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涂先生:我2002年就读丹江口市第一中学,2005年复读一年,由于保管不当,遗失高中毕业证,因现在工作评定职称需要原件,请问应该如何补办高中毕业证。

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鄂教幼高[2017]6号),2017届及以后毕业生不予补办毕业证,只能由学校出具高中毕业证明。您是2017年以前高中毕业生。高中毕业证补办程序为:1.补办人写《高中毕业证补办申请》(内容包括在某高中学校就读时间,原学籍号和毕业证号,丢失原因。如学籍号和毕业证号不知道,就到原毕业学校查询)。2.携带《高中毕业证补办申请》到原毕业学校核实并盖学校章。3.到十堰日报或十堰晚报登《高中毕业证遗失声明》。4.《高中毕业证遗失声明》登完一个月后,补办人携带《高中毕业证补办申请》和登有《高中毕业证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十堰市教育局619 室进行第一遍核实并领取空白毕业证。5.补办人携带空白毕业证到原毕业学校,在相关老师指导下把空白毕业证填写完整,照片贴好,学校印章和校长印章盖好。6.补办人携带《高中毕业证补办申请》、填写好的毕业证到十堰市教育局办公室进行第二遍核实并加盖钢印。
来源:十堰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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