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校园活动及表彰奖励条例

一、校园活动
为引导每位同学的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向特长、专长化方向发展,促进学生在艺术、科技、体育等各个方面的兴趣养成,我校将在每学年组织学科竞赛、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文艺汇演、趣味运动会等丰富多样的校园活动,为每一位同学搭建展现特长、展示自我的平台。学校组建了涵盖各个学科的近20个社团,每位同学都会在学*之余找到培养兴趣、学有所长的机会和平台。学校鼓励每一位同学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与社团,提倡大家与兴趣相伴、与知识携手,和其他同学一起汇聚力量为班级争光,为集体添彩。
二、表彰奖励
1.学校每月根据学生会与德育处、团委对各班级的检查考核,评选优秀班集体、纪律优秀班级、卫生优秀班级等荣誉集体,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并颁发流动红旗给予表彰。
2.在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中,通过评委会与裁判组的公平裁定,对所有优秀集体或个人给予评奖,并择优在学校范围内给予通报表扬。
3.每学期的期中和期末,根据每位学生的优异表现,各班及学校将评选学*标兵、三好学生、十佳中学生、十大艺体明星、优秀班干部、学*进步标兵等荣誉称号。
4.学生获奖的基本条件:思想品德考核优良;学*成绩优秀;尊敬老师,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行为*惯良好;无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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