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现将我县202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宜川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学生与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4.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的基本费用;
6.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5.未满16周岁的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必须为法定监护人。
二、办理时间
远程续贷:2025年7月20日开始办理。
现场新贷:2025年8月4日开始办理。
三、办理程序
借款学生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
(详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料)
四、需借款学生及家长按规定的时间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申请地点:宜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教育局2楼)
咨询电话:0911-4627592
宜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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