的情况,那比任何一场考试都让我紧张。
“陈默,你怎么不喝?”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抬起头,是林晚。她端着一杯橙汁,站在我面前。包厢里灯光昏暗,五颜六色的KTV射灯在她脸上流转,让她那张原本清秀的脸庞,显得有些迷离。她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连衣裙,头发还是那样的学生头,齐刘海,发梢堪堪触到肩膀。她是我们班唯一一个在毕业晚宴上没有化妆的女生,干净得像一杯白开水。
林晚是我的同桌,我们做了整整一年的同桌。她和我也差不多,很安静,大部分时间都在埋头做题。我们之间说过的话,可能还没有她借给我的橡皮和涂改液的次数多。但我们之间有一种奇特的默契。我理科好,她文科强。每次我被古诗词默写卡住,她会不着痕迹地把她的卷子往我这边挪一挪。而当她对着一道复杂的物理大题皱眉时,我也会在草稿纸上写下解题思路,推到她面前。我们从不点破,一切都在沉默中进行。
“我……不太会喝。”我有些局促地放下鸡翅,用餐巾纸擦了擦手。
“那就喝果汁。”她把手里的杯子递给我,“敬你一杯。”
我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接。我们这一年,连一句完整的、超过十个字的对话都很少有。
“敬我什么?”我傻乎乎地问。
她笑了,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敬我们,终于毕业了。也谢谢你,这一年,帮我解了那么多题。”
她的眼睛很亮,在昏暗的光线下,像两颗被水洗过的星星。我有些不敢直视,只好接过她手里的杯子,又从桌上拿了个干净的杯子,给她也倒满了橙汁。
“该我谢你才对,你的笔记……帮了我大忙。”我的声音有些干涩。
我们轻轻碰了一下杯,塑料杯子发出沉闷的声响。我仰头将一杯橙汁一饮而尽,像是喝酒一样,喝得太急,呛得我咳了好几声。
她看着我狼狈的样子,又笑了,递给我一张纸巾。
那顿饭吃了很久,后来又变成了KTV专场。一群半大的孩子,在酒精和离愁的裹挟下,声嘶力竭地唱着《十年》和《祝你一路顺风》。我坐在角落,看着屏幕上滚动的歌词,心里空落落的。我知道,过了今晚,这个坐满了熟悉面孔的屋子里,大部分人,我这一辈子可能都再也见不到了。林晚也没有去唱歌,她就坐在我旁边的位置,安安静静地听着,偶尔会跟着哼唱两句。我们之间隔着一个人的距离,谁也没有再说话,但那种沉默,却并不尴尬。
晚宴快结束的时候,班长提议大家去操场上走走,重温一下高中的最后时光。一群人浩浩荡荡地涌出饭店,穿过马路,翻过学校那道已经拦不住任何人的伸缩铁门。夏夜的风带着一丝凉意,吹散了身上的酒气和饭菜味,让人清醒了不少。
操场上很黑,只有几盏昏黄的路灯,在塑胶跑道上投下长长的影子。我们一群人,或坐或躺在草坪上,仰望着星空,有一搭没一没搭地聊着天。聊未来,聊大学,聊那些曾经觉得无比讨厌的老师,此刻说起来,却都带上了一层温柔的滤镜。
我躺在草地上,闻着青草和泥土混合的气息,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就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我感觉到有人轻轻碰了碰我的胳膊。
是林晚。她在我身边坐下,膝盖并拢,双手抱着腿,下巴搁在膝盖上,像一只安静的猫。
“陈默。”她轻声叫我的名字。
“嗯?”
“等会儿……你能不能陪我去个地方?”她的声音很低,几乎要被风吹散。
“去哪儿?”我有些意外。
“学校后面的小树林。”她说完,把头埋得更深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小树林,在我们的高中,是个带有某种特殊意味的词。那是情侣们约会的圣地,也是一些“坏学生”抽烟打架的地方。我从来没去过那里。
“去那儿干嘛?”我追问道,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也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期待。
她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不会再回答了。然后,我听到她用一种近乎耳语的声音说:
“我想给你留个纪念。”
第2章 小树林与那个纪念
“纪念?”我重复着这个词,脑子里一片空白。在我的认知里,“纪念”通常是和毕业照、同学录、或者一件临别礼物联系在一起的。去小树林留纪念,这听起来有些……奇怪。
林晚没有解释,只是抬起头,用那双清亮的眼睛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我读不懂的固执。夜色模糊了她的轮廓,却让她的目光显得格外清晰。那目光里没有丝毫的轻浮或戏谑,只有一种近乎孤注一掷的认真。
我无法拒绝那样的眼神。或者说,在我短暂的十八年人生里,从来没有一个女孩用这样的眼神看过我。我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操场上的聚会渐渐散了,大家三三两两地结伴离开,互相道着珍重。我和林晚跟在人群的末尾,刻意保持着一段距离。等大部分人都走远了,她才转过身,朝与校门相反的方向走去。我默默地跟在她身后。
通往小树林的路并不好走,那是一条被荒草掩盖的土路,坑坑洼洼。路两旁是学校的围墙和一片废弃的菜地。夏夜的虫鸣在这里显得格外响亮,草丛里不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让人有些毛骨悚然。我有些后悔,一个男孩子,倒不是怕黑,只是觉得这气氛太过诡异。
林晚走在前面,步子很轻,也很稳,似乎对这条路很熟悉。她白色的连衣裙在夜色中像一团流动的微光,是我唯一的向导。我们一路无话,只有彼此的呼吸声和脚踩在落叶上的沙沙声。
走了大概五六分钟,我们到了小树林的边缘。这片树林不大,种的都是些白杨和梧桐,树木长得很高,枝叶在头顶交织成一片浓密的华盖,将月光切割成斑驳的碎片,稀稀疏疏地洒在地上。林子里比外面更暗,也更安静,仿佛一个与世隔绝的空间。
林晚停下脚步,在一棵粗壮的梧桐树下转过身来。我站在离她两三步远的地方,双手插在口袋里,手心里全是汗。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心里像揣了一只兔子,七上八下。
“就是这里了。”她轻声说。
“嗯。”我应了一声,眼睛不知道该往哪里看。
她抬起头,看着我,忽然问了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陈默,你报了哪里的大学?”
“……还没想好,应该会去南京或者武汉吧,我爸说那边的理工科大学好。”我老老实实地回答。这是我和我爸陈建国商量了很久的结果,他是个务实到有些刻板的男人,在他眼里,学一门能吃饭的技术,比什么都重要。
“哦,离家挺远的。”她点点头,声音里听不出什么情绪。
“你呢?”我反问。
“我……可能会出国。”
“出国?”我吃了一惊。在我们这个小县城,出国留学是一件非常遥远和了不起的事情。我从来没听说她家里有这方面的安排。
“嗯,去加拿大。我妈在那边。”她淡淡地说,像是在说一件别人的事。
我这才想起,好像听班里的女生八卦过,说林晚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她一直跟着她爸爸生活。原来她妈妈在国外。
这个消息让我心里莫名地一沉。南京、武汉,虽然远,但总归还在一个国家。加拿大,那是一个隔着整个太平洋的地方,对我来说,几乎和月球一样遥远。这意味着,今晚一别,我们可能真的,永无再见之日了。
一种巨大的失落感攫住了我。我这才迟钝地意识到,我对这个和我同桌了一年的安静女孩,并非毫无感觉。只是那种感觉,一直被繁重的学业和对未来的焦虑压抑在心底,从未浮出水面。直到此刻,在离别的终点线上,它才猛地撞了出来。
我们又陷入了沉默。林子里的空气似乎停止了流动,闷得让人喘不过气。我能听到自己擂鼓般的心跳声。
“陈默,”她又一次叫我的名字,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你……讨厌我吗?”
“啊?怎么会!”我几乎是脱口而出,“你很好,真的。”
“是吗?”她自嘲地笑了笑,“可你从来都不怎么看我,也从来不主动跟我说话。”
我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我该怎么告诉她,不是因为讨厌,而是因为自卑?我的家庭条件很一般,父亲是国企的下岗工人,靠开一家小杂货铺维持生计。我穿的永远是洗得发白的校服和地摊上买的运动鞋。而林晚,虽然也很低调,但她用的文具,穿的衣服,都透着一种我无法企及的精致。我总觉得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我怕我的笨拙和寒酸,会唐突了她的美好。
“我……我只是不太会说话。”我憋了半天,只说出这么一句苍白无力的话。
她静静地看着我,月光透过枝叶的缝隙,在她脸上投下明明暗暗的光斑。她的眼神很复杂,有失落,有委屈,还有一种我当时完全无法理解的……绝望。
“算了,”她深吸了一口气,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伸出你的胳膊,左手。”
我不明所以,但还是听话地伸出了左臂。
她向前走了一步,我们之间的距离瞬间被拉近。我能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洗发水香味,像青苹果一样清新。我的心跳得更快了。我以为,她可能会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在我的手臂上写下她的名字,或者,给我一个……拥抱?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
她低下头,轻轻地握住我的手腕。她的手很凉,带着夜的寒意。然后,在我的注视下,她张开嘴,毫不犹豫地,一口咬在了我的小臂内侧。
那一瞬间,我整个人都僵住了。
她的牙齿算不上锋利,但她咬得很用力。先是一阵尖锐的刺痛,然后是牙齿陷入皮肉的、钝钝的、深刻的痛感。我甚至能清晰地感觉到她上下两排牙齿的形状,以及它们在我皮肤上合拢时那种决绝的力量。
我没有喊,也没有挣扎,只是大脑一片空白地站在那里,任由她咬着。整个过程大概持续了十几秒,对我来说却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我能听到她压抑的、细微的呜咽声,温热的液体滴落在我的皮肤上,不知道是她的眼泪,还是我的血。
终于,她松开了口。
她抬起头,嘴唇上沾着一丝血迹,在月光下显得格外刺眼。她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却倔强地不让它掉下来。她看着我,或者说,是看着我手臂上那个清晰的、带着血珠的牙印,眼神里充满了痛苦、满足,和一种让我心惊的疯狂。
“陈默,”她的声音沙哑,带着哭腔,“这就是我留给你的纪念。你以后……可不可以不要忘了我?”
说完,她没有等我回答,猛地转过身,捂着嘴,头也不回地跑进了黑暗里。只留下我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原地,手臂上是火辣辣的疼痛,心里是一片兵荒马乱的震惊和茫然。
那个夏夜,小树林里的风,带着一股血腥和泪水的咸湿味道。我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直到手臂上的疼痛渐渐麻木,我才像一个被抽掉发条的木偶一样,一步一步,走出了那片让我终身难忘的树林。
第33章 父亲的沉默与我的懦弱
回到家时,已经快午夜了。客厅的灯还亮着,我爸陈建国坐在那张吱呀作响的旧沙发上,手里夹着一根没点的烟,面前的茶几上,烟灰缸里已经堆满了烟头。
“回来了?”他头也没抬,声音沙哑。
“嗯。”我低着头,换了鞋,尽量让自己的动作显得自然一些。左臂上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我把袖子拉得很低,生怕被他发现。
“估分了没?多少?”他终于抬起眼皮,看了我一眼。他的眼神总是那么锐利,像鹰一样,能轻易地看穿我所有的伪装和心虚。
“估了,大概……六百一左右吧。”我报出一个比自己预估稍微保守一点的数字。
他沉默了,手指无意识地捻着那根烟。我知道,这个分数不算差,上一本线绰绰有余,但离他期望中的那些名牌大学,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
陈建国是个典型的中国式父亲。他一辈子没对我说过一句软话,更别提什么“我爱你”之类的表达。他表达爱与期望的方式,就是用一种近乎严苛的标准来要求我。从我记事起,他对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男人,要有出息”、“考不上好大学,你这辈子就完了”、“别学我,一辈子没本事”。他是国企的下岗工人,时代浪潮里的一粒沙,生活的艰辛把他身上所有的温情都磨成了坚硬的茧。他把所有未竟的梦想和不甘,都寄托在了我身上。
“南京大学去年分数线多少?”他问。
“六百二十五。”我小声回答。
他又沉默了。客厅里只剩下老式挂钟滴答滴答的声音,每一声都像敲在我的心上。我能感觉到那种熟悉的、令人窒息的失望,像一张无形的网,从他身上弥漫开来,将我紧紧包裹。
“吃饭了没?”半晌,他问。
“在……在饭店吃过了。”
“嗯。那早点睡吧。”他站起身,把那根没点的烟别在耳朵上,佝偻着背,走回了自己的房间。没有一句责备,也没有一句安慰。但这种沉默,比任何严厉的训斥都让我难受。
我回到自己的小屋,关上门,脱力般地靠在门板上。屋子很小,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塞满了旧书的书柜,就占满了所有空间。这是我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每一寸空间都充满了压抑和沉闷的气息。
我打开台灯,小心翼翼地卷起左臂的袖子。那个牙印比我想象的要严重,两排月牙形的齿痕深深地嵌在皮肤里,周围一圈已经变成了青紫色,中间的几个点已经破皮,渗出了细密的血珠。
我拧开水龙头,用冷水冲洗着伤口。冰凉的水流刺激着皮肤,疼痛感愈发清晰。我看着镜子里自己那张苍白而茫然的脸,心里乱成一团麻。
林晚为什么这么做?
我想不明白。这完全超出了我对这个世界的理解。一个文静、内向的女孩,用这样一种近乎野蛮的方式,在我身上留下一个“纪念”。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情绪?是喜欢?是恨?还是一种我完全无法理解的疯狂?
我脑海里反复回放着她在月光下那张含泪的脸,和那句“可不可以不要忘了我”。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揪住了,疼得厉害。我隐约感觉到,我似乎错过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一些她曾经试图传递给我,而我却迟钝地没有接收到的信号。
我想起过去的一年里,那些被我忽略的细节。
我的书桌上,总会莫名其妙地出现一瓶拧开的矿泉水,那是在干燥的冬天,她怕我嗓子干。我的抽屉里,那支我最喜欢的、但已经停产的自动铅笔,笔芯用完了,第二天又会奇迹般地被装满。运动会的时候,我跑三千米,跑到终点时几乎虚脱,是她第一个冲过来,递上了一瓶水和一块毛巾,那时候我以为她只是班级后勤组的责任心。还有一次,我被隔壁班的体育生撞倒,膝盖磕破了,她默默地从书包里拿出创可贴和碘伏棉签,放在我的桌角……
这些点点滴滴的碎片,在今晚这个血色牙印的映衬下,忽然被串联了起来,构成了一幅我从未看懂的画卷。那幅画的名字,或许就叫“喜欢”。
可是,为什么是我?我有什么值得她喜欢的?我不过是一个沉闷、自卑、家境平平的普通男孩。
更重要的是,我该怎么办?
我的第一反应是恐惧和退缩。这种激烈而陌生的情感表达方式,让我感到了巨大的压力。我从小接受的教育,是内敛、克制、循规蹈矩。我爸常说:“学生就该有学生的样子,别整天想那些没用的。”在他看来,早恋是洪水猛兽,是会毁掉前途的毒药。我害怕被他发现,害怕面对这份我无法回应,也无力承担的情感。
我的懦弱,在那一刻暴露无遗。我没有勇气去找林晚问个清楚,更没有勇气去思考我们之间是否存在“未来”这种奢侈的东西。我满脑子想的,只是如何掩盖这个伤口,如何让这件事悄无声息地过去,就好像它从未发生过一样。
我从抽屉里翻出红药水,胡乱地涂在伤口上,然后找了一件长袖的旧校服换上。即便是在闷热的六月,我也决定,从明天开始,我要一直穿着长袖,直到这个印记完全消失。
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我又回到了那片小树林,林晚就站在我对面,不停地问我:“你为什么不说话?你为什么不看看我?”而我,却像被施了定身咒一样,张着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我的身后,站着我父亲陈建国,他那双鹰隼般的眼睛,冷冷地盯着我,让我动弹不得。
第4章 回忆的锚点:那碗没喝完的汤
手臂上的牙印,最终还是没能瞒过我爸。
事情发生在三天后。那天天气异常闷热,吃晚饭的时候,我穿着长袖校服,额头上全是汗。家里的老式吊扇在头顶有气无力地转着,发出的嘎吱声像是老人的呻吟。
“不热?”我爸夹了一筷子咸菜,眼皮都没抬一下。
“还……还好。”我心虚地把左手缩到桌子底下。
“把袖子卷起来,像什么样子。”他的语气不容置疑。
我磨蹭了半天,知道躲不过去,只好硬着头皮,慢慢地把袖子卷了起来。那个牙印经过几天的“发酵”,已经变成了一圈骇人的青紫色,中间破皮的地方结了痂,看起来触目惊心。
我爸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他死死地盯着我的胳膊,脸色瞬间沉了下来,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天空。
“怎么搞的?”他的声音压得很低,但充满了危险的气息。
“没……没什么,毕业那天,跟同学闹着玩,不小心磕的。”我编了一个连自己都不信的谎言。什么样的磕碰,能磕出两排整齐的牙印?
他没说话,放下筷子,站起身,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将我拽到了灯光下。他粗糙的手指捏在我的伤口上,疼得我倒吸一口凉气。他凑得很近,仔细地端详着那个印记,眼神越来越冷。
“跟人打架了?”
“没有!”我急忙否认。
“那是谁咬的?”他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一股压抑的怒火,“男的?女的?”
我吓得浑身一哆嗦,不敢说话。
他看着我这副样子,似乎什么都明白了。他猛地甩开我的手,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像是气到了极点。他没有骂我,也没有打我,只是回到饭桌旁,端起自己的饭碗,一言不发地扒拉着米饭。
那顿饭,就在这种令人窒息的沉默中结束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手臂上的伤口在疼,但更疼的是我的心。我爸的反应,验证了我内心最深的恐惧。我知道,在他眼里,这道伤疤不仅仅是一道伤疤,它是一个符号,代表着“不学好”、“走歪路”,代表着对他多年期望的背叛。
我想起了一件很久以前的事,那是我上初二的时候。
那段时间,我迷上了打篮球,每天放学都要和同学在球场上玩到天黑才回家。我的成绩因此一落千丈,从班级前十掉到了三十多名。期中考试的成绩单发下来那天,我忐忑地拿回家给他签字。
他看完分数,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抽了一整包烟。第二天是周末,他一大早就出门了,回来的时候,手里拎着一只刚杀好的老母鸡。那天中午,他破天荒地亲自下厨,炖了一锅鸡汤。
那锅汤炖了很久,满屋子都飘着浓郁的香味。吃饭的时候,他给我盛了满满一大碗,说:“喝吧,补补脑子。”
我当时年纪小,没心没肺的,以为他没生气,心里还挺高兴。我喝了一口汤,味道鲜美极了。可就在我准备喝第二口的时候,他忽然开口了。
“陈默,”他说,“你知道咱们家这间杂货铺,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吗?”
我摇了摇头。
“去掉房租水电,好的时候,能剩下两千块。不好的时候,一千都不到。”他平静地陈述着,“你身上这件T恤,五十块。脚上这双鞋,一百二。你每天吃的饭,上的学,哪一样不要钱?”
我的心一点点沉了下去,手里的汤勺变得有千斤重。
“我没本事,”他看着我,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我这辈子就这样了。我唯一的指望,就是你。我砸锅卖铁,也要供你读出来。我希望你将来能坐在亮堂堂的办公室里,吹着空调,而不是像我一样,守着这个破铺子,跟人为了几毛钱的差价磨嘴皮子。”
他顿了顿,声音变得异常严厉:“所以,你没有资格分心。打篮球、看小说、跟那些不三不四的同学混在一起,这些事情,都不是你该干的。你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学*。你听懂了吗?”
我低着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不敢掉下来。我点点头。
“把汤喝了。”他说。
我端起碗,那碗曾经无比鲜美的鸡汤,此刻却变得滚烫、油腻,难以下咽。我强忍着恶心,喝了两口,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我……我喝不下了。”我小声说。
他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充满了失望。他站起身,从我手里拿过碗,走到厨房,当着我的面,把那碗几乎没动的鸡汤,全部倒进了水槽里。
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碰过篮球。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上,成绩很快又回到了班级前列。我成了他期望中的那个“好儿子”,听话、懂事、专注于学*。但我也知道,有什么东西,在那一天,随着那碗被倒掉的鸡汤,一起从我的生命里流失了。
那是一种属于少年的,无忧无虑的快乐和热情。我学会了压抑自己的欲望,隐藏自己的情绪,把自己变成一台精准的学*机器。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才能换来父亲的认可,才能不辜负他沉重的期望。
手臂上这个牙印,就像一个警报器,瞬间将我拉回了初二那个下午。它提醒我,我又一次“越界”了。林晚那份激烈而陌生的情感,就像当初那个充满诱惑的篮球,是我不该触碰的禁区。
我害怕的,不仅仅是父亲的愤怒,更是那种可能会再次降临的,令人窒息的失望。我害怕他会再次用那种冰冷的眼神看着我,告诉我,我让他失望了。这份恐惧,远远超过了对一份朦胧爱恋的好奇与向往。
所以,我选择了最懦弱,也是对我来说最安全的方式——逃避。
我没有再联系林晚,没有给她打过一个电话,也没有回过她发来的任何一条短信。填报志愿、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日子里,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假装那个夏夜,那片树林,那个决绝的牙印,都只是一场荒唐的梦。
我以为,只要我假装看不见,伤口就会自己愈合,一切都会回到正轨。我不知道,有些纪念,一旦留下,就再也抹不掉了。它会像一颗种子,埋在你的皮肉之下,在未来的某一天,长出盘根错节的遗憾。
第5章 第三方视角:胖子的“品牌论”
大学生活像一列呼啸而过的火车,载着我驶离了那个沉闷压抑的小县城。我考上了武汉的一所理工大学,学的是机械工程。这是一个完全符合我爸期望的专业,实用、稳妥,毕业后不愁找工作。
新的环境,新的同学,让我暂时忘记了过去的种种。我像一只从笼子里放出来的鸟,笨拙地学*着飞翔。我加入了学生会,参加了社团,努力让自己变得开朗合群。我交到了几个不错的哥们儿,其中关系最好的,是我同寝室的胖子。
胖子叫王浩,是个地道的武汉伢,性格开朗,为人仗义,是我们寝室的主心骨。他和我完全是两种人,他热衷于社交,喜欢呼朋引伴,大学四年谈了三个女朋友,情史丰富得可以写成一本书。
我和胖子,一个像火,一个像冰,却出奇地合得来。他总嫌我太闷,变着法儿地拉我出去联谊、看电影。我也乐得跟在他身后,感受那种我从未体验过的,鲜活而热闹的青春。
手臂上的那个牙印,早已经变成了一道浅浅的疤痕,不仔细看,几乎发现不了。我也渐渐把它当成了一个年少无知的意外,深埋在记忆的角落里,很少再去触碰。
直到大三那年冬天的一个晚上。
那天是胖子的生日,我们寝室几个兄弟在学校外面的大排档给他庆生。几箱啤酒下肚,大家都有些高了。胖子搂着他当时的女朋友,一个长得很漂亮的艺术系学妹,腻歪个没完。
“默哥,你怎么不找个女朋友啊?”那妹子喝得脸颊绯红,大着舌头问我,“我们系好多女生都说你长得挺帅的,就是太高冷了。”
我尴尬地笑了笑,端起酒杯掩饰自己的窘迫:“我……还没遇到合适的。”
“屁!”胖子在一旁拆我的台,“他不是高冷,他是心里有人,忘不掉!”
“哦?”妹子和寝室其他几个兄弟都来了兴趣,纷纷起哄,“快说快说,是哪个系的仙女,把我们陈默大神的心给勾走了?”
“不是我们学校的。”我急忙摆手,想把话题岔开。
“那是高中的白月光咯?”胖子不依不饶,他喝多了,眼神里闪着八卦的光,“我跟你们说,陈默这家伙,身上有个秘密。我亲眼见过的!”
有一次夏天在寝室换衣服,被他看到了我手臂上的疤。他当时就咋咋呼呼地问我怎么回事,我随口敷衍说是小时候淘气弄的,他也没再追问。没想到,他一直记在心里。
“什么秘密?快说!”众人更好奇了。
我拗不过他们,加上酒精上了头,平日里紧锁的心门也松动了。我把杯子里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像是为了给自己壮胆。
“就是一个……疤。”我卷起袖子,把那道浅色的疤痕展示给他们看。
灯光下,那道疤痕依然能看出淡淡的牙印轮廓。
“我靠,这是被人咬的啊!”另一个室友大惊小怪地叫起来,“谁这么狠啊?”
“是条狗吗?”
“去你的!”胖子拍了那人一巴掌,然后一脸神秘地看着我,“说吧,陈默。这是哪个姑娘给你留下的‘爱的印记’?”
在众人的注视下,我鬼使神差地,把那个尘封了多年的故事,原原本本地讲了出来。我讲了那个闷热的毕业晚宴,讲了那片黑暗的小树林,讲了林晚那句“我想给你留个纪念”,以及那个让我至今都无法理解的,带着血和泪的牙印。
讲完之后,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像是搬开了一块压在心上很久的石头。
大排档里一片寂静,所有人都被这个故事镇住了。胖子的女朋友,那个艺术系的妹子,眼眶红红的,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同情。
“天哪,这个叫林晚的女生,也太……太刚烈了吧。”她喃喃地说,“她一定很喜欢很喜欢你。”
“喜欢?有这么喜欢人的吗?”我苦笑着摇了摇头,“我当时都吓傻了,觉得她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你才脑子有问题!”胖子一巴掌拍在我的后背上,震得我差点把刚喝下去的酒吐出来。他虽然也喝多了,但眼神却异常清明。
他指着我的胳膊,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陈默,你就是个木头,不开窍的榆木疙瘩!你知不知道这叫什么?”
“叫什么?”
“这不叫咬,这叫‘打标’!懂吗?就像牛仔在自己的牛身上烙上印记一样,这叫‘品牌’!She branded you!”他激动地飙了一句英文。
“一个女孩子,要有多喜欢,又有多绝望,才会用这种方式,在自己喜欢的男生身上留下一个永远的记号?”胖子凑到我面前,酒气喷了我一脸,“她咬你,不是因为恨你,是因为她知道,毕业以后,你们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了。她怕你忘了她,所以用最疼的方式,让你永远记住她!”
胖子的话,像一道闪电,劈开了我混沌了多年的脑海。
品牌……印记……
我呆呆地看着手臂上那道疤,第一次,我试着从林晚的角度,去理解那个晚上的行为。
一个即将远赴重洋,与过去彻底告别的女孩。她内心充满了对未知的恐惧和对离别的不舍。她喜欢着一个迟钝、木讷的男孩,那个男孩对她所有的好都视而不见。在分别前的最后一刻,她用尽了所有的勇气,把他约到无人的角落,她想留下点什么,留下一个比同学录上的“一帆风顺”更深刻的东西。
她没有选择告白,或许是知道以我的性格,根本无法应对。她也没有选择一个温柔的吻,或许是觉得那太轻,风一吹就散了。于是,她选择了最原始、最决绝的方式——疼痛。
因为疼痛,是比快乐更深刻的记忆。
“我操……”我喃喃地骂了一句,不知道是在骂自己,还是在感叹命运。
“你后来……就再也没联系过她?”胖子的女朋友小心翼翼地问。
我摇了摇头,羞愧地低下了头。“她给我发过短信,我没回。暑假里,她还来我家楼下找过我一次,我从窗户里看到了,我……我躲着没敢下去。”
我说的是实话。那是一个下着小雨的午后,我看见她撑着一把伞,穿着那件白色的连衣裙,在我家杂货铺对面的屋檐下站了很久很久。我爸当时就在店里,我怕他看见,更怕自己下去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她,从满怀期待,到渐渐失望,最后落寞地转身离开,消失在雨巷的尽头。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
“陈默,你真是个……傻逼。”胖子看着我,叹了口气,眼神里有惋셔,也有理解,“算了,都过去了。来,喝酒!”
那天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吐得一塌糊涂。在半梦半醒之间,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小树林,林晚站在我对面,泪流满面。这一次,我没有像梦里那样失语,我冲她大喊:“对不起!林晚!对不起!”
可是,她只是摇着头,越退越远,最终消失在浓得化不开的黑暗里。
醒来后,头痛欲裂,心里却空前地清明。胖子的“品牌论”,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我心中那把生锈的锁。我终于明白了那个牙印的含义。它不是疯狂,也不是恨,而是一份卑微而又炽热的,无处安放的深情。
只是,这份明白,来得太迟了。
第6章 十年同学会,缺席的你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武汉,进了一家大型的国企设计院。工作稳定,待遇尚可,按部就班地画图、加班、出差,生活像一条平缓的河流,不起波澜。我爸对此很满意,每次在电话里,他都会叮嘱我好好干,别辜负了单位的培养。
二十七岁那年,通过同事介绍,我认识了晓菲。她是一名小学老师,性格温和,长相清秀,是个很适合过日子的女孩。我们交往了一年,彼此感觉都还不错,就自然而然地结了婚。婚后第二年,儿子出生了。我买了房,买了车,背上了三十年的贷款,成了一个标准的中年男人。
我的生活,完全按照我爸当年为我规划的蓝图在进行。我成了一个他眼中“有出息”的人。只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偶尔感到一阵莫名的空虚。我和晓菲之间,相敬如宾,有亲情,有责任,唯独缺少了某种……激情。我们的生活,像一杯温吞的白开水,解渴,却无味。
我偶尔会想起林晚。在某个加班晚归的深夜,在某个儿子熟睡的周末午后。我想象着她现在会在哪里,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加拿大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她是不是已经嫁人了,有了自己的家庭?她还会记得那个被她咬过的,迟钝的中国男孩吗?
手臂上的那道疤痕,已经淡得几乎看不见了。有时候,我甚至会怀疑,那个夏夜发生的一切,是不是只是我的一场青春期臆想。
直到我三十岁那年,收到了高中班长的微信,说要举办毕业十周年同学会。
看到消息的那一刻,我的心跳漏了一拍。十年了。一个多么漫长,又多么短暂的时间单位。
去,还是不去?我犹豫了很久。我害怕那种物是人非的场面,更害怕……我怕见到林晚,又怕见不到她。如果见到了,我该说什么?是该为当年的懦弱道个歉,还是该云淡风轻地问一句“你好吗”?如果见不到,那这场同学会对我来说,又有什么意义?
最终,我还是决定要去。我给自己找了个借口:就当是回去看看老同学,也顺便回老家看看我爸。但内心深处,我知道,我只是想去求一个答案,或者说,求一个了断。
同学会的地点,依然定在了当年那家“宏福大酒楼”,连包厢号都和十年前一样。走进包厢的那一刻,我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熟悉的场景,熟悉的面孔,只是每个人脸上都褪去了当年的青涩,添上了几分被社会打磨过的沧桑。
大家热情地跟我打着招呼,递烟,倒酒。十年未见,彼此之间多了几分客套,也多了几分疏离。话题无外乎工作、家庭、孩子。当年吹嘘着要改变世界的少年,如今大多成了普通的上班族,为了生计奔波。
我一边应酬着,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在人群中飞快地搜索。
没有。
那个熟悉的身影,并没有出现。
我的心,一点点地沉了下去,像一块投入深潭的石头。
酒过三巡,气氛渐渐热烈起来。班长站起来,举着酒杯说:“今天咱们班,除了几个实在有事来不了的,基本都到齐了。来,为了我们逝去的青春,干一杯!”
大家纷纷起哄,一饮而尽。
我放下酒杯,状似无意地向坐在我身边的,当年林晚的闺蜜,一个叫李静的女生问道:“哎,李静,林晚……她没来吗?”
李静当年和林晚关系最好,形影不离。十年过去,她胖了一些,也成熟了许多,在县城的银行工作,已经是一个两岁孩子的妈妈了。
听到我的问题,李静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笑,说:“陈默,你还记得林晚啊?我以为你们这些学霸,早就把我们这些凡人给忘了呢。”
“怎么会。”我干笑着,“毕竟……当了一年同桌嘛。”
“她啊,来不了。”李静叹了口气,剥着一只盐水虾,“她一直在加拿大,很少回来的。”
“哦,这样啊。”我故作平静地点点头,心里却空落落的。虽然早有预感,但当这个事实被确认时,失落感还是像潮水一样将我淹没。
“她在那边……过得还好吗?”我忍不住又问了一句。
李静的动作停顿了一下,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眼神有些复杂。她犹豫了片刻,才压低声音说:“好?怎么可能好得起来。”
“怎么了?”我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
“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我们也是偶尔在微信上聊几句。”李静的声音更低了,“你知道的,她爸妈很早就离婚了。她高三那年,她爸不是再婚了嘛,娶了个比他小十几岁的女人,很快又生了个儿子。她那个后妈,对她一直不怎么好。”
这些事情,我当年隐约听说过一些,但并不了解详情。
“高考一结束,她爸就把她送到加拿大她妈那里去了。说是让她去享福,其实就是个累赘,想甩掉罢了。”李静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愤愤不平,“可她妈在国外也早就重组家庭了,对她也不怎么上心。听说她刚过去那几年,过得特别苦,语言不通,又没朋友,还得自己打工挣学费和生活费。”
我的心,像是被针扎一样,一阵阵地刺痛。我脑海里浮现出林晚那张清秀而倔强的脸,无法想象,那样一个安静内向的女孩,是如何独自一人在异国他乡,度过那些艰难的日子的。
“那……她现在呢?”我追问道。
“现在好一些了吧。大学毕业了,在温哥华找了份会计的工作,自己一个人生活。”李静说,“就是……一直没结婚,也没听说有男朋友。她那个人,你也是知道的,性子太冷,也太要强,什么事都自己扛着,不肯跟人说。”
李静顿了顿,忽然看着我,意味深长地说:“陈默,我问你个事,你可得老实回答我。”
“什么?”
“毕业那天晚上,林晚是不是把你叫出去了?”
我的心猛地一跳,握着酒杯的手,不自觉地收紧了。
“是……是啊,你怎么知道?”
“她后来告诉我的。”李静叹了口气,“她把你约到小树林,是不是……对你做了什么?”
我沉默了。我不知道该如何描述那个牙印。
李静看我这副样子,似乎什么都明白了。她苦笑了一下,说:“我就知道。那个傻丫头……她从高二开始就喜欢你了,你知不知道?”
我摇了摇头,喉咙里像堵了一团棉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她跟我说,她觉得你跟别人不一样。你虽然不爱说话,但很认真,也很善良。她就喜欢你那股子安静的劲儿。”李静说,“她知道你家条件不好,自尊心强,所以她不敢跟你表白,怕吓到你。就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偷偷对你好。给你带早饭,帮你占座位,在你打瞌睡的时候帮你看着老师……这些,你都记得吗?”
我点了点头,心里翻江倒海。原来,那些被我当成是“同桌之谊”的举动背后,藏着这样一份小心翼翼的深情。
“毕业那天,她知道自己马上就要出国了,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你了。她跟我说,她很害怕,怕你很快就会忘了她。所以,她想给你留个纪念,一个能让你永远记住她的纪念。”李静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她说,她要在你身上,留下她的印记。”
印记……
胖子的“品牌论”再次在我耳边响起。
原来,我没有猜错。原来,那真的是一份绝望而又炽热的告别。
“后来呢?”我沙哑地问,“她……有没有再提过我?”
“提过一次。”李静说,“她刚到加拿大的时候,给我打过一次越洋电话。她在电话里哭得很伤心。她说,她给你发了很多短信,你一条都没回。她还去你家楼下找过你,你也没见她。她问我,是不是她做错了什么,是不是那个‘纪念’,把你给吓坏了,让你讨厌她了。”
我的眼眶,瞬间就红了。我仿佛能看到,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在遥远的异国,在深夜里,抱着电话,无助地哭泣。而造成这一切的,是我的懦弱和逃避。
“我当时……我……”我想解释,却发现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我能说什么?说我害怕我爸的失望?说我自卑得不敢接受她的感情?这些理由,在她的痛苦面前,都显得那么自私和可笑。
“算了,都过去了。”李静拍了拍我的肩膀,像是安慰我,也像是在安慰自己,“那时候我们都还小,很多事情,身不由己。你也别太自责了。”
那天晚上,我又一次喝得大醉。在回酒店的出租车上,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既熟悉又陌生的县城夜景,眼泪终于忍不住,无声地流了下来。
我哭的,不是一段错过的爱情。我哭的,是那个因为自卑和怯懦,亲手推开了一份真挚感情的,十八岁的自己。
我也终于明白,林晚留给我的那个纪念,不仅仅是一个牙印。
它是一道伤口,一道提醒我,我曾经多么愚蠢和残忍的伤口。
第7章 遥远的问候与平静的疏远
同学会回来后,我的生活陷入了一种奇怪的平静。那种感觉,就像一场持续了十年的高烧,终于退了下去,身体虽然虚弱,但头脑却异常清醒。
我不再刻意地去回避关于林晚的记忆,也不再为当年的错过而感到撕心裂肺的悔恨。我知道,一切都已尘埃落定。我们的人生,早已在那个毕业的夏天,就拐向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再无交集的可能。
我从李静那里,要来了林晚的微信号。加上好友的那天,我的心还是不争气地狂跳了一阵。她的头像是温哥华的雪山风景,很美,也很清冷,就像她的人一样。她的朋友圈设置了三天可见,里面空空如也。
我们的第一次对话,是在一个深夜。我刚刚哄睡了儿子,坐在书房里,对着电脑屏幕发呆。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是林晚发来的消息。
只有一个单词:“Hi.”
我盯着那个单词,看了足足一分钟,才颤抖着手指,回了过去:“Hi,我是陈默。”
“我知道。”她回得很快,“李静跟我说了,同学会你去了。”
“嗯。你……还好吗?”我打出这句最俗套的问候,感觉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挺好的。你呢?听说你结婚了,还有了孩子。”
“嗯,儿子三岁了,很皮。”
我们就这样,隔着十二个小时的时差,和一万公里的距离,用最平淡的语气,聊着彼此的生活。聊工作,聊家庭,聊所在城市的房价和天气。我们小心翼翼地避开了所有关于过去的话题,仿佛我们只是两个刚刚认识的、最普通的朋友。
我发现,她变了许多。不再是那个沉默寡言、心事重重的女孩。她的言语间,多了一种成年人的从容和练达,偶尔还会开一两个无伤大雅的玩笑。我知道,这是生活赋予她的保护色。只有在提到她独自一人修水管、装家具的时候,我才能从那轻描淡写的字句里,窥见一丝她这些年独自打拼的艰辛。
我们聊了很久,直到她那边天快亮了,她说要去上班了,才结束了对话。
从那以后,我们偶尔会像这样聊上几句。频率不高,大概一两个月一次。我们成了彼此朋友圈里,最熟悉的陌生人。我会给她拍的雪山风景点赞,她也会在我晒娃的动态下,留一个笑脸的表情。
我们之间,形成了一种微妙的默契。谁也没有再提起过那个毕业的夜晚,没有提过那片小树林,更没有提过那个牙印。就好像,那段往事,是我们共同守护的一个秘密,一个不能被言语触碰的,易碎的玻璃瓶。
我知道,这是最好的结局。
有些感情,一旦错过,就只能被珍藏,而不能被追问。任何试图弥补或解释的言语,都只会破坏它在记忆中那份残缺的美感。我们都默契地选择了,让它停留在过去,成为一段带着遗憾,却也因此而显得格外深刻的青春注脚。
我开始试着去改变自己。我不再像以前那样,把所有的心事都憋在心里。我会主动和晓菲沟通,告诉她我工作上的压力,和她分享我童年的趣事。我会花更多的时间陪伴儿子,带他去公园,去游乐场,在他摔倒的时候,不再像我爸当年对我一样,冷着脸让他自己爬起来,而是会把他抱在怀里,温柔地告诉他“没关系”。
我不想让我的儿子,成为下一个我。我希望他能在一个充满爱与表达的环境里长大,勇敢地去爱,也坦然地接受爱,不要像他的父亲一样,因为不懂得如何表达和回应,而留下终身的遗憾。
我和我爸的关系,也有了微妙的缓和。一次我带妻儿回老家,晚饭后,我和他坐在院子里乘凉。我看着他那早已斑白的头发和日渐佝偻的背影,忽然鼓起勇气,对他说:“爸,谢谢你。我知道,你当年对我那么严厉,都是为了我好。”
他愣了一下,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波动。他别过头,吸了一口烟,过了很久,才用他那惯有的、硬邦邦的语气说:“瞎说些什么。当爹的,不都这样吗。”
那一刻,我忽然就释然了。我原谅了他当年的严苛,也原谅了自己当年的懦弱。我们都是被时代和命运裹挟着前进的普通人,都在用自己所理解的,唯一的方式,去爱着自己在乎的人。只是有时候,我们的爱,会因为笨拙和词不达意,而变成一种伤害。
第8章 疤痕与永恒的纪念
又是一个夏天。
我带着晓菲和儿子去海边度假。午后的沙滩上,阳光炽烈。儿子在不远处和晓菲追逐嬉戏,笑声像银铃一样清脆。我躺在遮阳伞下,看着他们,心里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和满足。
海风吹来,带着一丝咸湿的气息。我卷起短袖的袖子,手臂在阳光下晒得有些发烫。我下意识地看向左臂的内侧。
那道疤痕,已经完全看不见了。那块皮肤,和周围的皮肤没有任何区别,光滑,平整,在阳光下泛着健康的光泽。仿佛那个牙印,那段往事,真的就此被时间彻底抹去了。
可我知道,它没有消失。
它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存在。它融入了我的血液,刻进了我的骨髓,成了我身体里,我生命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它不再是一道伤口,不再是遗憾的象征。它变成了一座灯塔,一座矗立在我人生航道上的灯塔。它时时刻刻提醒着我,要懂得珍惜,要学会表达,要勇敢地去拥抱生命中的每一份善意和情感。它让我从一个情感麻木的男孩,成长为一个懂得爱与责任的男人。
我想,这或许才是林晚当年,真正想留给我的“纪念”。
一个能伴随我一生,让我不断反思,不断成长的纪念。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一条微信消息。我拿起来看,是林晚发来的。她发来一张照片,是温哥华海边的日落。火红的晚霞染红了半边天,海面上波光粼粼,美得像一幅油画。
照片下面,附着一句话:“陈默,你看,我这边的晚霞也很美。”
我笑了笑,手指在屏幕上飞快地敲击着。
我没有回复说“是啊,真美”,也没有问她“你过得好吗”。
我只是拍下了眼前的一幕——金色的沙滩上,晓菲正弯着腰,帮满头大汗的儿子擦去脸上的沙子,她的笑容温柔而灿烂。
我把照片发了过去,然后打下了一行字:
“嗯。你看,我这边的太阳,也很好。”
发完之后,我放下了手机,不再等待她的回复。我知道,我们都懂。
我们都在各自的世界里,努力地生活着,追寻着属于自己的那份阳光。我们之间,隔着山,隔着海,隔着无法逾越的时光。但我们头顶上,终究是同一片天空。
这就够了。
我站起身,朝不远处的妻儿走去。阳光将我的影子,在沙滩上拉得很长很长。我张开双臂,将他们紧紧地拥抱在怀里。
那一刻,海风拂面,温暖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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